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5:10:39 192 人看过

电子证据,亦称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突显以下法律特征:

1、准确性。电子证据的产生、储存和传输,都是以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等为依托。电子证据很少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能够避免诸如证言的误传、书证的误记等传统证据的一些弊端。如果没有外界的蓄意篡改或差错的影响,电子证据能准确地储存并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电子证据的准确性决定了其表现形式的客观性,因而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2、脆弱性。在计算机内部,所有信息都被数字化了。信息在进行存储、处理的过程中,用特定的二进制编码表示。计算机通过把二进制编码转换为一系列的电脉冲,来实现某种功能。由于计算机信息是用二进制数据表示的,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存在,而数字信号是非连续性的,数据内容可能被改动,且一旦被改动又不易留下痕迹。这就使得以数字信号为内容的电子证据在客观上具有了某种不安全因素。在主观方面,如果有人故意或因为过失对电子证据进行截收、监听、窃听、删节、剪接,从技术上难以查清。同时,由于电子证据均以电磁浓缩的形式储存,体积极小,携带方便,使得变更、毁灭证据极为便利,且不易察觉。此外,在日益普及的网络环境下,数据的通信传输又为远程操纵计算机,破坏、修改计算机证据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在客观方面,供电不均衡、计算机通信网络出现故障等环境和技术方面的原因都会使电子证据无法准确反映真实情况。

通过对电子证据法律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电子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脆弱性使得人们对其本身的真实性存疑,对其安全性存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子证据相关文章
  • 赠予合同的法律依据和法律特征
    一、赠予合同的法律依据赠予合同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二、赠予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予合同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物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为内容。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无偿并不绝对化,法律允许附义务的赠与存在,但此种义务与赠与利益相比非常微小。4.赠
    2023-04-30
    490人看过
  • 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电子证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审查内容:1.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2.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3.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4.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5.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二、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2023-04-13
    298人看过
  • 电子病历的功能特征
    1、当医疗需要时,随时随地提供安全、可靠、实时地访问病人健康记录的能力;2、采集和管理就诊和长期的健康记录信息;3、起到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的主要信息源作用;4、辅助为病人或病人组制订诊疗计划和提供循证医疗;5、采集用于持续质量改进、利用率调查、风险管理、资源计划和业绩管理的数据;6、采集用于病案和医疗支付的病人健康相关信息;7、提供纵向、适当过滤的信息以支持医疗研究、公共卫生报告和流行病学活动。8、支持临床试验和循证研究。一、2022电子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
    2023-04-03
    486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特性及其应用的研究
    近些年来,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我们越来越依靠于电子技术产品,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但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及其效力法律却无明文规定,导致在诉讼中审查和采信电子证据无法可依,在信息化的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证据在证实案件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就电子证据的特性、应用等问题做了分析与探讨,以引起大家关注。要害词:电子证据特征应用研究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使得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统计、发布等环节实现无纸化。但是,这种信息载体的革命性变革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单从证据学角度来讲,就涉及到电子资料的证据力问题。而电子资料的证据力又与电子证据在证据法中的法律地位直接相关;电子数据的证据价值在法学研究与法学实践中得到较为普遍的应用,这也使得讨论电子证据法律地位问题的时机日渐成熟。一、电子证据的概念、特征(一)证据的概念、特性在日常的生活
    2023-06-12
    232人看过
  • 票据法律关系的种类与特征
    票据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出票人与受款人之间的关系,受款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关系等等。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如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因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的关系等。总的来说,票据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为了保障该基本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实现,法律另外作出了相应规定,当事人之间依照这类规定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非票据关系。票据法律关系之非票据关系1、非票据关系概述非票据关系,是相对于票据关系而言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与票据有联系,但非票据行为本身所产生的,而是
    2023-07-07
    479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特点使得举证难上加难
