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8:31:18 497 人看过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时应当考虑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的,或者侵害后果是由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造成的,就应当首先判定分公司以其经营管理的公司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判决由公司对分公司所造成的民事后果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总公司承担的。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

第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第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第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第四: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总行必须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吗
    总公司是否必须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公司法第14条【分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投资其他企业;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被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不是投资者【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制的,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由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023-05-07
    92人看过
  • 母公司要如何承担子公司债务,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一、母公司要如何承担子公司债务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债务的,子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债务的,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子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母公司破产
    2023-06-24
    343人看过
  • 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按照约定承担的吗
    格式没有具体要求,可以写情况说明,说明想说明的事项,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独立被告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为分公司和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在执行时,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执行总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谁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跟股东个人没有关系,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那么,当股权转让之后,新股东在受让
    2023-08-09
    445人看过
  • 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别应该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一、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别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却只能由各该子公司独立对其债务负责,母公司不承担责任。这样,如果子公司破产,而其破产财产又很少,子公司债权人基本上得不到偿付的情况下,他们能否就母公司的财产提出债权要求,就成了一个非常复杂而又难以处理的法律问题。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各国一般没有统一的专门法律予以调整。多数情况下,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无法律的依据。但考虑到母子公司间经济关系的特殊性,严守有限责任原则,就使跨国公司、集团公司各实体的法律责任与它们的经济联系相分离,因此,有些国家的
    2023-05-04
    405人看过
  • 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分公司)相互之间债务的承担
    1、法人之间的债务是独立的,亦即一个法人没有义务为另一个法人承担债务。只要是独立的法人,即便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公司或关联投资公司、甚至是控股公司之间的债务也是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扣划被执行单位投资开办的企业法人的资金偿还被执行单位债务的函》(1991年4月29日法函[1991]94号)中明确答复,债务人投资举办的企业,经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则其投资已成为该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属于该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做为投资人的债务人已无权随意处分。如果用债务人的投资其他企业的投资款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也只能依法转让债务人投资其他企业的股权或所得收益偿还,而不能直接扣划。互不相干的独立法人之间不相互承担债务已被广泛接受,但具有隶属关系的总公司、集团公司与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投资的公司甚至控股的关联公司之间也相互没有义务承担债务,在实践中在某种程度上尚存在模糊认识,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述司
    2023-06-05
    292人看过
  • 总公司债务能不能让分公司来还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也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债务就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对于自己的债务还不能独立承担,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就更没有承担的资格了,所以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总公司和分公司债务承担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区别及债务如何承担如下: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1991年4月2日法函[1991]38号)明确答复,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仍为企业
    2023-07-24
    344人看过
  •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监事会
    公司监事不负责偿还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监事会承担什么风险司监事会承担的风险具体如下:1、监事,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2、高级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借助自身职责侵犯公司利益的,均会面临相关的损害赔偿风险;3、监事在职期间,若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过错收到相应处罚的,该监事今后担任一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会收到限制。监事如果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或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风险。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依法独立监督公司人员的职务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3-07-11
    293人看过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分立前后,债务的承担方式可能因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异。分立前,无特别约定时,分立后公司连带承担债务。但若有书面协议,则协议可能改变债务承担方式。分立后,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任一方连带承担。母公司不需承担分公司债务,除非侵害子公司权益。因此,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对债务承担方式具有重要影响。 在公司分立前,如果公司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债务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公司与债权人之间有债务清偿的书面协议,那么这些协议可能会推翻法律规定,使债务的承担方式与法律规定不同。在公司分立后,如果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方请求偿还债务。如果分公司破产后,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债务,除非母公司侵害了子公司的权益。总之,在分立前和分立后,债务的承担方式可能会因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如何转移与分担?
    2024-01-05
    218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债务承担方面有哪些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民间借贷中哪些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首先,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成立保证责任是以订立保证合同为前提的,而保证合同只能以书面方式订立,口头方式无效。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特殊约定,应推定保证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实践中常见的“担保人”大多都须在担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其次,共同债务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人即共同借款人,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初就应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最后,债务加入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加入即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原债务人未退出的情况下,第三
    2023-08-11
    478人看过
  • 分公司筹备期间债务由谁承担
    分公司筹备期间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包括分公司筹备期间的债务。一、公司法对于分公司的规定是什么呢《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有新股东加入怎么办分公司不能新加入股东,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存在股权结构,因此不能新加入股东。此外分公司也不独立承担民事责
    2023-06-27
    101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加入第三人债务承担
    分公司是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未经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不能作为第三人,加入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一、债务加入与担保的区别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只有保证人通过书面的形式明确地提出保证的意思表示,保证合同才成立。而债务加入中三方合意、二方(第三人与债权人)合意以及第三人的单方承诺都可以形成有效地债的加入,其并
    2023-06-28
    102人看过
  • 分公司合同违约后总公司是否承担?
    分公司的经营行为作为总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具体体现形式,其对外签订合同,本身就是一种代表行为,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以外,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使超越总公司的授权范围,那也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内部之间的约定,无法对抗相对人与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既然合法有效,那么总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清偿责任。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实际上是一种补充清偿的责任,一旦分公司对外债务难以清偿,总公司就应当承担所剩余债务清偿的责任。实务中,我们一般的做法是将分公司以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分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求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后的补充清偿责任。一、分公司可以签货物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货物合同。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
    2023-06-24
    196人看过
  • 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观点的法律依据: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此观点认为,既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其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然是承担连带责任。一、分公司的特点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
    2023-02-23
    11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子公司和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债务
    一、民法典中子公司和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子女公司和分公司都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债务,但如果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由公司承担余下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分立的条件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
    2023-06-19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如何才能承担承担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债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
      总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第一、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由分支机构负责偿还。第二、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1、根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由公司承担。 2
    • 总公司债务是否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8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即分公司资产也是总公司的资产一部分,总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其全部资产来清偿,故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
    • 2023年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权债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2
      1、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的债务若要承担,应由分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分公司的经营债务是由总公司设立的,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其隶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也无公司章程。根据该规定,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
    • 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与总公司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7
      总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区别及债务如何承担如下: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1991年4月2日法函[1991]38号)明确答复,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