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54:27 483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鞍山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鞍山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补充规定

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我市公有住房出售,加速实现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公有住房出售的有关政策补充规定如下:

一、交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参加房改购房时,可享受如下政策:

1.凭市房改办的相关手续提取购房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来交纳购房款;

2.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交纳房改购房款。

二、低保户和一次性支付购房款有困难的职工,可享受分期付款政策:

1.参加房改购房时,首付额须达到购房款总额的50%,余款须在两年内一次性补齐或分二次等额补齐,房款补齐后即可办理个人房屋产权证书;

2.购房职工到其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办理购房手续,经市房改办审核后,购房者与产权单位签订分期付款协议;

3.从购房职工首付50%购房款,并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的次月开始,停交公有住房租金,比照个人产权住房交纳其它费用。若付款协议到期后,职工未能补齐购房余款的,原房屋则仍按公有住房收取租金,在补齐停交的租金后可取回首付的购房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建委《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管理,提高我市美化、净化水平,促进环境建设的和谐发展,根据《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4号)和《鞍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鞍山市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和管理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由具体建设单位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规定标准进行设置。?拆扒成为净地的建设用地也要设置围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城建局负责设置和管理。第四条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审批管理。其中,位于市区内主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由市
    2023-04-22
    465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执行马鞍山市城市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加强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1]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国土资源局对市区157.24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了定级估价,并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审查验收。现将马鞍山市城市土地基准地价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二OO三年六月二日马鞍山市城市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级别商业基准地价住宅基准地价工业基准地价Ⅰ级2217元/m2(147.81万元/亩)1162元/m2(75.07万元/亩)252元/m2(16.80万元/亩)Ⅱ级1440元/m2(90.01万元/亩)641元/m2(42.74万元/亩)199元/m2(13.27万元/亩)Ⅲ级865元/m2(57.67万元/亩
    2023-06-10
    315人看过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流通领域商品准入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流通领域商品准入规定》的通知《2004年第17号》各分局、直属机构,科、室、会,当涂县局,各有关商场、集贸市场:为了严把商品市场准入关,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将市工商局制定的《马鞍山市流通领域商品准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马鞍山市流通领域商品准入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商品质量监管,促进各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销售的各类经营者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各类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下列制度:(一)索证索票制度。经营者在进货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并检验以下证明:1.营业执照;2.生产许可证;3.卫生许可证;4.商标注册证;
    2023-04-24
    376人看过
  • 马鞍山市二胎罚款政策规定
    国家相关部门会针对家庭收取二胎罚款。无论新旧条例,如果双方一方为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违法生育子女的,会收取二胎罚款,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1、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2、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
    2023-05-10
    396人看过
  •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号:鞍政发[2004]45号发布日期:2004-12-22执行日期:2004-12-2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4]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按照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行动、机构协调、政令畅通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调控。二、调整范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千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三、调整内容(一)机构调整1.市国土资源管理机
    2023-06-10
    75人看过
  •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十五日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及中山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6)116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与救助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制定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各时期农业生产的需要确定险种和保障范围,选定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的保险公司,协调各部门、各镇政府(区办
    2023-04-23
    492人看过
  •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鞍山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精神,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通报农民工工作情况。?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总召集人:刘桂香副市长?召集人:王德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晓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2023-06-09
    75人看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在榕省属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外地驻榕单位: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已经省政府闽政[1998]207号文批复同意。1998年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调整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的有关政策。现通知如下:一、1998年出售多层与高层公有住房成本价分别为951元/平方米和1292元/平方米,1997年出售高层公有住房成本价为1185元/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至1999年6月30日止。二、凡1998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购房缴款的给予3%现住房折扣;19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含30日)前购房缴款的给予2%现住房折扣。但住房成新折旧保持不变按年度执行,即住房折旧从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保持不变。三、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一次付款折扣调整为17%。
    2023-06-10
    440人看过
  • 鞍山二孩政策
    鞍山市二胎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已有一孩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1、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2、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3、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4、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5、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
    2023-05-30
    362人看过
  • 鞍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事局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制定接收毕业生计划,努力提供就业岗位,强化毕业生接收安置工作,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全面、及时、优质服务。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重视人才的具体体现,是科教兴国的实际行动,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2003年是普通高等院校扩招后第一个毕业生就业高峰年,为我市做好争取人才工作提供了极好机遇。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就改善毕业生就业环境、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改善就业环境,实施优质服务。(一)全日制普通大中
    2023-06-10
    452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沪房改办(1994)第62号《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细则》(沪改办发[1994]第34号文)(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载于本刊1994年第12期)有关政策调整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为此,对《实施细则》第十条作如下调整:第十条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享受一次,购买一套。调整为第十条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二、《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调整如下:第十二条购房后,因居住困难或其他原因符合住房分配规定的,仍可在单位享受住房分配和购买住房。再购房时,将原购买房的住房产权退还原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按当时的成本价和优惠政策、成新折扣计算价款,退还原购房人;新购买的住
    2023-04-22
    230人看过
  •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对鞍山市城乡结合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进行部分调整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20050317文号:鞍政办发[2005]17号发布日期:2005-3-17执行日期:2005-3-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产局制定的《关于对鞍山市城乡结合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进行部分调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关于对鞍山市城乡结合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进行部分调整的意见2003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市房产局关于加强鞍山市城乡结合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鞍政办发[2003]4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结合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实践,由于这部分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存在市、区两级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调查、审批和登记发证工作脱节,管理区域特别是千山区城区主干道以及鞍千路、鞍海路、鞍辽路、鞍腾路、鞍岫路、鞍刘路、矿工路道路中
    2023-06-10
    229人看过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国泰民安的喜庆气氛,迎接国庆54周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决定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今年第二季度,针对非典型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全民参与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市容市貌得到了极大的改观,为抗击非典的胜利做出了较大的成绩。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这次整治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2023-04-22
    288人看过
  • 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一、农村的宅基地补偿标准1、农村的宅基地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2、补偿标准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2023-02-26
    374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鞍山市市政府规定产假多长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7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
    • 南充市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产假的公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6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 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规定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26
      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
    • 马鞍山契税补贴政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7
      马鞍山有两类购房者可享受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一是有自住性住房需求者。规定个人在该市市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该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二是高层次人才购房者。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在该市市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该住房
    • 鞍山市武义县政府收费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根据浙价服〔2015〕203号规定,除刑事案件、劳动工伤、赡养抚养、公益群体诉讼及国家赔偿类等案件,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附:实行市场政府指导价的案件仍旧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