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4:41:17 437 人看过

试用期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正式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会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员工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的百分之几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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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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