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0:03:07 430 人看过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总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准则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第三条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

第五条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

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一)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

(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三)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

第六条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特殊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类别中单独列报。

第七条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第三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第八条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第九条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之一取得:

(一)企业的会计记录

(二)根据下列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1.当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2.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他非现金项目;

3.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非现金项目。

第十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的各项税费;

(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的类别。

第四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第十三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四)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七)投资支付的现金;

(八)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五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十四条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第十五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三)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六章披露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至少应当单独披露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下列项目:

(一)资产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折旧;

(三)无形资产摊销;

(四)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五)待摊费用;

(六)预提费用;

(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

(八)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十)财务费用;

(十一)投资损益;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三)存货;

(十四)经营性应收项目;

(十五)经营性应付项目。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

(一)取得或处置价格;

(二)取得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

(三)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四)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照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金额。

(二)企业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额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总目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会计相关文章
  • 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章披露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
    2023-06-05
    357人看过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一、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商业银行)应当如何判断是否控制其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下称为理财产品)?答: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控制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如果商业银行控制该理财产品,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将该理财产品纳入合并范围。商业银行在判断是否控制其发行的理财产品时,应当综合考虑其本身直接享有以及通过所有子公司(包括控制的结构化主体)间接享有权利而拥有的权力、可变回报及其联系。分析可变回报时,至少应当关注以下方面:可变回报通常包括商业银行因向理财产品提供管理服务等获得的决策者薪酬和其他利益:前者包括各种形式的理财产品管理费(含各种形式的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还可能包括以销售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收费的名义收取的实质上为决策者薪酬的收
    2023-06-09
    453人看过
  • 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核心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全文共六章,25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确认第三章初始计量第四章后续计量第五章处置第六章披露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
    2023-08-17
    50人看过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总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
    2023-04-24
    352人看过
  • 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三章披露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第三条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
    2023-06-05
    270人看过
  • 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每股收益第三章稀释每股收益第四章列报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及其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第二章基本每股收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第五条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
    2023-06-05
    257人看过
  • 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第三章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第四章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第五章披露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外币交易包括:(一)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二)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三)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二)外币项目的套期,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三)现金流量表中的外币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第四条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
    2023-06-05
    325人看过
  • 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三章披露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五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六条政府补助为
    2023-06-05
    151人看过
  •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总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再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保险人将分入的再保险业务转分给其他保险人而签订的转分保合同,比照本准则处理。第四条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第五条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第六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
    2023-04-24
    478人看过
  • 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关联方第三章关联方交易第四章披露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第二章关联方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
    2023-06-05
    262人看过
  • 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第三章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第四章列报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再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保险人将分入的再保险业务转分给其他保险人而签订的转分保合同,比照本准则处理。第四条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第五条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
    2023-06-05
    75人看过
  •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总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第二章关联方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2023-04-24
    348人看过
  •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总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和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应当遵循的确认与计量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第二章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第三条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当年新施行的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作了修改的,中期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报表格式和内容编制,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也应当作相应调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应当在中期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第四条上年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中期期末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度财务报告除了包括合并财务报表,还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中期财务报告也应当包括母公司财务报
    2023-04-24
    332人看过
  •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口诀
    符合条件与定义,固定资产来规范;投产生物不适用,相关准则另规定;经济利益能流入,同时成本能计量;外购买价和税费,运装服务借款费;一揽买入多项产,合理选择分配法;自建达到状态前,临界标准很重要;弃置费用特别行,预计负债折现值;后续支出资本化,两个标准是关键;直线加速折旧法,别忘先扣减值额;借款费用有准则,符合条件直须计;投入存货按约定,但不公允要除外;非货币性来交换,七号准则要记清;债务重组与合并,相关准则细掌握;融资租赁有形产,租赁准则来把握;减记因素消失时,额内一转不复回;低值易耗包装物,一次五五两方法;处置毁损和盘亏,相关金额计损失;期末附注有披露,共有六项别遗漏;期初期末账面值,目录处置也说明;依据折减和金额,担保披露别隐藏。
    2023-04-24
    111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会计是指以企业为主体,以其经营资金运动为对象,旨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不同,企业的创立和存在,是以获取利润为其基本目的;因此,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会计,必然要为企业实现其获取利润的目的服务。... 更多>

    #企业会计
    相关咨询
    •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人2020年要填写现金流量表年报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以前一直有出现金流量表就需要年报。以前没出就不用管它。
    • 现金流量表分析计算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本年金额里的铅笔数据是计算的增长额,计算公式为本年金额-上年金额;上年金额里的铅笔数据计算的是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增长额/上年金额。铅笔数据计算的有误,第一个7073就错了,应为7037
    •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不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8
      1、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非对外集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和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非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25个一级科目。三、资产清查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
    • 个人交部分会计分录及现金流量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缴纳养老保险时,r借: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r借:管理费用--保险费r贷:银行存款r发工资代扣,r借:应付工资薪酬r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4-18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3、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