    一、电子证据的特点使得举证难上加难“查办网络犯罪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形式是电子证据,而电子证据具有科技性、易变性等特点,其收集、提取、保全、审查、运用都需要专门的技术手段和科技知识,而且操作程序稍有不当就可能造成证据的变化甚至灭失。”何家弘认为,一般的侦查人员和公诉人员缺乏网络和电子证据相关的专门知识,在收集、提取、保全、审查、运用电子证据的时候往往困难重重。由于网站内容的刷新和删除太快太容易,执法部门机关在取证前,部分网站经营者早已趁机毁灭证据。比如,数据或信息被人为地篡改后,如果没有可对照的副本和影像文件,则难以查清、难以判断等。目前在我国电子证据能否成为证据、电子证据成为证据的条件、电子证据的合法性等问题存在广泛争议,我国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据了解,目前我国检察机关普遍的做法是对电脑进行勘验检查并制作笔录,或者将图片、色情数码资料、淫秽网站IP地址、电子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先打印出
    2023-06-07
    57人看过
  • 电子商务法的时代特征有哪些
    一,《电子商务法》是一部保障并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促进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电子商务法》自起草之初,就把“坚持促进发展”摆在工作原则的首位。最终通过的《电子商务法》文本中,除了将“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的重要目的写入法律第一条,还设专章规定“电子商务促进”法律制度。二,《电子商务法》是一部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电子商务必然是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电子商务法》在起草过程中,也是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用户和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三,《电子商务法》是一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平台法在电子商务发展和监管过程中,电商平台都是非常关键的主体。如果说网络1.0时代的特征是去中心化,那么在平台经济的网络2.0时代,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围绕各类平台的再中心化。《电子商务法》制定者深刻把握了这一规律,把电商平台作为一类特殊主体在法律中作出规定。除了围绕其设定相应
    2023-06-14
    170人看过
  • 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电子证据怎么取证和认定
    一、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网络犯罪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认定犯罪行为,关键就是如何认定犯罪的证据。网络犯罪留下的犯罪痕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痕迹,可作为证据的材料也往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证据材料。在办案实践中,对网络犯罪认定除了需要依靠传统的七类证据材料外,大量的网络犯罪的证据更是集中表现为电子数据存在状态,因此对网络犯罪分子的制裁尤其需要依赖电子证据的认定。二、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与传统的证据相比较,电子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内在无形性一切交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电子证据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2、外在表现多样性和普
    2023-02-17
    310人看过
  • 证据的特征和种类
    证据具有三个特征:1.客观性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不能是主观的推理判断。办案人员不能要求证人、嫌疑人、被告人按照办案人的主观判断去陈述。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陈述做歪曲、片面的记录。不能只收集、出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出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逼供、诱供取得的口供和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推理得出的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相关性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必须是与嫌疑人、被告人定罪和量刑有关的事实。与定罪和量刑无关的事实不属于证据。3.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一方出示的证据必须经过对方质证才具有合法性。未经查证属实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必须合法。即必须是《刑事诉讼法》所举八种证据形式中的一种。八种形式以外的证据法庭不予接受。证据的八种表现形式(种类):一、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物证痕迹。包括:1.犯罪工具如杀人的凶器、撬锁的工具、制造毒品的仪器、印刷非法出
    2023-06-01
    92人看过
  • 论电子证据的特点及其对取证的影响
    电子证据是人类科技发展的产物,其有着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的特点,这与其产生、传播、储存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电子证据的这些特点给电子证据研究及立法、司法实践活动带来许多的难点,如何科学地收集电子证据并使其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就是其中的难点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对电子证据特点的分析,寻找出这些特点对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关键词:电子证据;特点;取证一、问题的提出电子证据是将法律与高科技相结合的一种新形式的证据,世界各国的立法、司法及研究人员都对之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关于电子证据方面的立法例、研究专著、论文纷纷涌现。但是始终未能对电子证据的定义形成统一认识,就其表述方式而言,就有“电子证据”、“数字证据”、“计算机证据”、“数据电文证据”、“电子文件证据”、“网络证据”等,这些概念虽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歧,但都从各个角度表明,电子证据是与电子技术、数字技术和电子计
    2023-06-12
    291人看过
  •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
