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与“违法行政”概念辨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45:49 385 人看过

行政违法与违法行政这两个概念不仅在学术论著上有争议,在法律规范文本中也存在混用现象。清末思想家梁启超说:“法律之文辞有三要件,一曰明,二曰确,三曰弹力性”。词语固然存在多义,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在同样环境中,不同的理解和含义应当得到限制,不能从不同的层次上进行,不然就会众说纷纭。法律语言如果不能精确地表达法律概念,就可能妨害法律交际,难以达到法律实施的目的。本文拟从行政、依法行政、行政违法、违法行政等概念在行政法学领域之间的关系作简单探讨,以期大方之家斧正。

概念篇

一、“行政”

“行政”是一个在行政学、行政法学等领域被广泛使用的术语,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赋予其不同的涵义。

在公共行政方面,国内外学者亦无统一的解释,学说纷纭,如“三权分立说”、“相对功能说”、“行政管理说”等等。马克思在《评“普鲁士人”和“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书中给“行政”所下的定义是“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这一定义有三层意思:行政是一种国家活动,不是一般的社会活动。只有国家出现以后才有行政。行政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行政不是国家的所有活动,只是它的组织活动。例如: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领导、管理等。3.只有国家或者负责代表国家的国家机关才有权进行行政活动。在我国,大多数学者引用了该定义,并以此为基点进行引伸和发挥。如:

“行政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指国家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执行国家意志,实现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组织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

