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贪污罪认定的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9 18:20:13 402 人看过

贪污罪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客体为公共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包括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贪污罪。

贪污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行为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行为人需有故意。

贪污罪需要满足哪些构成要件?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按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公务的人员。

2.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代表公共利益,管理公共财物的职能。

3. 故意要件: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贪污行为,并且希望这种行为发生的心理态度。

4.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5. 实施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6. 结果要件: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行为导致国家或者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六要件,才能被认定为贪污罪。对于贪污罪的审判,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所涉及财产的价值进行量刑。

贪污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六个要件,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要件、故意要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和结果要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件,才能被认定为贪污罪。在审判过程中,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所涉及财产的价值进行量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研究贪污罪构成的要素和条件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如下: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2、侵犯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上有犯罪的意图;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贪污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
    2023-07-05
    397人看过
  • 共犯对贪污罪的量刑影响研究
    贪污共同犯罪的量刑:1、贪污数额较大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贪污共同犯罪金额如何认定贪污共同犯罪的金额,是以各犯罪人的总金额来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贪污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可认定为数额较大2、贪污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可认定为数额巨大3、贪污三百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法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7-01
    363人看过
  •  贪污受贿财物认定原则是什么?
    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发生了变化。数额不再以3万元为标准,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这一变化取消了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取而代之的是数额小、数额大、数额特别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这一变化对于贪污受贿案件的审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关于贪污受贿数额的认定标准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巨额、特别巨额,但达到起点的一半,也应当认定为严重情节或者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取消了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取而代之的是数额小、数额大、数额特别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充分论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案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考虑了把纪律放在第一位的反腐败政策要求,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两罪定罪量刑标准。 贪 污 受 贿 数 额 认 定 标 准 是 什 么 ?受贿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
    2023-09-15
    178人看过
  •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原则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指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者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又称司法心理学,它不仅研究犯罪者,而且研究对犯罪案件的侦破、审判、处罚等环节。犯罪心理学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2.坚持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辩证统一原则3.坚持社会性与生物性相统一的原则4.坚持发展的原则5.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7.坚持伦理性原则(婴儿恐惧条件反射,模拟监狱实验)
    2023-04-22
    354人看过
  • 贪污公款罪的量刑标准研究进展
    行为人贪污公款构成贪污罪的,则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贪污公款2万元会坐牢吗1、一般情况下,贪污2万元,没有达到贪污罪的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也不会被判刑的。2、例外情形: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2023-07-06
    254人看过
  • 贪污罪怎么认定:贪污罪既遂定义,贪污罪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具备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危害结果。因此,要确定贪污罪是否既遂,必须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实际非法占有的,视为既遂。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客观危害。其中,衡量造成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金额实际上已经达到5000元;第二,虽然贪污金额实际上还没有达到5000元,但客观上贪污情节严重的事实。对符合上述两个方面的贪污行为,可视为既遂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罚金贪污罪罚金视情况而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3-08-06
    100人看过
  • 醉驾罪行的刑罚判定原则研究
    根据醉驾的不同情况,对醉酒驾驶人处以不同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被依法处以刑事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驾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怎么量刑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也属于交通肇事罪,要视其情节给予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
    2023-07-07
    498人看过
  • 贪污罪的刑罚与量刑原则
    刑法对贪污罪的量刑规定是:1、构成贪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犯罪数额达巨大、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德州贪污罪有哪些种类刑法解释(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
    2023-08-12
    356人看过
  • 研究租赁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原则
    认定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隔断房违法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隔断房违法租赁租赁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对卫生间和阳台进行隔断,或者对卧室、客体进行隔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这种情况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如果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隔断,然后将隔断房出租的,则租赁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
    2023-07-15
    77人看过
  • 研究代位继承遗产份额的认定原则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位继承人不等同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本身。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而代位继承人存在多人的,一般也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09
    253人看过
  • 贪污罪如何认定,贪污多少构成贪污罪?
    一、贪污多少构成贪污罪(一)贪污罪数额标准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1、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2、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3、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二)贪污罪情节认定标准1、较重情节: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
    2023-04-04
    500人看过
  • 贪污罪数额与刑罚幅度的关系研究
    贪污罪数额与量刑的关系:对贪污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共同贪污罪的标准的量刑有哪些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
    2023-07-07
    445人看过
  •  贪污罪量刑原则与标准
    该段内容描述了贪污罪的刑罚规定,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刑罚会有所不同,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款和没收财产等。同时,对于未经处理多次腐败的情况,会按累计腐败数额处罚。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况,可以判处死刑。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但不需要立即执行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返还赃物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贪污罪刑罚规定如下:1.如果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2.如果贪污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3.如果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4.如果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将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未经处理多次腐败的,按
    2023-09-09
    228人看过
  • 研究团伙抢劫罪刑罚确定的原则
    团伙抢劫罪抢劫财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二)公共交通抢劫;(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七)持枪抢劫;(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团伙抢劫罪能否判缓刑符合条件的团伙抢劫罪可以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18岁以下的、孕妇、75岁以上的,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2023-07-20
    17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主体的研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9
      贪污罪主体是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公务性是其本质属性。长期以来,贪污罪主体宽泛是我国贪污罪立法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刑法学界关于贪污罪争论激烈的焦点之一。以上是对贪污罪主体的研究的大概理解。
    • 贪污罪研究的认定标准或量刑标准是哪些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
    • 贪污罪怎么认定:贪污罪既遂定义,贪污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9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具备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危害结果。因此,要确定贪污罪是否既遂,必须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实际非法占有的,视为既遂。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客观危害。其中,衡量造成客观危害
    • 贪污罪主体的研究都是从什么方面进行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0
      一般来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较容易理解,也较为典型。实践中存在争议的主要是有关党和政协的机关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其工作人员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法理论界存在二种说法。否定说认为:根据宪法的规定,党派机关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只能认定其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中的准国家工作人员,而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肯定说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和政协的各级机关均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其
    • 贪污罪共同犯罪量刑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8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