从卖为人妻人子转为强迫卖淫乞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1:10:59 254 人看过

没有拐卖,就没有伤害。时至今日,全国打拐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媒体从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打拐办获悉,目前我省传统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新型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较突出,呈现边打边发的状况。为此,公安部门强烈建议被拐儿童及父母尽早采血入库,争取早日团圆。

>>>解读

孩子丢失立即报警可立案

在电影《XX》里,有关孩子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观点引得不少观影市民和网友议论。电影公映第二天,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某某通过微博强调,所谓失踪超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

省公安厅打拐办主任唐某某告诉媒体,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如果遇到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应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有被拐嫌疑的,也可立即报案,警方同样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小孩失踪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取得最有效的寻找时机。

>>>救助

DNA数据库帮助孩子回家

唐某某说,2000年以来,我省传统意义上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呈下降趋势,但新型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较突出,呈现边打边发的状况。与以往妇女、儿童被卖为人妻、人子不同,新型犯罪以拐卖、拐骗妇女儿童强迫卖淫,拐卖儿童、残疾人强迫乞讨等为主。这一新型犯罪手段升级后,危害更为严重。

据了解,针对儿童被拐卖和失踪情况,从2000年开始,全国建立了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父母发现孩子丢失后,可采集血样入库。如发现有相同DNA的孩子,可尽快相认。唐某某说,2008年、2009年,这一数据库已逐步完备。全国比对成功了几千个家庭。其中我省比对成功了42个家庭。

作为最有效的寻亲手段,如果父母或孩子任意一方的血样未进入该DNA数据库,会出现比对失败。因此,公安机关强烈建议被拐儿童及父母尽早采血入库。如果是被拐儿童的单亲采集了血样,比对时可能会出现一对多情况。这需要调查,逐一排除。我们建议父母双方都要采集血样,这样比对结果具有唯一性。

>>>建议

新生儿入户必须采集指纹

在2014年四川省人代会上,四川省人大代表侯帮发提出了《关于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力度的建议》。他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儿童指纹或其他唯一身份识别标识数据库。通过采集新生儿指纹,从出生开始即建立档案信息,并以该唯一识别信息作为录入户口的必要条件。

此外,关于将新生儿指纹和DNA录入户口数据库,以帮助侦破拐卖案件的倡议,在近几年全国和各地两会中,有不少代表、委员当作议案和提案提出,并被网友大量转发。

对此,唐某某表示她也听说过这些建议,但对每一个新生儿采集信息,需投入很大的资金,加上缺少立法等,目前并未实施。不过,目前针对被拐、失踪、失散的儿童及其家长,都可以免费采集血样入库。

防拐提醒:

和陌生人保持距离

家长要从小教育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跟陌生人走,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外出时,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范围,不要带孩子去偏僻地方。对家中雇用的人员,尽量不要让孩子和他们独处。

