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条款是否有效是由仲裁机构确定的,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一、仲裁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
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现分述如下: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
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标的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
3、特别管辖,是指对船舶执行时,以船舶所在港或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法院。
4、共同管辖,是指同一执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的法院享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活动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两个或二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何解决管辖冲突最终确定管辖法院。
-
约定争议可以仲裁也可诉讼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391人看过
-
仲裁条款在合同未生效时是否有效?
265人看过
-
仲裁协议未能明确仲裁条款不具效力
386人看过
-
本案提交马来西亚仲裁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446人看过
-
仲裁条款未约定仲裁委被裁无效
369人看过
-
合同无效对仲裁条款是否有影响?
490人看过
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程序等事项,为双方解决争议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更多>
-
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名称约定不准确的,仲裁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分情况,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名称约定的不准确,但是能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认定该仲裁条款有效;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也没有说明具体的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
-
仲裁机构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4仲裁机构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
约定由XX会进行仲裁的条款是否有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5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省贸促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仲裁条款,是有效的。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由于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名称不熟悉,在合同中不能准确引用仲裁机构的名称是常有的,因此只要有关当事人提请某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思表示能够确定,不能因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而认定有关仲裁协议无效。所以双方约定的省贸促会仲裁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贸促会仲裁委员会。《仲裁法》第16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
-
仲裁花费可否应该在仲裁条款中明确商定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4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 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纷争或其他财产权益纷争。婚姻、收养、看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纷争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惠州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无仲裁组织的,仲裁协议无效。以下是贸仲的演示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惹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惠州仲
-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能确认协议条款无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8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能确认劳动合同(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