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证人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和参与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盲文字的证人,司法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对于某些聋、哑的证人,应当允许他们采用聋、哑手势提供证言。在聋、哑的证人作证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到场进行翻译。
2、陈述权。证人享有不受威胁地充分陈述的权利。如果经过回忆,还可以补充陈述或修正原先的证言。
3、控告权。对于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4、人身自由权。证人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人身自由不得随意加以限制。如果证人由于作证而受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侮辱、诽滂及打击报复的,有要求对行为人予以制裁的权利。
5、要求保密权。刑事案件的报案人或举报人,有权要求对其姓名和报案、举报的行为保守秘密。
侦查期间律师有哪些职责和权限?
【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职责和权限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定。
本条从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职责:
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里规定的辩护律师,是指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因此,本条规定的主体仅限于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第一项职责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里所规定的法律帮助,是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需要的法律帮助。
其中提供法律咨询,主要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向犯罪嫌疑人解释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不限于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事务,不论其是否向辩护律师提出,辩护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教育,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争取得到从轻处理,介绍有关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让其了解有关法律责任规定,讲解有关法律程序,告知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等。
2、辩护律师可以代理申诉、控告。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第二项职责是代理申诉、控告。这里所规定的代理申诉、控告,主要是指代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提出申诉、控告。代理申诉、控告是以犯罪嫌疑人的名义代为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而不是律师本身的权利。因此,辩护律师代理申诉、控告,需经犯罪嫌疑人的委托。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是关于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职责规定。根据本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责任的规定,辩护人在其他诉讼阶段也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
3、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第三项职责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辩护律师可以为其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请予以变更,如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的,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将拘留、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将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辩护律师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需要经犯罪嫌疑人的委托。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是关于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职责规定。根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辩护人在其他诉讼阶段,也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第四项职责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这里所规定的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是指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有何种犯罪嫌疑,即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罪名,侦查机关应当告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主要是指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以及对案件侦查的有关情况,包括有关证据情况等。
在不影响侦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侦查机关应当尽量向辩护律师告知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主要是指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听取其意见,或者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提出意见既包括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意见,也包括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提出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其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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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包括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2证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证人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和参与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盲文字的证人,司法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对于某些聋、哑的证人,应当允许他们采用聋、哑手势提供证言。在聋、哑的证人作证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到场进行翻译。 2、陈述权。证人享有不受威胁地充分陈述的权利。如果经过回忆,还可以补充陈述或修正原先的证言。 3、控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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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包括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期间,证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当你不知道当地通用语言时,你有权要求翻译人员使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诉讼。.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有权提起诉讼或者控告。.如果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权检查询问笔录。如果记录有遗漏或错误,有权提出补充或纠正。核实无误后,应在询问笔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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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有什么样的权利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1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对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起诉讼或诉讼。3、如果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本人或其近亲属进行保护。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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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期间可以行使哪些权利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2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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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诉讼权利是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1被害人的权利: (1)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侦查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回避。 (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