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
2、在执行方面,中央行政机关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地方行政机关除执行上述法律和决定外,还要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本级代议机关的决议。
3、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机关管理全国的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以管理内政事务为主,不管理外交事务,军事方面的管理事务也很少。
行政机关的处罚文书滥用职权
[典型案例]王某诉其镇政府案。该镇某管理区第三组于2000年一分为四个组,但原属于该组的龙山沟山林权,2000年县政府颁发的所有权证仍确认给4个组共同所有。2004年12月17日原告黄某某等12人与原第三组的15名代表签订了承包开采整个龙山沟石山的合同。同年,27日第三人黄某等12人仅与三(2)组签订了承包开采龙山沟山嘴石场的合同,由于龙山沟山嘴所有权属龙山沟坑的一部分,因此,产生了两个承包户两个发包集体之间争开采权的纠纷,经被告派员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于2005年1月9日镇政府作出了三项决定:
(1)龙山沟山嘴所有权,属于
(2)组;(2)承包人黄某采石合同有效;
(3)承包人黄某某采石合同部分有效。原告黄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决定仅列黄某某,黄某为当事人,遗漏其他当事人,属认定主体不清;被告确认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山林权属和确认石场的开采权,超越了被告的法定权限;被告确认合同有效和无效是属滥用职权行为。据此,被告的三项决定均不合法而被法院判决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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