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
一、司法鉴定实施原则的内容
1)、司法鉴定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技术操作规范,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完成鉴定。
2)、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有三名以上鉴定人实施,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签名章。
3)、司法鉴定活动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预,鉴定人的人身权力受法律保护。鉴定人有权拒绝解决或回答与鉴定内容无关的问题。
4)、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其他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5)、实施回避、保密、时限和错案追究及赔偿制度。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在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发现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及材料的,鉴定人有权停止鉴定;因委托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由委托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刑事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选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的人。
2、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3、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意见应当对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并说明其科学或者技术上的根据。实践中,鉴定意见一般用鉴定书的形式制作。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侦查人员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应当进行审查,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必要时,也可以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如何进行再次鉴定?
478人看过
-
当事人医疗事故鉴定再次鉴定可以吗
147人看过
-
如果工伤鉴定不满意,是否可以在超过15天后再次鉴定
270人看过
-
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鉴定吗
344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果与再次鉴定结果不一样该怎么办
208人看过
-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进行重新鉴定
409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交通事故交警说不可以通过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08一、不同意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结果应该怎么做 1、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以下四
-
-
工伤鉴定再次鉴定任然不满意,还可以再次进行鉴定吗?应该怎么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工伤鉴定再次鉴定任然不满意,是不能再次进行鉴定的,以第二次鉴定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再次鉴定〕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第十八条〔复
-
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和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有区别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3残鉴定中的工伤鉴定标准和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区别: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不一样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更严格(例:同样10级,工伤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即可,但交通事故中,以腿为例则要两腿高度差6CM才可) 赔偿额计算方式不一样,工伤的支付是个长期过程,一次性支付的数额很少,而交通事故是一次性赔偿,数额大但无延续性 例外:在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一般1-6级则工伤较高,7-
-
工伤鉴定结果未通过还能再次鉴定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8你有这种权利,假如你对于工伤鉴定的结果不服,也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再次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