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6:35:27 408 人看过

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

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

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精度与互换性标准;结构要素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材料方面的标准等。

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

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产品的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说明等。

3、方法标准:是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工作程序、操作规则和方法做的统一规定。它主要包括检查和评定产品质量的方法标准、统一的作业程序标准和各种业务流程与工作程序标准或质量要求等。

一、执行标准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

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一个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凡是进入流通市场的一般商品,其外包装上必须印执行标准.执行标准就是该产品满足的质量要求,它是产品质量判决的依据.比如有纠纷时,它就是准法律依据.一般的执行标准,既可以是企业标准,也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起始字母为Q/XX,国家标准为GB/T或GB。特殊的,药品、部分军工产品,有更为严格的规定.非流通的产品,如订购的半成品,直接流入工厂,不针对普通消费者的,不必标注.另外,现做现卖的产品(如食品),无须预包装的,不用标注.简单地,凡是你在商店超市门市部看到的包装产品,必须标注产品标准。

二、签订购销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条款

(一)产品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的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二)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产品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购销合同注意事项购销合同注意事项。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解产品质量纠纷的程序是什么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解产品质量纠纷的前提条件,即必须征得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同意。也即必须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一方面是指要基于自愿进行调解,另一方面是指调解达成的协议也要基于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凡是有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不能强行调解,调解后达不成协议的,也不能久调不决。开展调解工作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这是调解必须遵守的原则。因为只有查清事实,才能明确到底是谁的责任,才能抓住争议的关键,有针对性的进行工作,促使当事人真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他们的纠纷。查清事实的方式有: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搜集证据;查阅与纠纷有关的材料和原始凭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时,需要对争议产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征得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同意后,指定检验机构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鉴定。质量检验、鉴定活动应当遵守《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2023-06-07
    78人看过
  • 产品质量标准的主要指标
    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度、灵敏度、操作灵活度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测试,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一、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精度与互换性标准;结构要素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材料方面的标准等。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产品的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
    2023-03-23
    262人看过
  • 哪些产品质量申诉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
    随着《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用户、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后主动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为此,1998年三·一五前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的出台,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社会、联系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提供了法律依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对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基本原则、调整范围和处理方式、处理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明确了各自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中的职责任务。其二是为用户、消费者进行产品质量申诉提供了有效的途径。用户、消费者一旦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即可以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质
    2023-06-06
    399人看过
  • 产品的标准、质量与质量责任是什么?
    一、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1、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说的产品。另外,由于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但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该法的规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对产品所做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023-06-06
    338人看过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权处理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纠纷吗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处理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纠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
    2023-02-22
    304人看过
  • 产品质量标准规范的级别
    一、产品质量标准规范的级别在继承原有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科技水平的提高和新材料的不断发展,国家制定或修订了新的标准。其种类有国家颁布的标准、地方颁布的标准和工厂企业制定的标准,共3个级别。(一)国标(部标)国家制定、各部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简称为国标(CB),是全国都应执行的标准;部标(JB)是全国本行业执行的标准。两者均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性。任何一种产品都应执行国标(部标)所有标准的要求,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法定依据。随着科技的发展,新产品的不断问世,国标(部标)也在不断充实、完善标准内容和提高质量标准,以促使产品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并且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力度,以防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简称地标(Dc),它是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依据国标进一步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产品质量标准。它在本地区具有权威性和法定依据,是对国标的补充和修正,但不能与国标(部标)相抵触。(
    2023-06-07
    190人看过
  • 木瓜果脯加工技术关键和产品质量要求
    (一)技术关键:1.热烫时间。热烫时间不足,会产生白心。白心处的细胞没有发生质壁分离,糖分不易渗入到白心中,产品会产生空心现象,用延长糖制时间来弥补,会使产品颜色过深。热烫时间过长,可减少木瓜中的部分酸含量,但是木瓜果肉会过软,糖制时易将果肉煮烂。另外,制成品无嚼感。2.干燥速度。干燥时让其很快进入恒速阶段,原木瓜片的温度等于烘房内的温度,吸收的热量完全用于水分的汽化,这时注意保持恒温和一定的热空气流动速度,使干燥速度达最大值并保持恒定。(二)产品质量要求:1.感官指标。色泽:产品呈黄红色、鲜亮,色泽较一致。组织与形态:组织饱满、糖液渗透均匀,软硬适中,产品呈片状。无杂质。滋味及气味:甜酸适口,具有原木瓜片特有的风味,无粗粕感,无异味。2.理化指标。总糖含量55%~60%,水分含量18%~62%。3.卫生指标。细菌总数(个/克)≤700,大肠菌群(100克个数)≤300致病菌不得检出。
    2023-06-06
    250人看过
  • 有关速食食品的技术标准
    一、有关速食食品的技术标准GB31646-2018食品安全标准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T25007-2010速冻食品生产HACCP应用准则GB/T27302-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要求GB8863-1988速冻食品技术规程GB/T23786-2009速冻饺子GB19295-2011食品安全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2707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6869鲜、冻禽产品GB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SB/T10824-2012速冻食品二维条码识别追溯技术规范CAC/RCP8-1976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二、速冻食品分类:水产速冻食品:海虾、冻鱼、虾仁等。农产速冻食品:毛豆、花生、芦笋、甜椒、竹笋、玉米、混合蔬菜等。畜产速冻食品:猪肉、鸡肉鸭肉鹅肉等。调理类速冻食品:特指两种以上的生鲜、农、水、畜产品为原料,加工处
