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贿赂罪是否适用无期徒刑:探讨与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4:11:05 459 人看过

贿赂的犯罪人员贿赂罪能判无期。有关贿赂罪的当事人,如果案件金额特别大,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贿赂罪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的。在交流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数额或者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贿赂处罚。因勒索给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受贿。

什么是介绍贿赂罪

我国刑法对介绍贿赂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介绍贿赂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介绍贿赂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法院判处罚金。如果在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那么会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分析贿赂罪的刑事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介绍贿赂人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介绍贿赂人作为行贿、受贿双方之间牵线搭桥的人对整个贿赂犯罪的过程了解得十分清楚,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犯罪行为,实际上也是检举、揭发了行贿、受贿双方的犯罪行为,对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查明贿赂犯罪事实,惩处贿赂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体现了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及刑事责任立案标准: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
    2023-07-05
    166人看过
  • 分析贿赂罪的刑法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
    对于介绍贿赂罪刑法规定的内容很多,比如:本罪的行为方式,一是介绍受贿;二是介绍行贿。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介绍贿赂罪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2、为受贿人收受贿赂而向他人介绍贿赂;3、情节严重的行为。(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均可构成本罪犯罪主体。(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故意的内容是促成行贿、受贿双方建立贿赂关系,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023-07-06
    311人看过
  •  毒品是否一定构成犯罪:探讨与分析
    该段内容讨论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前提和成立条件。当事人明知持有的毒品是假的,仅就这个行为而言,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但是,如果当事人主观上不知道这是假的毒品,而将其当成真的毒品而持有,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但属于未遂。相比于负全责,这样的错当成真毒品而持有就会处罚相对轻一点。1.假设当事人明知持有的毒品是假的,那么仅就这个行为而言,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前提是当事人明知是真实的毒品而持有,才能构成该罪。2.主观上不知道是假的当事人不知道这是毒品,但把它当成真的毒品而持有,这样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但是构成未遂,相比于负全责,这样的错当成真毒品而持有就会处罚相对轻一点。 错 认 毒 品 为 真 毒 品 , 如 何 定 性 非 法 持 有 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而按司法解释,只要行为
    2023-09-06
    442人看过
  •  探讨贿赂罪管辖的特点
    贿赂罪案件管辖原则是基于犯罪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主导地位,以及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作为辅助的管辖方式。管辖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管辖的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这一原则旨在确保案件在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得到及时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贿赂罪案件管辖原则是基于犯罪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主导地位,以及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作为辅助的管辖方式。管辖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管辖的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探 究 贿 赂 案 管 辖 地 区 差 异贿赂案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其对社会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在处理贿赂案时,管辖地区的差异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不同地区的文化和法律背景,管辖地区的差异可能会导致处理贿赂案的司法实践存在差异。一些地区的法律可能更加严格,对贿赂案的打击力度也更大。而另一些地区的法律可能更加宽松,对贿
    2023-09-13
    491人看过
  • 贿赂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贿赂罪?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朋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
    2023-04-06
    123人看过
  •  受贿罪定罪与量刑探讨
    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如下:1. 如果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2. 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3. 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如下:1.如果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2.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3.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受 贿 罪 定 罪 量 刑 标 准 是 什 么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如下:1. 受贿数额不同,刑罚也有所差异
    2023-09-14
    366人看过
  •  家庭暴力是否属于治安范畴:探讨与分析
    家庭暴力行为可被罚款或拘留,具体规定如下:1. 没有触犯刑事责任的家庭暴力行为可被罚款或拘留。2.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被罚款或拘留,具体期限为五日至十日或五日至十五日。3. 有特定情形的家庭暴力行为可被罚款或拘留,包括共同殴打、伤害多人、殴打残疾人、孕妇或六十岁以上的人等。若家庭暴力行为没有触犯到刑事责任,则可以对其施加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共同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家 庭 暴 力 属 于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吗 ?家庭暴力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而属于民事侵
    2023-09-11
    241人看过
  • 渎职罪与贿赂罪的关系:从法律角度分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两者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八章关于贪污受贿罪的规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和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是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且处没收财产;情节
    2023-07-15
