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三、级别管辖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为: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外,其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审民事案件有三种: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些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专利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大的案件。
(3)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五类案件由省、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法院管辖:
①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
②信用证纠纷案件;
③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外仲裁裁决的案件;
④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⑤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4)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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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管辖是指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根据中国法律体系,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第一审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上诉、抗诉案件等,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 在地域管辖方面,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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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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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怎样确定一审法院管辖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共计有11个条文: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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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级别管辖的行政诉讼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9在行政诉讼中,根据如下情形确定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即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管辖的特殊情形之外,行政案件都应该由基层法院负责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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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地方行政管辖区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8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规定,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是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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