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主要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32:58 292 人看过

1、赔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财产保险中称为赔偿保险金,在人身保险中称为给付保险金。承担赔付保险金义务时,保险金的支付仅在保险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进行,保险金最高赔付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2、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3、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内容。

4、积极进行防灾防损的义务。保险人应允许利用自身拥有的专业技术,配合被保险人积极进行防灾防损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财产所有人、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被保险人的权利:。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和认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和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2。受益人的任命或变更。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投保人在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前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3。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从保险中受益。例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金将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被保险人未指明受益人;受益人死亡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的,不指定其他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的,不指定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义务:与投保人一样,被保险人也有义务告知险情的增加、保险事故的发生、灾害的预防和损失的预防和救援,并有义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023-05-02
    318人看过
  • 谁是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执行人
    1、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也有规则可循,因为保险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它必须具有与法律文书相似的特征,如权利描述、通信地址的变更、争议的解决和管辖、不可抗力条款、残疾的定义和司法鉴定等,第二,担保的定义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德国《民法典》第765条规定,“担保人因担保合同约定有义务向第三人的债权人履行第三人的债务”,中国台湾省《民法典》第739条规定,“担保人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对对方债务的履行负责。”。保证责任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将保险合同主体分为三类: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联人和保险合同
    2023-05-02
    289人看过
  • 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哪些?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因为保险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必然有法律文件相类似的特点,比如权利描述,通信地址的变更,纠纷的处理和管辖权,不可抗力条款,残疾的定义和司法鉴定,其他定义的解释等等条款。二、保证的定义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德国民法典》第765条规定:“因保证契约,保证人约定对第三人的债权人负有履行第三人的债务的义务。”我国台湾省《民法典》第739条规定:“称保证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他方之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负履行责任之契约”。保证责任,就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2023-06-25
    255人看过
  • 合同纠纷: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的解释义务
    【判决依据】原告、被告对格式合同有争议,保险人不履行格式合同解释义务,导致被保险人保险概念不清,诉讼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解释根据法律。2005年3月25日,原告甲与被告某保险公司以其妻子为被保险人签订了康宁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1万元。本合同格式为保险公司填制的格式合同。合同第四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应承担以下责任:1。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复职)之日起180天后首次发生,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为患有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疾病)时,公司应当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立即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在给付期间给付的,以后期间的保险费自给付之日起免予给付,本合同继续有效。对合同第23条进行解释后,进一步解释如下:1。心脏病(心肌梗死)是指由于冠状动脉闭塞引起的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心电图表现为
    2023-05-02
    191人看过
  • 海上保险合同中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时由保险人,通常是保险公司预先拟制的格式条款,其中有很多保险人免责的事由,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往往以保险合同的免责事由拒赔,对于此类免责事由,需要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否则无效。明确说明,是指在与投保人签保险合同之前或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之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做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其范围应包括下列条款:1、除外责任条款。我国各类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条款主要体现在除外责任条款。除外责任条款是免除保险人未来所负的赔偿责任的条款,其目的在于明确合同责任,防止不必要的纠纷。这种除外责任条款一般分为原因除外和损失除外。原因除外责任条款是约定保险人对特定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例如,《国内船舶保险条款》第八条中将战争、军事
    2023-06-06
    77人看过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车辆损坏保险中的义务
    1、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与被保险车辆有关的重要事项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重要事项和有关情况,影响保险人合理收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有关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计算赔偿。重要事项是指被保险车辆的车主、品牌、型号、车型、核定载客量、新车购置价格、新车首次登记日期、上一保险期间的赔偿记录等,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否则,保险单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费。否则,保险人对未交保险费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对被保险车辆的转售、转让、赠与、改装、安装,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补正手续。保险人未办理补正手续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和救援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自然灾害事故除外),并在48
    2023-05-02
    500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未终止保险义务当履行
    2008年5月23日,彭泽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与原告何洪(化名)间的人身保险合同继续履行,且被告应从2008年元月起至原告身故时止,每月按人民币210元支付养老保险金给原告。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12月5日和31日被告分别收到养老金保险费21900元和12713元,并注明交款单位为某水泥厂。1996年12月31日,被告分别向何洪等四人(当时均为某水泥厂的领导)签发了养老金保险证。原告的养老金保险证注明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何洪,起保日期为1996年7月1日,开始领取养老金年龄为5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期为2008年元月,月领养老金210元,交费日期为1996年12月11日,一次性交付保费8955元。2000年3月1日该水泥厂向被告出具了2份证明,证明原告保险证因保管不善,现已遗失,无法找到,并证明要求退保,同时在被告处领取了
    2023-04-23
    5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条件与投保人义务
    当事人购买了保险合同的,应该缴纳合同规定的费用,并且在出现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下,通知保险人。保险合同要能够在合理条件下生效,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应该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保险投保人义务的履行是什么(一)如实告知义务;该项义务要求投保人在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内,对已知或应知的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真实陈述。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险人实现其权利的必要条件。根据2009年修订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这说明我国对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实行“询问告知”原则,即指投保人只须对保险人所询问的问题作如实回答,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因无须告知而未告知的,不能视为违反告知义务。(二)交纳保险费义务;交纳保险费是
