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xxx
异议人就x市*区人民法院查封坐落于**路**弄**号**室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立即解除对房屋的查封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于*年*月*日经房产中介公司介绍与被查封人人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由异议人购买了被查封人位于金弄号室的房屋一套【房地产权证号:】。合同签订后,异议人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全额支付人民币xxx万元,其中代被查封人偿还了该房屋上的银行抵押贷款本息,其余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了被查封人本人),被查封人将所涉房产交付给了异议人使用,并至某某区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交付了该房产过户的全部资料,经房地产登记处审核后出示收件收据一份。
xxxx年xx月xx日某市某区房地产登记处寄给异议人一份不予登记告知书,方知异议人购买的房屋被贵院查封。
异议人认为,被申请查封人将其所有的房屋已出售给异议人,作为异议人已经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且该产权过户登记的手续也已在实际办理之中,即异议人已经善意取得了该房产。现因法院查封而未能完成过户登记的最后手续,异议人对被申请查封人有关涉案的借贷欠款事宜不存在过错,根据民诉法及最高法院关于财产保全措施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不得查封已属于异议人的财产***路**弄*号**室的房屋,现法院已查封,异议人要求予以立即解除,以避免给异议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xxx
时间:
财产保全案外人异议的处理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便于实践操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案外人异议的具体操作程序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0条第2款规定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该条款确实对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操作程序作明显的细化,结合以上的两个规定,可得知处理案外人异议的程序模式,即案外人书面提出异议书(或口头提出异议)—案外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对异议的审查。
申请人认为申请保全的财产是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财产,所以为将来判决后实现自己的权利而请求人民法院对该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主张权利则认为所保全的财产是自己的,双方发生争执。本来财产保全是当事人为保护自己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诉讼手段,人民法院做出财产保全裁定是一种程序上行为,但在这种程序中,因案外人异议,人民法院要做出处理确认保全争议的财产是案外人的,还是被告的,解决的却是实体问题。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与案外人的争议,实际上就是确认之诉。案外人的异议是实体上的问题,其主张是否成立就要看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这涉及到对证据的举证、质证和认证过程。目前,尚未对审查案外人提供的证据程序进行立法,必须通过类似庭审程序来解决,这样审查证据才具有科学性、合乎法律的要求,才能保证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因此,笔者比较认同目前实践中普遍适用的审查证据的程序:首先召开听证会,审查异议的举证、质证环节。其次,对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认证,对案外人提出异议主张的权利作出是否支持的结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予以驳回,继续执行;理由成立的,批准中止执行,并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将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物交回案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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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提出异议,申请保全流程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30财产保全的诉讼流程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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