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9:21:57 418 人看过

涉外离婚财产分配的注意事项如下:

1.离婚财产中,不动产的所有权问题,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取得相关财产时,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这些资料才能作为有效证据。

3.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

一、我国承认离婚判决的历史

早在195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波兰法院对双方都居住在波兰的中国侨民的离婚判决在中国是否有法律效力问题的复函中即明确指出:波兰法院对双方都居住在波兰的中国公民间的离婚案件所作的判决,如果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与民法典都没有抵触的时候,我们承认这种判决对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有拘束力。其时,我国刚建国即对外国离婚判决采取了宽泛的对待态度。

197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当事人向香港法院起诉离婚对香港法院所作离婚判决我法院不予承认的复函因香港法院的离婚判决未送达对方当事人不予承认,但该复函也再次体现出我国法院对域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在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予以尊重的态度。

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以上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来,我国法院对外国/境外法院的离婚判决一直采用原则承认的态度,只要该判决未违背我国的法律规定。

二、农村宅基地遗嘱去世后如何公证

遗嘱要在被继承人生前才能公证的,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不能公证遗嘱,但可以对继承宅基地的继承行为进行公证。当事人可以到宅基地所在地公证机关,提供遗嘱、宅基地确权证明等材料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有孩子的财产么,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
    一、夫妻离婚有孩子的财产么1、一般是没有孩子的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夫妻双方分割,孩子无权参与。2、如果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离婚时,应当先将孩子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则是家庭财产分割。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财产。3、不经另一半同意,把财产转移给孩子也是不允许的。《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冠杰律所表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我们在做财产转移的时候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做有害他人利益的事。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
    2023-06-25
    306人看过
  •  离婚涉外财产的分割问题
    关于涉外婚姻的离婚问题, 无论是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请求, 还是双方自主达成离婚协议, 我们都建议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由我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好离婚手续。有关涉外婚姻的离婚问题,无论是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请求,还是双方自主达成离婚协议,我们都建议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我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好离婚手续:第一、涉外离婚管辖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第二、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由于不动产的所
    2023-09-20
    217人看过
  • 父亲再婚后,遗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父亲再婚后的遗产分配方式如下:1、对于遗产,首先要分清楚是父亲婚前的财产还是之后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各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进行继承;2、如果对方子女对老人进行了赡养的话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财产;3、对于父母婚后的财产,首先要在父母之间进行一次划分,在划分之后划归于过世方一方的财产再由未过世的父亲或母亲与过世方子女共同进行继承。子女能继承父亲在国外的遗产吗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子女能继承父亲在国外合法所有的遗产,可以继承的遗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023-07-05
    49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问题:我于2000年2月结婚,我丈夫是日籍华人。结婚后,我一直生活在北京,他经常两地来回跑。由于他投资在北京所以这段时间他来往比较频繁,2008年,他在北京投资的项目结束后,他就回了日本。以后就很少与我联系,彼此很长时间就失去了联系,他也没有尽到做老公的一些义务和责任,我要求搬到日本住,他说以后还要到北京投资推迟让我和他一同去日本和他同住,所以俩人也没什么感情存在,我们也都认为双方感情出现破裂。去年底,我在北京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只愿承担很少的经济补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前几天,我的一个在日本的朋友了解到我丈夫在东京有两处房产,价值不菲。我想了解我应该怎样去核实,并获得有关证明材料呢?律师解答:首先你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其二,你可以委托东京的朋友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
    2023-04-22
    190人看过
  • 如何分割涉外婚姻离婚财产
    咨询:我于1998年7月结婚,我丈夫是日籍华人。结婚后,我一直生活在上海,他则两地来回跑。2001年,他在上海投资的项目结束后就回了日本。以后就很少与我联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去年底,我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只愿承担很少的经济补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前几天,我的一个在日本的朋友了解到我丈夫在东京有两处房产,价值不菲。我想了解我应该怎样去核实,并获得有关证明材料呢?答疑:据你来信所讲的情况,首先你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其二,你可以委托东京的朋友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其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日本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
    2023-06-13
    66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及撤销、变更要注意的事项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需注意财产协议生效的时间、双方协商一致的重要性以及协议内容变更可能会影响离婚登记程序等问题。如协议内容有欺诈或胁迫情况,则离婚登记程序也会受到影响。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财产协议尚未生效,当事人可以随时撤销或变更,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可能会影响他们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2.如果财产协议已经生效且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况,则不能撤销或变更。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一致,则也不能进行变更。3.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离婚协议撤销及变更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前,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如果离婚后,双方反悔,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协商,达成协议后,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未达成协议或
    2023-12-25
    256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房屋分割注意事项
    对于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产,双方诉讼离婚时,如果主张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因为财产分割的前提是该财产的所有权是夫妻双方享有的,对于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法院不可以判决。当事人就前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配夫妻离婚房屋分配如下: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房产,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候,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照上述情形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2023-07-08
    359人看过
  • 22年离婚,房子分割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于父母,不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后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房子不分割能离婚吗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对房产需要进行分割,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分割房产也是可以的,反正房产分与不分,怎么样分割,只要双方达成一致都可以。但是若只有夫妻一方同意,那就不行了。另外,房子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能分割的: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了所有房款
    2023-07-03
    15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事项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缴税么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无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论权利人名称的变更是否导致财产权利的实质性变化,不管是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变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夫妻双方均不负有纳税的义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诉讼中对财产一并进行分割,也可以先解除婚姻
    2023-07-05
    75人看过
  • 有哪些问题是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该注意的
    价值330万的房产,男方没有家暴出轨等过错,离婚时却只分到2.8万,这是怎么回事?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男女双方婚后购置了一套房产,当时总价在170多万,其中首付款100多万是女方母亲出资的,剩下70多万由夫妻两人一起还贷。问题的关键在于,房屋虽登记在双方名下,但男方为了讨好女方一家,约定登记为按份共有,女方登记99%的份额,男方仅登记1%的份额。婚后三年,夫妻感情不和矛盾不断,又经两年分居生活,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该套房产。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按照房产价值的1%给予男方补偿款,扣除相应贷款后,男方仅分得2.8万元。那么法院做出该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法律依据:夫妻约定财产制有人说,法院这样判不公平。对于该套房产,女方母亲出资100多万,在没有明确约定是对自己子女赠与的情
    2023-06-25
    154人看过
  • 离婚分割银行存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离婚分割银行存款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二)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三)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2023-05-06
    103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世界各国的民法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子女抚养: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
    2023-08-04
    380人看过
  • 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
    2023-05-06
    435人看过
  • 同居恋人分割财产的注意事项
    恋爱同居的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有约定的,先按照约定处理,而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会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双方还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对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女方与他人同居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属于法律上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关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还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会在一人分一半的原
    2023-07-08
    321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5
      涉外离婚财产分配的注意事项如下: 1.离婚财产中,不动产的所有权问题,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取得相关财产时,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这些资料才能作为有效证据。 3.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 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
    • 离婚协议中应注意哪些事项,离婚分割财产的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05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针对夫妻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如何分配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真实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等协议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呢?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
    • 婚前财产分割注意事项婚前财产分割应注意哪些事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5-28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离婚时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2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注意: (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
    • 离婚要注意哪些事项?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注意: (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