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倒查,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在追究驾车人责任的同时,也追究其路考考官、驾校教练、甚至体检部门的责任,轻责罚款教育,重则开除。这项制度在一年前就已在沈阳市实施,并引起了极大关注。一时间风起云涌,北京、上海、山东、辽宁、河南、甘肃、广西、四川等省市也都相继落实了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那么这项措施是否合理呢?它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
正方:将责任追查到底反方:一人责任一人负
正方一:责任倒查制度主要起的是一种制约作用。过去很多驾校教练和考官“吃拿卡要”成风,走走关系就能拿本儿,有的人甚至直接跟考官谈价钱,给你多少钱过一个,这样的考试简直形同虚设。那些凭着歪门邪道拿到驾照、开车上路的新司机被人们称为“二把刀”。这样的人开车上路会给交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他们的驾驶水平又如何保证呢?路上行人的安全又由谁来保障呢?据说自从责任倒查制实行以后,路考通过率从以前的80%猛跌到了20%,考试难度也剧增,由原来的九选三增加到现在的九选六,可见责任倒查已经在某些人心里形成了一种无形的震慑力。60%即将拿本的驾校学员直接被拦在了驾校的大门之内,反过来也就是说以前有60%的不合格司机走出了驾校,开上了马路!
反方一:责任倒查这项措施想法很好,但不实际。司机出了交通事故,不直接追究其本人的责任,反而要进行责任倒查,去追究远在千里之外的驾校教练和考官的责任,这并不现实。首先交管部门没有那么多精力,仅北京而言,每天发生的大大小小交通事故成百上千,交管部门根本忙不过来,而且重大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处理起来相当麻烦,交管部门哪儿还有那个精力去找这个找那个呢?再者说了,一个人的责任一个人担,撞人又不是教练和考官怂恿的,追究责任追得着人家吗?
正方二:有很多教练平时只知道教车,而不知道教人。只把车技传授给了学员,对交通规则和司机应具有的道德培养则置若罔闻。很多司机走出驾校时根本就没有“忍让”这个概念,在马路上开“霸王车”、“斗气车”,横冲直撞,不仅严重阻塞了交通,更是威胁到路上行人和正常开车人的生命安全,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这样的人引起的,他们脑子里一点儿“人生命权至高无上”的概念都没有,只顾着逞一时之强、图一时之快。所以我觉得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太有必要了,如果我们的考官、我们的教练都本着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学员,完全可以把“马路杀手”扼杀在驾校里!
反方二:这个责任教练负不过来。首先,每个司机年龄、家庭背景、受教育程度等的不同决定了他们本身悟性和应变能力的不同,因此他们走出驾校后开车的水平肯定也不一样,一个老人上路时反应肯定没有年轻人快,况且现在的路况也越来越复杂。其次,现在的考试科目设置不合理,项目太偏,路九项里大部分项目平时上路根本用不着,也就是说,驾驶的学习已经和路上的实际情况完全脱节了。这样一来,考试没有针对性,学员在马路上处理突发情况和复杂路况的能力没培养出来,很多人学了车、考了本根本就是废纸一张,拿了驾照不敢开车。因此教练、考官水平再高、考试再严也没用。
正方三:如果无法培养出合格的驾驶员,那还要驾校干吗?一个从正规驾校里出来的司机刚上路就出事故,教他的教练肯定逃脱不了责任。全国仅2005年一年就有9万多人死于车祸,这个数字里面有多少渎职考官的因素?又有多少不负责任教练的因素?有的教练满眼都是钱,整天混日子,钻空子,捞取利益;根据有些驾校学员的反映,他们总的学车时间加起来还不到35个小时(规定要学够58个小时才能考试)。因此,要想让司机树立起安全意识和正确的态度,就一定要从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教练抓起。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漏洞多,所以用“责任倒查”这招来封堵这些不良风气是个好办法。
反方三:驾校里有些人,他们平时练得根本就不行,考试被教练“死马当活马医”催促上阵,结果竟凭侥幸过了关,实际上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儿。这样的人仅凭一次简单的路九项考试是不能反映出他的真实水平的。而且路上的实际情况跟考试的模拟环境完全是两码事儿,一个刚走出驾校的人是不可能完全适应、轻松上路的。国外都是到马路上真枪实弹地考试,而且国内的A本考试也是要上马路的;相比之下,国内C本考试的内容就显得太苍白了。很多人学完C本后还要雇陪练练一阵子才敢上马路,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考试的时候被考官们“放了一马”,而是因为他们不能适应马路的复杂环境。所以责任倒查对考官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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