    2023-07-12
    67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主体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民事主体通常被区分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其中,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参加保险合同关系,享受保险权利承担保险义务的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1、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经营组织。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我国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因此,在我国保险合同中,所谓保险人就是指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一、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哪些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以下内容: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2、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包括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费率,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给付等;3、保险合同效力变更。二、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1、保险人保险人
    2023-04-01
    275人看过
  •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应承担义务的条款无效
    保险业根据它的特点,通常情况下是由保险人提供一个定式合同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所以投保人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弱势的地位。修改以后的保险法非常注重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根据保险行业的特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增加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规定。我想,这个规定从大的方面说,一个是在保险合同里面增加有关规定,一个是在保险业的监管上也有一些规定,主要是在保险合同里面。修改后的保险法,根据保险行业的特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增加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主要是:1.对保险人在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进一步限制。一是投保人虽然未如实告知,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其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二是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
    2023-06-09
    385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效的要件,保险合同的中止期
    一、保险合同有效的要件保险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以下的几个要件:1.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3.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不会超过2年。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就会进入中止期。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补交保险费或未与保险人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当按时缴纳保险的费用。三、保险合同的免责期是什么投保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所以保险合同负责期是指投保人和保险有约定免除责任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
    2023-06-26
    238人看过
  • 财险合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2003年1月12日,刘某雇佣船舶运送95吨重型废钢,并到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向刘某签发了保险单,该保险单载明:投保人为刘某,被保险人为刘某,保险的货物为95吨重型废钢,保险金额为99750元。保单生效后,该船舶行驶途中沉没,船上货物全部灭失。事故发生后,海事部门无法认定沉船原因,刘某向保险公司报告并请求赔偿保险金,但保险公司认为:刘某雇佣的船舶的核定吨位仅为60吨,货物严重超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刘某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违章超载运输,有重大过错,保险公司可以免责,故拒绝理赔。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双方当事人意见」原告认为:1、本案中,原告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了保险单,表明双方的保险合同成立。保单上所记载的内容是双方协议确定的,包括保险人承保的标的物数量、价值、船舶情况,只要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就负有支付赔偿金的责任。2
    2023-06-09
    235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时的义务?
    (1)保险代理人不得为没有经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保险公司经营或者介绍保险业务。(2)保险代理人可以接受多家保险公司的委托担任保险代理人,同时代理多家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但是,《保险法》第129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也就是说,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只能接受一家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办保险业务,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的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委托。但是,如果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违反此规定,保险代理人同时代理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办理人寿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的以保险代理人违反规定而拒绝承担责任。(3)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时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时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5)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
    2023-04-23
    305人看过
  •  保单中被保险人的含义
    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当事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当事人,而保全人则是指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即申请财产保全人。保全措施的采取旨在保护申请人的债权,防止债务人转移或处分财产,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利益。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当事人,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当事人。与之对应的是保全人,一般是指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影响到债权的行使,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即申请财产保全人。 【 定 义 】 保 全 人 的 含 义 及 与 被 保 全 人 的 关 系保全人的含义是指在法律程序中,为了确保判决的执行,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保全人是指被法院指定为保全当事人财产或者行为的人。与被保全人的关系方面,保全人是指法院指定的具有保全当事人财产或行为的人,而被保全人则是指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保全人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判决的执行,而与被保全人的关系则是
    2023-09-07
    8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投保人和保险人要履行哪些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二)保险人:1.承担保险责任;2.条款说明3.及时签发保险单证;4.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再保险分出人保密。
    •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6
      1、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
    • 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
    • 保险合同签订与保险权利义务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
      展开全部对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专业度较强,对于一般人来说,想要看懂保险合同,也非易事。一、合同当事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简单来说,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合同所保
    •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有哪些说明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