“行政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对公共事务进行必要的管理、服务以及制裁的行为”。

二、“依法行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行政责任概念特征及行政侵权概念
    1、行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广义的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按照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法进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二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而引起的一定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狭义的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义务而引起的,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违法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2、行政责任的特征①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②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③行政责任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3、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政责任一般构成要件①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②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2)行政主体及公务员行政责任构成要件①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②行政责任主体是
    2023-06-06
    98人看过
  • 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的概念
    1、从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来看,做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而做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2、从政务处分的对象来看,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3、从政务处分的方式来看。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政务降级处分是什么意思?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降级”处分是指降低级别工资。若本人级别工资为最低等级的,则不实施降级处分,可按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处理;若职务工资档次亦为最低档次的,可给予“记大过”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2023-07-18
    102人看过
  •  机构与集团的概念辨析
    企业和集团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组织,拥有自己的品牌、产品和服务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而集团则是由多个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主要依靠资本联系,其行为规范由集团章程来制定。虽然企业集团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但其在经济活动中也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影响力。与之相比,公司机构则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拥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企业和集团的区别在于,企业集团是由主要依靠资本联系的母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其行为规范由集团章程来制定。与此同时,企业集团并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而公司机构肯定是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 集 团 与 公 司 的 法 律 地 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而集团公司则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律地位与公司相同。因此,集团公司在法律上享有与公司相同
    2023-09-07
    450人看过
  • 酒驾与醉驾的概念辨析
    一、酒驾与醉驾的概念辨析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即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即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二、酒驾和醉驾新规定醉驾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三、酒驾与醉驾的危害性有哪些?酒后驾驶
    2023-04-12
    367人看过
  • 托运人概念辨析
    我国现有的法规中,就运输合同下托运人的概念给出明确定义的只有海商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货规)。海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托运人是指: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而货规第三条规定,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可见,货规仅采纳了海商法所作定义1,而将定义2做了删除。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白海商法颁布以后,托运人如何识别的问题在理论界就一直存在争论,并进一步导致实务界对托运人认识的混乱,而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此种混乱是海商法之托运人的定义2所致,继而认为定义2所表述的是发货人,可以视为托运人的代理人,这样托运人的概念即可统一于定义1。那么,将发货人(FOB条件下之卖方)视为托运人(FOB条件下之买方)的代理人就能够自圆其说吗?实在
    2023-06-09
    452人看过
  •  混合与混同等概念的辨析
    混同和混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混同是指债权相关概念,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为一,导致债务债权关系消灭。而混合是指物权相关概念,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混在一起,形成不能识别或难以识别的混合物。混同和混合在概念和情形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下是两种概念的区别的改写:1.混同是指债权相关概念,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为一,导致债务债权关系消灭。例如,当两个人共同借债,债务到期后,他们合并为一个人,使得债务关系消灭。2.混合是指物权相关概念,是添附的情形之一。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混在一起,形成不能识别或难以识别的混合物。例如,当一个人的财产与另一个人的财产混合在一起,无法确定各自的财产,这就产生了混合。 混 同 与 混 合 : 物 权 与 债 权 的 关 系混同与混合是两个法律术语,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中具有重要意义。混同指的是物权与债权在法律上产生相同的法律效果,即权利人可以同
    2023-09-04
    234人看过
  • 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行为的概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何谓商账追收商账追收的英文为DebtCollection,是指由专业的商账追收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逾期应收账款的追收活动,并根据收回的款项,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法律服务项目。据统计,仅深圳一地的海外应收账款都约有125亿美元,而且每年还在巨幅增加。如何减少您企业在财务上出现的呆帐、坏帐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损失深圳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愿为您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3-07-20
    186人看过
  • 行政执法法律概念以及特征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行政行为。一般认为,行政执法行为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还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这里提到的行政执法,这主要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法律法规发文单位:重庆市水利局文号:渝水政20091号发布日期:2009-2-3执行日期:2009-2-3第一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巡查活动。第二条水行政执法巡查的重点区域:江河沿岸、水库周边、公路沿线及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其他开发建设活动。第三条水行政执法巡查的主要对象是:(一)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取水活动;(二)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活动;(三)向河道、湖泊倾倒弃土、垃圾、设置行洪障碍,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及行洪的活动;(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取土、淘
    2023-08-09
    465人看过
  • 相关概念的辨析
    1.合作作品与共有著作权由一人单独创作的作品不能成为合作作品,而是独著作品。但是美国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一个作者独著的作品而后将其权利转让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所产生的结果,使该作品成为合作作品。1984年美国第九巡回法院在OddoV.Ries一案的判决中认为,作者可以将其著作权利益之一部分转让给他人而自己保留其中的另一部分;这种转移也可以发生在由多个继承人对同一著作权的继承中。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看法。从前述合作作品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判别合作作品的依据应是作者的数量,而不能以此后作品著作权主体数量的变化改变作者数量的事实。也就是说,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作者的作品,而不是两个以上著作权人的作品。上述观点实质上是混淆了作者与著作权人,从而混淆了合作作品与共有著作权。一般来说,作者是著作权的基本主体,是第一著作权所有人,其例外情形应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限。共有著作权的判别依据则是著作权所有人的数量。
    2023-06-08
    78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辨析
    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的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3、赔偿程序不同。刑事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经赔偿义务机关处
    2023-07-07
    80人看过
  • 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应当如何比较
    世界各国行政法理论对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尚没有统一的界定,狭义的理解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亦称行政权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管理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即构成行政违法相关法律常识:由于行政法律规范没有统一完整法典、实体与程序合一、内容广泛等特点,行政违法的判定需要法官在零散、广泛的法律规范中抽象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和一般原则。行政违法是以违反法律规范有效要件,以合法性审查为基础的。这种合法性应当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行为内容、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合理性)。同样狭义的理解行政不当是指行政行为以合法为前提,是一种有瑕疵的行政行为(或称其为行政瑕疵)。行政不当发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满足主体、内容、程序、适当性(合理性)要求后,由行政主体依照惯例、精神等自由裁量的行为,是以自由裁量权为基础的。由此确定以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兼顾
    2023-06-02
    192人看过
  •  渔政违法行为
    该定义规定了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任何鱼类、虾类、蟹类、贝类等水生生物,禁止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以及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同时,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电脉冲、地笼网、多层囊网拖网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禁止捕杀、伤害、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以下是涉渔行为的定义:1.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任何鱼类、虾类、蟹类、贝类等水生生物。此外,捕捞辅助船也必须随着不同作业的渔船同步休渔。2.禁止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以及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3.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4.禁止使用电脉冲、地笼网、多层囊网拖网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5.禁止捕杀、伤害、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涉渔行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涉渔行为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
    2023-11-06
    332人看过
  • 行贿违法所得概念是什么?
    一、行贿违法所得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行贿违法所得的概念“违法所得”这一法律术语,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中使用非常广泛,在刑法中也屡见不鲜。在刑法中,“违法所得”不仅见于刑法条文本身,也常见于司法机关出台的刑事司法解释。通说认为,广义上的“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取的一切财物,包含了我们通常所称的赃款赃物;狭义上的“违法所得”是指除赃款赃物以外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取的财物。在刑事追缴领域,准确理解“违法所得”的内涵与外延,需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涉案款物、赃款赃物、犯罪数额、违法增值等相近概念之间的关系,防止理解上的误差和适用上的混用。笔者认为,“行贿违法所得”是指行贿人(包括单位)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实施的行贿行为并最终获取到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可度量的物质性利益。对于因为行贿行为而获取的非物质性利益,如职务晋升、岗位调动等,因不可度量,故不在刑事追缴考虑范畴内
    2023-04-28
    398人看过
  • 行政违法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违法仅指行政主体的违法,广义的行政违法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法。我们采用狭义说。据此,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这一概念反映了行政违法的三大特征: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法主体身份或以行政法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它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3.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
    2023-06-13
    31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法的概念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3
      行政赔偿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行政确认法的概念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5
      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就是行政确认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是行政确认法
    •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是哪些法律概念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可以从如下方面解释和理解: 1.行政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调整或约束的一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比较 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
    •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5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
    • 具体行政行为概念?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6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