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在哪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1:34:21 111 人看过

一、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在哪办理

各区县民政服务窗口办理。具体地址有:

横琴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德政街26号)A栋302办公室;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毛山里东47号斗门区民政局二楼;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社区;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1栋海岛大厦703;

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0楼1000室。

二、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受理条件

申请人具备当地户籍,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标准。

三、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窗口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

四、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法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条例》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2、《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相关材料、民主评议结果的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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