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务是否可以由分公司进行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6:43:00 345 人看过

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进行承担,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都有什么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3、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领取的只是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没有成立能签合同吗

分公司没有成立不能签合同。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就可以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因此,如果分公司没有成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缺乏要件一般不能签订合同。

三、分公司可不可以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

分公司不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等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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