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转包的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7:42:05 427 人看过

转包在建设工程实务中具有多种形态,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依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

所谓直接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所谓变相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两者只是形式的不同,并无实质的区别,其本质均是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中全部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由转承包人实际完成全部的建设工程任务。因此,建设部明确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驻项目经理管理,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2.依据转包的次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一次转包与层层转包。

所谓一次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不再转让的行为;所谓层层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工程被再次或数次转让的行为。

3.依据转包的对象,转包的形态可分为: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转包,施工转包,勘察转包、设计转包;施工转包又可以分为施工总承包转包,专业工程转包。

工程总承包转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施工转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义务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施工义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人转让全部工程施工义务的属于施工总承包转包,专业承包人转包全部的专业工程施工义务的属于专业工程转包;勘察转包是指勘察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勘察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设计转包是指设计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设计任务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任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转包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别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别如下: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承包人违反法律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一、我国建筑工程法律允许个人承包吗?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法律不允许的。二、分包合同管理费约定合不合法不合法,所谓“管理费”是指承包人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向受
    2023-03-31
    10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事故分类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2023-03-19
    4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方依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工程承包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的利用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2、工程承包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基本分类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
    2023-05-01
    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
    一、索赔的分类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2.按合同类型分类。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3.按索赔要求分类。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4.按索赔起因分类。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二、施工索赔(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二)工期索赔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
    2023-04-27
    10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
    一、索赔的分类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2.按合同类型分类。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3.按索赔要求分类。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4.按索赔起因分类。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二、施工索赔(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二)工期索赔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
    2023-02-21
    12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类如何进行分类
    1、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的项目。(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
    2023-03-29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转包是不合法的,可能会带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 更多>

    #工程转包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建筑工程分包,建筑工程分包与建筑工程转包有何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7
      1、转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承包代管,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2、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筑单位批准,或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或将工程分包后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检查现
    • 建筑工程转包有哪些类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依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 所谓直接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所谓变相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 2、依据转包的次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一次转包与层层转包。 所谓一次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有哪些,建筑工程转包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0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法分包是指以下行为:1、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也没有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移交给其他单位。;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建设项目重新分包。因此,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施工单位将承包的
    •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哪些种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0
      1、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1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91条的规定,建设工程中的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而所谓分包,是指工程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再分包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