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中,造成一般伤害的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食品补贴、护理费、交通和住宿费等;如果是残疾,工伤期间的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津贴,在此基础上增加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职业病,在处理工伤时,应当给予治疗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要求,可以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
工伤职工住院、交通等食品补贴,受伤员工在总体规划区域外就医所需的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符合规定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设备,职工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所需费用,在暂停和保留工资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应保持不变,并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工资保留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遇重伤或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评估残疾水平后,受伤员工应停止支付原福利,并按照本章相关规定享受残疾福利。工伤员工在停职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在停职留薪期间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需要护理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四条受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程度,确认需要生活照料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他应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三个不同级别支付:完全无法照顾自己、大部分无法照顾自己或部分无法照顾自己。标准为上一年度总体规划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II。员工因工伤死亡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如果员工因工死亡,其近亲领取丧葬补助,根据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为总体规划区域内员工6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II)家属抚恤金按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在员工因工死亡前无法工作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每名受供养亲属批准的养老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员工的生活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残疾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停职留薪期间的伤害,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职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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