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保管合同什么时候合同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20:02:24 367 人看过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成立时为生效时间。

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保管合同无效的情形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违约责任

1、《民法典》

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民法典》规定,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损失、利润损失等,应当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

(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

二是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什么时候保管合同生效?
    保管合同生效时间是保管物品交付给保管人,验收后合同成立;如果保管物品在签订合同前已经交付,保管合同将在签订时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品。仓储合同订立何时生效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时间或者生效条件的,时间届至或者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其余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2023-07-08
    465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与委托合同有哪些区别?
    虽然保管合同与委托合同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都是服务,但也存在着区别。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也称寄存合同,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仅限于保管物品的保管行为,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为保管以外的行为,如代签合同、代销商品及其他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如代销商品),受托人的义务也可能包含有保管行为,但保管行为毕竟仅为附带性义务。另外,委托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均发生对外代理问题,因此,委托合同常包含代理权的授与。而保管合同则不发生对外代理的问题,更无所谓代理权的授与。
    2023-06-09
    376人看过
  • 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有什么区别,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是什么?
    一、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有什么区别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的区别有: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3.合同当事人签约目的不同4.合同当事人分担风险的原则不同对于委托合同与合作合同的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在签订合同时所需要认定情况而定,不同的合同类型所需要承担的后果也是不同的,在具体情况的认定上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对合同的认定出现适用错误的情况,而导致矛盾纠纷。二、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是什么委托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2023-06-28
    411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的成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14
    481人看过
  • 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房屋管理(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二、房屋修缮(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三、托管费用(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
    2023-04-23
    216人看过
  • 资金监管委托合同
    甲方(卖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第二条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第三条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1)一次性全额付清(2)全额分期付
    2023-04-22
    112人看过
  • 林木委托管护合同
    林木委托管护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甲方所购用材林良好生长,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购的林木委托乙方管护,直至成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一、托管标的1.甲方所购林木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年生,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的速生林木,共_________亩,每亩_________棵,共计_________棵,委托乙方代为管护;2.甲方委托乙方管护的林木生长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2023-06-09
    465人看过
  • 资产委托监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的顺利实施,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丙方协助对资产管理过程进行监管,监管条款如下,各方应共同遵守。一、乙双方在丙方处开立专用帐户(以下分别称为甲方帐户和乙方帐户),甲方将其专用帐户内资产_______万元委托给乙方管理,乙方用其专用帐户内___________万元作为信用风险保证金。甲方帐户资金帐号__________B: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乙方帐户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月____
    2023-06-09
    373人看过
  • 委托合同是什么?委托合同有哪些特点?
    特点: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种类: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委托合同的种类参考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2.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一般情况下,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
    2023-07-22
    100人看过
  • 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为何时
    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必须是在当事人确定建立保管的关系且决定寄存的一方将物品确实交给了保管人之后,因为保管合同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保管合同成立时要注意什么:(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证明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寄存人将对保管物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交付可以由寄存人直接交保管人,也可由第三人间接交付。如保管人已占有标的物,以简易
    2023-03-04
    485人看过
  • 委托保管档案合同样本(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档案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保管档案。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及缴交档案保管费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档案及相关资料转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只为乙方提供出具档案保管证明以及借阅档案的服务,不提供其他服务。此外,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保医疗、人身权益及人身意外等均应自理。3.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4.本协议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档案转出;否则,视为乙方继续委托甲方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
    2024-03-28
    177人看过
  • 哪些时间保管合同成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时间保管合同成立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890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订立后哪些时间生效具体应视情况而定。主要分为三种情况:1、依法成立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3、附生效期限或者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或条件成就时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
    2024-01-17
    263人看过
  • 委托合同代签字怎么签,什么样的合同是委托合同?
    一、委托合同代签字怎么签代签字需要授权委托书,且代签字的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签代签人的名字就可以。代人签字的格式如下:1、一般格式:张三(李四代签)。2、兹授权李四代张三在王二文件上签署张三名字,张三予以认可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方式,根据授权做就可以了。授权书留好即可。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琐事,也有些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例如,委托人把自己的身份证、授权书交给被委托人,让其去领取快件甚至在合同上签字,这属于很正常的行为。二、什么样的合同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
    2024-04-17
    430人看过
  • 委托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合同成立
    一、委托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合同成立委托合同履行地如下确定,合同成立是依据承诺生效和当事人履行主要义务被对方接受的原则。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委托合同而言,若合同中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则依约定确定;若未明确约定,则需根据合同性质及实际情况来判定。2.若委托合同主要涉及货币给付,则通常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若涉及不动产交付,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对于其他类型的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合同履行的明确性和可预测性,为合同成立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二、委托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关于委托合同的履行地,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1.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委托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则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性质来确定。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标的、履行方式、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等因素。2.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委托合同,如涉及知识产权的委托开发合
    2024-08-01
    49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管合同? 何时成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一般自什么时候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一般自什么时候成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 委托人成立委托合同的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2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义务有: 1、支付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的义务; 4、赔偿损失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非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遭受损害的,委托人应当负赔偿损失的义务。
    • 什么时候才能终止委托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2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
    • 委托保管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保管合同与委托合同相近似。它们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都是服务。从民法理论上讲,保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仅限于保管物品的保管行为,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为保管以外的行为,如代签合同、代销商品及其他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如代销商品),受托人的义务也可能包含有保管行为,但保管行为毕竟仅为附带性义务。另外,委托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均发生对外代理问题,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