    一、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含义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计算机技术、物理学以及电子技术的原理和技术手段,对诉讼涉及到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以取得最具证明力的电子数据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二、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特点1、需要检验鉴定的客体发展变化快,电子证据是以存储介质记录的内容来为案件提供相关的证据,但从物理性质上讲,随着科技的发展,涉及的存储介质也越来越多,这样,为围绕该类证据的提取,检验鉴定也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2、电子证据所涉及的物证与传统物证相比,具有形式多样、介质依赖、易破坏、时限性强的特点,鉴于电子证据的特点,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不仅仅要重视结果的准确性和正确性,更加重要的因素是检验鉴定的程序必须符合相关的程序。3、电子证据的检验鉴定必须由具有鉴定资格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电子证据检验鉴定是司法鉴定的技术种类中一种,因此,围绕司法鉴定开展的全部活动应该遵循国
    2023-06-23
    162人看过
  • 间接证据如何去判断,间接证据有何法律特征
    一、间接证据如何去判断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二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三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二、间接证据有何法律特征一是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有相互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只能从某一个侧面证明案件的
    2023-06-01
    457人看过
  • 电子证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一、电子证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电子证据具有法律效应,但需要经过查证属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电子证据怎么提交法庭1.通话录音以刻录进光盘的形式提交给法院,开庭时拿手机当庭核验原始记录。在司法实践中,是在举证期内通过刻录进光盘将光盘提交给法院,然后在开庭时打开手机里面的录音原件给法官核对原始的录音记录。2.提交通话录音光盘时,需要同时将录音内容转化为文字材料提交法院。虽然目前没有法律规定提交录音同时需要附上文字版本,但作为证据提供方,目的也是为了法官能更好的审查并采信证据。如果有附上文字版本法官在最初时对着听一遍录音,确认录音内容跟文字版本内容一样,之后就不用再反复打开录音。3.通过辅助证据证明手机号机主信息。4
    2023-10-19
    353人看过
  • 电子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电子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邮件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时应注意保存与举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首先,当事人在日常商务活动中应当对电子邮件及相关设备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其次,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作出公证文书,也可以采取律师见证、外交机构认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以及利用先进的电子设备制成视听资料等方式保存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证据保全。最后,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将导出的邮件放在软盘中提交人民法院,经对方质证无异议的,可打印出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一、别人打我开庭不到法院通知怎么办?1、如果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只要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不一定要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2、如果不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应该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
    2023-06-21
    497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电子证据
    相关咨询
    • 电子证据的司法鉴定特点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5
      1、需要检验鉴定的客体发展变化快 2、电子证据所涉及的物证与传统物证相比,具有形式多样、介质依赖、易破坏、时限性强的特点 3、电子证据的检验鉴定必须由具有鉴定资格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电子证据检验鉴定是司法鉴定的技术种类中一种,因此,围绕司法鉴定开展的全部活动应该遵循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
    • 电子证据有哪些特点?与电子证据比较普通的电子证据有哪些表现形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电子证据也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出现,更使电子证据综合了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及视频等多种媒体信息,这种以多媒体形式存在的计算机证据几乎涵盖了所有传统证据类型。与传统证据一样,电子证据必须是:可信的、准确的、完整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即可为法庭所接受的。同时我们不难发现
    • 电子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 票据保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1、票据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票据法》规定,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法律所以作如此规定,是因为票据债务人原本就有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若再由其作为保证人则为叠床架屋之举。然而由票据债务人担当保证人并非毫无实益。由于保证人的责任与票据债务人的责任为同一责任,因而,当背书人为承兑人的保证人时,持票人在丧失追索权的情形下亦可向背书人主张权利。 2、票据保证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
    • 电子商务纠纷特征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电子商务纠纷的特征主要是,相应的纠纷可能不依附于任何有形的实体、行为的发生没有任何地理因素上的联系、行为的活动形式与传统的媒介毫无关联以及法律行为的主体具有随意性和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