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1征地拆迁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该法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只能是被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体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在实际征地拆迁工作中,很少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多数情况下,政府设立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区,有的叫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部门临时调动。有的县级政府将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直接委托给乡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土地征用公告是土地征用的必要程序。征地公告有两种,一种是征地公告,另一种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规定:“征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所有人、地点、土地类型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四)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根据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地点、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苗木的种类、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具体安置方式(六)其他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的具体措施。这两个条例规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在实际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进行公示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公示,有的公示未张贴,有的公示两次只公示一次,有的内容不全,有的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就发布征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乏审批权限、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如果征地不依法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将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征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依法公告征地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并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征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自主管机关提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
根据上述规定,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有权要求听证和限期。因此,征地执行机关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说明听证权。听证权可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告知,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告知。但是,在征地拆迁的实际工作中,几乎没有听证的告知权,更没有听证的举行权,这实质上剥夺了被征地农民举行听证的民主权利。4。调查工作不细致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详细调查、核实逐项核实补偿登记事项,填写房屋设施、青苗等拆迁补偿表,这项工作繁重、专业、复杂、繁琐,容易出错。要求员工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但在现实中,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不能满足要求。
在调查核实中存在诸多误区:一是项目缺失,几乎每户搬迁户都存在补缺问题。仍有许多物品丢失。二是补偿标准不准确。被征地农民相互比较。如果标准很高,他们就不会来找你。如果是低,他们会来找你。第三,赔偿标准的适用具有随意性和不公平性,应当将良好关系的标准定得更高。四是责任感不强,简单粗暴,对被拆迁户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造成被拆迁户的抵触情绪。《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足额支付全部征地费用”,在实际征地拆迁工作中,可以收取部分土地补偿费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在一些拆迁项目中,拆迁户在房屋拆迁后,已在过渡房屋内居住一年多,重建用地尚未出来。上述内容是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
征地拆迁中腐败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35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有哪些
306人看过
-
在执行拆迁征地补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79人看过
-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是什么
158人看过
-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466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问题有哪些
468人看过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
征地拆迁信访主要问题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51.关于征地拆迁主要信访问题的原因是这样的,一是群众对征地过程心存疑虑。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利益面宽、范围大,征地过程从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到实施补偿安置,从选举群众代表、征地协议签订、补偿资金发放、地面附着物赔付清理到拆迁安置资格的确定等,涉及的环节多,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其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2.在具体工作中,如果因为程序不到位,宣传不深入,工作不透明,就会使群众对征地过程产
-
-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9现在农村土地征收越来越多,很多农民失去了一部分甚至全部土地。各地政府针对失地农民都有一些切实的保障政策。以哈尔滨为例,《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阿城区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对于有就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应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组织参加就业前培训,增强就业能力。第十四条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农转非被征地农民,持《失地农民证
-
征地拆迁审计中发生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1、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全国各地都在进行不同程度的征地拆迁。国家也相继出台很多政策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置政策的透明程度和规范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
房屋征收中主要有哪些强制拆迁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4强制拆迁需要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