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22:02:15 119 人看过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是根据职业病可以预防,但是很难治愈这个特点提出来的。所以,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从致病源头抓起,实行前期预防。

如何进行职业病防治

1、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2、大力推进生产工艺改革;

3、加强生产场所通风净化;

4、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5、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关注职业病防治法修改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分组审议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时,许多常委委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恶意违法的应该罚得其倾家荡产。

加大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

职业病防治的焦点问题是要加大对违法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没有资质生产、不敢违法生产、为违法生产付出巨大的代价,以示法律的惩戒作用。任茂东委员尖锐地指出,如果政府不让违法用人单位付出代价,就会造成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倾家荡产。很多职业病患者,在单位破产或者被单位扫地出门以后,随着病情日趋严重,会对生活绝望,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任茂东委员强调,对弱势群体给予社会救助是人民政府的责任,但不能让违法用人单位获利后溜之大吉。因此,必须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保证所有从事生产的企业必须达到国家法定的作业标准,并保障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宁愿把这些企业淘汰掉。

职业病是完全可以通过控制措施预防的,防治的关键在于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劳动者的健康管理。任茂东委员强调,应通过加大民事赔偿、科学设定行政和刑事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大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种处罚力度太轻了,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朱永新委员说,对这种明知是危害还要隐瞒的,要处30万以上的罚款,如果是恶意违法的,就应该罚得他倾家荡产,就应该让他的企业关门。

草案相关的法律责任力度不够。胡振鹏委员也认为。他建议,对草案法律责任部分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有些情节特别恶劣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南振中委员也认为,近年来,因职业病引发的患者过激行为甚至群体性事件呈上升态势,草案制定的惩罚措施和罚款金额,相对于患者生命健康权所受到的侵害,明显过轻过低,难以遏制违法主体的低成本违法行为,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应当建立职业病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对此,龚学平委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作。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现实中还有不少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龚学平委员建议,应该将上述规定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

草案还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此,龚学平委员提出,其实有些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希望多获得、早获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原因,在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前提下,就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已进行过离岗前职业检查内容的协议书上签了字,造成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才发现自己患有职业病而维权困难。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健康权利,龚学平委员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除用人单位已对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已持有专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合格报告后,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加强职业病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龚学平委员提出,应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明确对职业病预防的具体措施,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安监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组成的多部门的联合管理监测机制,相关的监测部门应定期开展对用工单位的劳动监督。同时,应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治疗和保障体系,强化用人单位用工责任,建立完整的职业病救治规范,建立职业病救助基金,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医疗保险机构、救济基金全面承担。

龚学平委员特别强调,应探索建立职业病康复评估和责任制度,凡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未按规定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险费用的,未组织职工定期体检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职工造成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应按规定予以严罚并责令整改,同时建议提高赔偿或处罚标准,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明确用人单位负责人责任

要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负责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加大对违法单位负责人的惩治力度。金炳华委员说,草案主要对单位的违法行为作了处罚规定,但是对违法单位负责人的处罚缺少具体的规定。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还有两点需要补充。金炳华委员说,一是如果用人单位负责人还没有构成犯罪,但是已经造成了职业病的较严重后果,对劳动者造成了伤害,要在行政上和经济上对其进行处罚。二是草案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情况下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这需要具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职业病防治原则与防治方针
    一、职业病防治原则与防治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二、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由谁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
    2023-04-12
    448人看过
  • "职业病预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预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中暑”已列入法定职业病预防职业性中暑摘要:当夏季室外温度在33及33以上时,工作地点温度若高于35而导致的中暑都是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日前,记者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我国已经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原则规定。今年7月19日入伏后,为期30天的三伏天拉开了序幕。这是一年中气温最高、潮湿闷热的日
    2023-07-11
    167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
    一、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二、职业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
    2023-06-19
    206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什么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一、患有职业病怎么办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2、第五十一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3、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
    2023-02-13
    215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工会组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申报要哪些材料工伤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
    2023-06-20
    205人看过
  • 职业病预防工作坚持什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一、禁毒方针是什么为主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新的安全生产法基本体制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三、禁毒理念的内容
    2023-03-29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防治法方针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
      《职业病防治法》的总则部分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2、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 3、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这是在立法过程中确立的职业病防治的一项基本的制度。它的核心是用人单
    •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上次我们考试考过这道题,我记的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十六字。
    • 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干什么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7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 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职业病是指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