    2023-04-24
    500人看过
  • 最新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完整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个方面:一、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精度与互换性标准;结构要素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材料方面的标准等。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产品的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说明等。3、方法标准:是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工作程序、操作规则和方法做的统一规定。它主要包括检查和评定产品质量的方法标准、统一的作业程序标准和各种业务流
    2023-06-06
    399人看过
  • 最新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
    一、服务质量的测定是服务企业对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的调研、测算和认定。从管理角度出发,优质服务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规范化和技能化:顾客相信服务供应方,职员营销体系和资源有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规范作业,解决顾客疑难问题(有关产出标准)。(2)态度和行为:顾客感到服务人员(一线员工)用友好的方式主动关心照顾他们,并以实际行动为顾客排忧解难(有关过程标准)。(3)可亲近性和灵活性:顾客认为服务供应者的地理位置、营业时间、职员和营运系统的设计和操作便于服务,并能灵活地根据顾客要求随时加以调整(有关过程标准)。(4)可靠性和忠诚感:顾客确信,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他们能够依赖服务供应者,它的职员和营运系统。服务供应者能够遵守承诺,尽心竭力满足顾客的最大利益(有关过程标准)。(5)自我修复:顾客知道,无论何时出现意外,服务供应者将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控制局势,寻找新的可行的补救措施(有关过程标准)。(6)名
    2023-06-06
    126人看过
  • 产品质量抽样标准的作用
    一、产品质量抽样标准解析我们了解一批产品的质量状况,要通过取样和对样品的检测来做出判断。产品的质量检验通常可分为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两种方法。全数检验是对交检的一批产品中的每一单位产品逐一进行检验,并对每一单位产品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并挑出不合格品。这种质量检验方法只适用于经检验后合格批中不允许存在不合格品、生产批量少、检验费用低和检验项目少等情况,而且检验还要是非破坏性的。基于上述因素全数检验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如产品产量大、检验项目多和检验较复杂时进行全数检验势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当质量检验具有破坏性时,全数检验更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在日常质量检验中,更多的是采用抽样检验方法。抽样检验是从交检的一批产品中,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抽取适量的产品作为样本,对样本进行全数检验,并依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对全批产品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抽样检验适用于检验破坏性的、生产批量大、产品价值不高、
    2023-06-06
    87人看过
  • 转基因产品的质量标准管理
    转基因产品是指:利用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转基因生物、转基因食品、转基因药物和转基因移植器官等。自20世纪80年代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问世以来,其商业化发展极为迅猛。2000年,全球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达到4000种以上,仅转基因作物的一项产值就将近100亿美元。面对转基因产品对市场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的巨大冲击,不论是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还是广大消费者都感到应接不暇。转基因产品之所以发展如此迅速,主要是它可以解决人类面临的食物短缺问题。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理论同样适合转基因产品。由于转基因产品存在一系列安全性问题,欧洲各国不同程度地拒绝转基因产品入境。又因为遗传操作可使基因(尤其是对人类有害的基因)在不同物种间发生转移,因此,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已经引起世界范围的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转基因产品能否危害人类健康、能否危害农业生产、能否破坏生态平衡。除此之外,转基因产品与
    2023-04-24
    177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食品加工企业备案企业产品标准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号:内质监标函[2005]23号发布日期:2005-3-25执行日期:2005-3-25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区局决定对近年来全区各盟市、旗县局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开展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查范围1、2002年-2005年3月各盟市、旗县局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2、2002年以前备案到期未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二、复查原则1、与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条文不符的,通知企业修订,重新备案;2、企业产品标准中未规定反映产品特有品质和特性指标的,通知企业修订,重新备案;3、应复审到期未复审的,书面通知企业进行复审。三、复查要求1、各盟市、旗县局首先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盟市局对所属旗县局进行检查,并向区局报告自查和检查情况。区局将对部分盟市进行抽查。2、盟市、旗
    2023-06-07
    279人看过
  • 哈尔滨市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投诉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产品质量投诉的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是指《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内的产品。第四条用户或消费者在本市辖区内的任何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销售者)购买的生产资料产品或生活消费用产品,在使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均可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第五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书面的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2)被投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或销售单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数量和日期;(3)投诉的事由、请求、事实经过、相关证据;(4)投诉的日期及其他应载明的事项。第六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与其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据:产品实物、发票、信誉卡、说明书
    2023-06-1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2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 技术人员如何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9
      产品质量问题管理规定: 1以现场质量控制为重点,以规范、强化工艺为手段,建立制造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2实行以质量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3出现质量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4及时处理质量事故,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 5在产品质量考核上实行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6把实行质量否决权作为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7鼓励和大力支持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和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否有权取缔产品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第六十七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30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组织机构,明确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范围;在施工组织设指导下,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做好各专业的准备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施工图纸、标准图集,修改设计和技术核定等技术文件;组织特殊工种技术培训,操作资格审查或考核;施工机具、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准备。
    • 技术型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9
      盗窃重要技术成果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 (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应当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