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不是公安局立案侦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03:10:12 384 人看过

一、哪些案件不是公安局立案侦查?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刑事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那么有哪些刑事案件不是由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1、刑事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

2、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件。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6、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二、案件从公安局移交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案件,由公安局移交给检察院,这表明公安局认为该刑事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然后公安局将案件的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

三、公安局多久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一般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2至3个月的时间,不同案件所需要的时间不一致。

1、当事人被公安局抓获后,经过询问后,公安局认为当事人有涉嫌犯罪,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侦查。

2、侦查阶段。公安局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其中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案件由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起诉部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侦查立案流程有哪些
    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2、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3、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具备哪些条件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条件有:案件属于该公安局管辖范围,已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犯罪事实,且该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论是公安机关发
    2023-08-16
    166人看过
  • 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
    1.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实践中,对于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受理被害人的申诉。第二,受理其他有关人员的报案、控告和举报。第三,人民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线索。2.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审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被害人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案件后,应当审查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事实;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是否属于相应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是否决定不立案。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刑事立案监督案件时,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3.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的,由承办人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检察长批准,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
    2023-03-29
    249人看过
  • 人失踪多久公安局才会立案侦查?
    一、人失踪多久公安局才会立案侦查?人口失踪后警局一般24小时内立案,但是凡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失踪被拐报警的,公安机关是要立即出警处置,认真核查甄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规定,自
    2022-09-27
    394人看过
  • 案件立案侦查机关是哪个?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除外。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主要是行政公职人员相关犯罪:第一类是腐败案件,包括贪污、受贿等。第二类是渎职。第三类是公职人员侵犯他人合法人身权利或民主权利,第三类案件中,侵犯民主选举权利的人的身份很重要,如果是公职人员,则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但如果是非公职人员,则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法律依据1、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
    2023-03-23
    242人看过
  • 报警后如何确定公安局是否立案侦查?
    可以与派出所民警进行沟通,了解是否立案侦查,如果没有立案侦查,可以到上一级公安分局反映情况。首先,如果涉嫌网络诈骗,超过三千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没有时间间隔。如果被骗金额达不到法定立案标准,是不会立案的。网络被骗的钱能找回吗?受害人在网络上被骗的钱可能追回。当事人应当尽自己最大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给公安机关,帮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如果公安机关如果方法得当,措施及时,钱是有可能追回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7-11
    427人看过
  • 公安案件侦查流程
    刑事诉讼法
    根据案情不同会有顺序调整,部分流程添加减少,例如立案侦查在接受移交案件时一般很少再用到了,有的案件法院认为证据不充分会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等等。谋杀案之类的一般都是接报案为主,先勘察现场,确定案件性质后再立案之后就根据案情参照一般流程走下去就是了。一、重大命案批捕后多久开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二、批捕之后多久开庭审理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
    2023-03-07
    264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已经立案了吗?
    1、立案侦查算是立案,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刑事案件以《立案决定书》的日期为准。民事案件法院受理之后会向原告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审查起诉前移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可以吗不可以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中
    2023-08-18
    131人看过
  • 办理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立案程序的方法
    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接受;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3.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张保永诉丰县公安局以刑事侦查为名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案「案情」原告:张保永,男,1970年1月出生,徐州市丰县人,个体运输户。被告:江苏省丰县公安局。法定代理人:张丰程,局长。原告张保永是个体运输户,长期在外地搞运输,1996年4月16日回到丰县刘王楼乡费楼村家中。4月17日早晨同村张保密的梨园有5棵梨树被人用手折断少量树枝条,其中两棵被折断的是无花树枝条,另三棵断枝中也有部分无花树枝。上午9时许,张保密向刘王楼派出所报案,称损失2600元左右,同时提供了本村与其有矛盾的张保永等两人为嫌疑对象。派出所当即以破坏生产罪予以立案,当日中午请安
    2023-07-18
    414人看过
  • 公安机关:部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
    立案。按实际情况,如果属于刑事犯罪案件,应当按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报警后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由此可见,在我国,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途
    2023-07-12
    404人看过
  •  公安局对案件进行侦查和调查的过程
    在面对指控、自首、报案、举报或其他时,应当接受案件。接下来,可以选择移送有关机关、立案或不予立案。若决定立案,可以选择侦查或送往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继续侦查以完善证据。侦查终结后,可以销案或移送审查起诉。面对指控、自首、报案、举报或其他,应当接受案件。2、审查:可以选择移送有关机关、立案或不予立案。3、立案:选择侦查或送往检察机关。4、侦查5、破案6、采取强制措施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8、侦查终结:销案或移送审查起诉。9、移送审查起诉立案侦查与审查起诉立案侦查与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两个重要环节。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确定案件性质和罪责,并采取相应措施的过程。审查起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确认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过程。立案侦查与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不可
    2023-10-30
    253人看过
  • 不立案是否会影响案件侦查?
    不可以,公安机关对经济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一般先要立案后再侦查的,没有立案是不能进行侦查的,这是程序上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经侦不立案前可以查吗公安机关对经济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一般先要立案后再侦查的,没有立案是不能进行侦查的,这是程序上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
    2023-07-06
    260人看过
  • 公安局报案立案侦查后就必须要抓人了吗
    具体的案件,立案侦查后是否需要抓人,则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法律规定了采取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满足何种条件的,就采取何种措施(取保、监视居住、刑拘、逮捕等)。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1、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2、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
    2023-06-25
    129人看过
  • 公安报警备案会立案侦查吗?
    1、报警后也不一定就会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一、警察局立案了要怎么销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二、报警后怎么查对方有没有立案报警后怎么知道有没有立案:会有立案回执和书面通知。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023-03-29
    412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具备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
    2023-04-05
    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公安局有哪些立案侦查的法定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8
      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条件有:案件属于该公安局管辖范围,已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犯罪事实,且该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论是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还是接到报案、举报等,都应当立案侦查。
    • 公安局经济犯罪立案侦查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性经济犯罪的对策、方针、措施和规划等工作。
    • 公安局侦查证据不足可以立案侦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3
      公安侦查完证据不足,如果需要派出所收集相关证据的,会移交给派出所。公安机关需要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毕,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并且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
    • 如何让公安局侦查局立案不抓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0
      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一般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公安机关立案。那经侦大队立案却不抓人怎么办?公安机关在经济调查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
    • 公安主动立案侦查自诉案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5
      公安主动立案侦查自诉案件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造成社会问题的案件等。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