尽快采集血样入库

孩子丢失后,家长要第一时间报警,争取最有效的寻找时机。需要强调的是,父母双方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血样入库。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携带身份证件,就近在公安机关申请采集血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报警相关文章
  • 哪些是组织他人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强迫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决定》第二条所列四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四项情形之外扩大范围。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1、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帐人等。”2、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在组织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其实质上是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的助犯,只不过刑法对此做了特殊规定,将其规定为单独的犯罪。刑法中像将帮助犯单独定罪的情况并不多见,但也不是绝无仅有。3、
    2023-08-16
    123人看过
  • 为图财强迫女友卖淫领刑11年
    从湖南来到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打工的的王某为图安逸财,竟三番四次地使用暴力强迫自己的女友去卖淫赚钱。近日,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构成强迫卖淫罪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迫卖淫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2009年初,江某与男友王某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从湖南来到开发建设风生水起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钦州市,在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某按摩中心做正规按摩工作。看到该按摩中心经营状况良好,王某便向外借款3万元自己另起炉灶当老板。不料,不善经营的王某很快便把3万元亏空。在债务和生活的重压下,2009年6月,王某向女友江某提出让其在工作的按摩中心里兼做接客卖淫工作赚钱,江某拒绝,王某便用水管对江某进行殴打。后王某不再工作,两人仅靠江某的一点微薄收入维持生活。王某想通过这种方式使女友江某感觉生活压力大而屈服。2009年7月中旬,王某再次动手殴打江某,逼迫其去卖淫赚钱,江某仍不从;2009
    2023-06-11
    285人看过
  •  强迫卖淫与强奸行为的界定及界限
    本罪和强奸罪在侵犯的客体方面存在差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则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和强奸罪在侵犯的客体方面存在差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则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二)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三)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强 迫 卖 淫 与 强 奸 的 界 限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在客体、对象和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客
    2023-09-20
    488人看过
  • 中国刑法如何打击强迫卖淫行为?
    中国刑法强迫卖淫罪的立案:只要实施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就予以追究。该罪侵犯的是他人人身权利和性的的权利。法律规定,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
    2023-07-06
    232人看过
  • 强迫卖淫罪怎么处罚?怎么认定强迫卖淫
    一、强迫卖淫罪怎么处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现行刑法作出修改。根据修正案,强迫卖淫罪死刑罪名被取消,原刑法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二、怎么认定强迫卖淫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
    2023-02-26
    201人看过
  • 强迫幼女卖淫,法律就该从严
    最高法、最高检日前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将于今年7月25日起实施。这部司法解释突出了对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只要强迫幼女卖淫的,就属于强迫卖淫罪的情节严重,将施以严惩。这次的《解释》,可以看作对近年舆论关注的强迫幼女卖淫、保护未成年人的积极回应,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有关卖淫的司法政策,也从更强调打击犯罪,向保护特定弱势群体权利切换。现行的有关组织卖淫犯罪的司法解释,已经严重超期服役。原来,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原有的1979年版《刑法》之外公布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强化打击卖淫嫖娼犯罪;1992年12月,两高发布了《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但之后《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已被现行刑法所吸纳,解答的效力已经
    2023-03-17
    468人看过
  • 为迫使被害人卖淫拘禁被害人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应当按强迫卖淫罪进行定罪量刑。所谓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虐待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愿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要判定卖淫拘禁受害人属于哪种犯罪,就要看其行为是否具有迫使他人卖淫的故意,存在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威胁等行为,看其是否符合强迫卖淫罪的特征;如果犯罪人具有限制他人身自由的故意与行为,也同时符合作为行为犯的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在刑法理上,这种情况就是犯罪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也就是想够用竞合犯。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罪论处,就强迫卖淫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的轻重而言,前者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刑,后者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应当按强迫卖淫罪定罪处罚。但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如果犯罪人对被害人所实施的非法看押、殴打或威胁等行为与强迫卖淫的具体实现还有比较远的距离,犯
    2023-06-03
    249人看过
  • 组织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吗
    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一、第一次犯容留罪会怎么处罚第一次犯容留罪会的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1、最轻的可以处以管制。从处罚性质上讲,管制是最轻的处罚。管制刑的最低期限是三个月;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容留卖淫罪的犯罪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容留卖淫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客观要件。容留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其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容留卖
    2023-06-27
    451人看过
  • 对于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怎么判刑
    [释义]本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一、[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
    2023-02-13
    199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6]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区分与法益区分
    强迫卖淫罪在我国的规定与组织卖淫罪并列,而且在组织卖淫罪的加重情节也规定了强迫行为,这样的立法使得此两项罪名的理解无论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巨大分歧,致使在司法中同行异罪,同罪异罚的现象频繁发生,为澄清该问题,必然需要从两罪的法益保护入手,而解决该问题的前提,必须明确组织与强迫的概念。对组织卖淫罪中组织的含义,刑法学界有两种对立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7]另一种观点认为,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即本罪中被组织卖淫者都是非强迫性从事卖淫活动。[8]以上两种观点表明了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条文的分歧,可以概括为肯定说和否定说,肯定说认为组织行为应包括强迫方式,否定说认为组织不应包括强迫方式。刑法分则在17个条文中出现了组织一词,涉及15个罪名,作为刑法意义上的用
    2023-08-08
    316人看过
  • 强迫末成年人卖淫是什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023-06-12
    94人看过
  • 17岁卖淫女沦为胁从犯
    一伙不法分子以打欠条、拍裸照等手段强迫容留妇女卖淫,从中非法牟利,连17岁的卖淫女也在3名被告的胁迫下走上了犯罪道路。记者昨日从西夏区人民法院了解到,4名被告均受到了法律严惩。今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刘某、王某(女,17岁)伙同另一在逃嫌犯从甘肃流窜到宁夏,以威胁2名被害妇女打欠条、拍裸照等手段,强迫二人在吕某经营的青铜峡某洗浴按摩中心多次从事卖淫活动。今年4月21日凌晨,刘某又将两被害妇女和王某带至银川火车站附近吕某某(女)经营的某招待所内,再次强迫被害人从事卖淫活动多次。期间,王某除自己从事卖淫外,还在刘某等人的胁迫下负责看管两被害人,防止二人逃跑。被害人及王某的卖淫所得均由刘某和在逃嫌犯掌握。据了解,被告人王某年仅17岁,初二时因厌学辍学,后离家出走,在社会上认识了不良少年,靠卖淫维持生计。法庭认为,被告人刘某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多次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妇女卖淫罪,系本案
    2023-06-11
    141人看过
  •  强迫、引诱、容留和卖淫行为的刑罚评估
    该条款规定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对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至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同时,该条款还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刑罚,并区分了不同情节的刑罚。最后,对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和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至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9-01
    200人看过
  • 强迫卖淫能否治安处罚,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一、强迫卖淫能否治安处罚强迫他人卖淫是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能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
    2023-06-17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报警
    词条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一般情况下,你所报警的内容只要是法定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的警情,报警都会产生作用,所以你必须清楚你所报的事件是否属... 更多>

    #报警
    相关咨询
    • 强迫卖淫、强迫他人卖淫、强迫他人卖淫、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司法解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r(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rr(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rr(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rr(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rr(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
    • 为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以及为强迫卖淫罪辩护如何进行区别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5
      为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以及为强迫卖淫罪辩护,如何进行区别呢?我认为区别组织和强迫,关键是以是否违背从事卖淫活动的人的意愿来确定罪名。同时,在犯罪构成方面,(1)主观方面,主体应是故意;(2)在客观方面,组织或强迫一人,即构成犯罪;若强迫不满14周岁幼女、强迫多人、多次强迫、强奸后强迫、造成被强迫人重伤(死亡)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为加重情节;在量刑上,构成犯罪的,即应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
    • 组织卖淫并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还是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应当涉嫌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
    • 强迫卖淫、强迫他人卖淫、强迫他人卖淫的,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 刑法中关于强迫卖淫、强迫他人卖淫、强迫他人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