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断供怎么处理
1、及时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贷款人自身资金不足导致断供,可以及时和银行协商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减轻经济压力。
2、及时和银行申请暂停偿还本金
和银行沟通协商后申请一定期限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3、贷款者可以转按揭或出售房屋
实在不能偿还抵押贷款了可以考虑将房产卖掉,这样就没有偿还贷款的负担了。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因抵押买房断供的负债该怎么偿还
因抵押买房断供的负债有多个债权人的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民法典中别人不还钱怎么处理房产抵押
44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离婚后应该怎样处理
2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执行阶段如何处理被抵押房产
3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还不上贷款怎么处理抵押房屋
34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在抵押离婚如何处理,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5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公证有效吗,房产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447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民法典中别人不还钱怎么处理房产抵押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1、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债务人没有钱还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房屋,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给个人, 抵押人要提供哪些资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0首先,可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其次,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有: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
-
民法典中出卖被抵押房产可以如何处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7已抵押的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所以,除非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房屋所有权人不可以赠与房屋。 根据法律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民法典中要怎样注销房产抵押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8注销房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民法典中私人之间房产怎样抵押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9一、民法典中私人之间房产怎样抵押 民法典规定,私人之间进行房屋抵押时,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