    43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特征:探讨与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1、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2、特殊性,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3、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4、隐匿性,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劳动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
    2023-08-09
    142人看过
  • 死刑减刑问题的分析与探讨
    对于死刑犯来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如果最后判了立即执行死刑的是没有减刑机会的。2、如果叛了死缓的,在自己缓刑期内没有各种故意犯罪的,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帮助破案或者研究出重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等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受到死刑限制减刑的人,有哪些缓刑适用条件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
    2023-06-30
    459人看过
  •  酒驾与啤酒鱼的关系:探讨与分析
    啤酒开始放的时间要注意,可避免酒驾。啤酒中的酒精已挥发完毕后,可以安心享用。在炖鱼时添加啤酒,时间较短易造成酒精未挥发完,应注意。取决于你开始放啤酒的时间。如果你从开始放啤酒的时候就开始注意,就不会在之后酒驾。这是因为啤酒中的主要成分酒精已经完全挥发完了。酒精的挥发度是78.5,而水的沸点温度是100。因此,在慢慢加热的过程中,酒精已经完全挥发完毕,你可以放心地享用啤酒,不必担心在之后酒驾。如果在炖鱼过程中添加啤酒,且时间不长,可能会造成酒精未挥发完导致吃过鱼后造成酒驾。吃啤酒鱼前,了解酒精挥发度的重要性标题:吃啤酒鱼前,了解酒精挥发度的重要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啤酒作为一种低度、清爽的饮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然而,在享受啤酒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啤酒中的酒精成分。啤酒中的酒精以乙醇为主,其挥发度决定了啤酒的口感和酒精度数。那么,吃啤酒鱼前,了解酒精挥发度的重要性尤为重要。酒精挥发度是指酒
    2023-10-22
    95人看过
  •  故意犯罪与交通事故的关系:探讨与分析
    该段内容讲述了我国刑法对于交通事故中酒后驾驶等行为的规定。如果这些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就会受到刑罚的追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如果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酒后驾驶等行为导致的,并且该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就属于故意犯罪,会受到刑罚的追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后驾驶会构成哪种犯罪?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社会、对个
    2023-08-21
    379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主体范围探讨
    [摘要]商业贿赂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社会公害。我国惩治商业贿赂的立法体系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尤其是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依然不够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商业贿赂的有效治理。本文针对我国商业贿赂犯罪主体范围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措施。[关键词]商业贿赂罪主体范围缺陷措施一、引言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加上管理法规滞后等原因,商业贿赂行为开始出现并大量滋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社会公害。我国十分重视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治理,先后制定、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如:1993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1996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均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作了专门规定;此外,我国还在《中华人民
    2023-06-11
    338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探析是什么?
    一、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探析是什么?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探析是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
    2024-02-0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贿赂罪既遂的定罪与量刑问题探讨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20
      介绍贿赂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如下: 1. 如果介绍贿赂罪情节严重,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2. 如果犯罪者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这是对介绍贿赂人自首的优惠规定。介绍贿赂人作为行贿和受贿双方之间的牵线搭桥者,对整个贿赂犯罪的过程非常了解。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犯罪行为,实际上也是向司法机关举报了行贿和受贿双方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对于司法机关收集证
    • 探讨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否可以单独构成贿赂罪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2
      当行贿罪和受贿罪都不成立时,介绍贿赂罪也不应被定罪。虽然介绍贿赂罪是独立的罪名,但它与行贿罪和受贿罪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行为人是在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进行沟通和牵线搭桥,起着桥梁作用的行为。如果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那么介绍贿赂行为也不可能达到犯罪程度。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
    • 酒驾是否与个人信用挂钩:探讨与分析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30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受贿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探讨与分析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2
      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其犯罪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在共同犯罪中,涉及到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不同的特殊主体之间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问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的主体,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构成。
    • 离婚是否需要理由:探讨与分析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离婚协议中,无需提出任何具体的理由。 对于诉讼离婚,必须提供明确的离婚理由。具体来说,协议离婚只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达成:第一,双方需经过充分的协商,就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涉及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第二,双方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对于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需在法官面前明确陈述离婚的原因,主要是有关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信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