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条款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4:23:16 439 人看过

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对该条款的解释,不适用一般的合同解释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提供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必要倾向于其相对方,因此,理解发生争议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也就是作出有利于其相对方的解释。这里所谓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是指按照一般的标准,一般人、业内人士来看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由于对该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因此发生争议。

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特别约定的,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条款相关文章
  • 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的特点
    一、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的效力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前述案例中,法院判决认为,该担保合同中并无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的约定,缺少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担保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反担保的标的达成合意,故双方的反担保关系不成立。二、格式合同的特点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点: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
    2023-05-06
    445人看过
  • 当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于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
    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024-04-29
    405人看过
  • 合同争议的条款解析
    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非常重要,在约定上需注意: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仲裁协议约定要明确、具体;合理选择诉讼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何处理买房合同霸王条款买房合同遇到霸王条款的处理方式是将其认定为无效,因为合同需要遵循公平原则。霸王条款的情形分别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3-07-04
    240人看过
  • 格式合同学理定义以及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学理定义格式合同学理定义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二、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目前,对于格式条款合同的范围,我国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合同。我国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民法
    2023-06-19
    91人看过
  • 格式条款出现争议解释应有利消费者
    目前,怀柔法院审结原告孟某、王某诉被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因对格式条款解释不一而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按保险合同给付原告保险金。2004年10月,被保险人王某某与被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订格式化保险合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吉祥卡》,指定其法定继承人(原告)为受益人。2005年9月,被保险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该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对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被保险人王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二原告作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向被告人寿保险分公司申请理赔,被告根据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吉祥卡拒绝赔付。原告诉至法院。在庭审中,原告认为,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第四条注明: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该条第五款为: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而交通支队出具的交通事故
    2023-06-09
    330人看过
  • 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格式
    一、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格式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格式主要按照以下:1、一定要写明仲裁委的名称,不要写错;2、对于合同履行支付价款方可以考虑选择仲裁;3、对于合同履行收受价款方,不建议选择仲裁。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赋予了仲裁的被申请人享有很多救济渠道;而对仲裁的申请人没有什么救济渠道。一句话,你如果在仲裁中可能作为申请人,那么你不建议你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你如果在仲裁中可能作为被申请人,那么你是可以选择仲裁的。同时忠告,仲裁解决纠纷,就是把争议或纠纷交给民间组织裁决,并不保险,而且法院还没有更多的权利纠正,这是仲裁的特点-一裁终局性。4、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ⅹ
    2023-04-12
    255人看过
  • 格式条款订入劳动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一、格式条款订入劳动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甲方(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文书送达地址: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第四条社会保险甲、
    2023-06-19
    175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如下几点: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2.规格化、定型化。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二、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3.免责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凡是具备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一律无效;凡是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予以免责的,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予以免责的条款的一律无效;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
    2023-06-19
    306人看过
  • 协议合同的格式
    即期汇票
    协议:协议是指双方协商后订立的具有经济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合同。合同:合同是执行这一意见的具体表现。协议书和合同属于一大类经济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联系密切。协议可以成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愿望的草签意见;以下是合同协议格式与两者的区别:1。不同的角度和范围。协议往往涉及宏观角度和总体原则。协商的是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相关问题,从国家关系到个人交往、合作、解决纠纷、适应范围大的合同,从微观的角度签订具体的事项。二、内容要求不同。协议的内容不如合同的具体细节。如果两个企业签订合资或合作关系,应使用协议,可以在协议下签订单项活动。三、不同的故障长度。合同的有效期一般较短,一旦实现目标,合同就会失效;协议的有效期一般较长,有些是永久性的,如换房等协议,在房主再次易人之前,其作用就会长期存在。协议格式写法协议格式写法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一、标题协议的标题与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
    2023-08-16
    250人看过
  • 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该听谁的
    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该按照下列标准认定:1、一般按照通常理解来予以解释;2、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则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该听谁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
    2022-06-25
    129人看过
  • 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应当如何进行解释
    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解释的方法主要是:行为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024-08-06
    204人看过
  • 在合同中什么是格式条款?
    在合同中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
    2023-04-13
    75人看过
  • 格式条款与合同书的区别
    一、格式条款与合同书的区别格式条款和合同书的区别包括,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的,而格式条款的提供者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合同书的当事人是不需要履行的。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
    2023-04-12
    439人看过
  • 合同中哪些属于格式条款?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二、常见的格式条款:条款一: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条款二:谢绝外带食品;条款三:本店最低消费;条款四:打折、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2023-04-14
    7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合同中格式条款有争议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兔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兔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
    • 对格式合同条款理解认为存在争议的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1
      如果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争议,法院将根据通常的理解作出解释和确定的判决;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采用非格式条款。
    • 应该如何认定存有争议的格式合同条款?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8
      根据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所谓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是指当双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含义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这是因为,格式条款中有争议的内容是格式条款提供者提出的,其应当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对此予以明确,并按照通
    • 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所有人可以依据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有关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什么是存在争议的合同格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7
      根据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所谓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是指当双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含义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这是因为,格式条款中有争议的内容是格式条款提供者提出的,其应当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对此予以明确,并按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