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私有房屋的安置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8:43:38 152 人看过

(一)拆除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安置。

(二)拆除合法宅基地上的住宅房屋,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大于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安置房面积以拆除居住房屋面积为准,但最大不能超过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的1.7倍;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安置房面积以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为准。或者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2003〕3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房的面积以基准建筑面积为依据,每户为228平方米。

(三)在拆迁区域内,一户有两处宅基地且不够分户条件的,拆迁时按一处宅基地进行安置,另一处宅基地只补偿,不安置,土地补偿按照补偿标准不予上浮。新批未进行建设的宅基地,且符合审批条件的,宅基地给予补偿,可购买安置房,但土地补偿按补偿标准不予上浮。

(四)拆迁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拆迁人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由拆迁人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1、属于被拆迁人的自住私有房屋;2、被拆迁人在他处确无住房;3、按市场评估价补偿不足以让被拆迁人购买建筑面积五十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被拆迁人选择异地产权调换。

(五)安置房屋层次分配上,按照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空房交接手续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对双目失明、下肢残废、家中只有老人的同等条件下层次分配上给予适当照顾,一户分到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实行高低层次搭配。

(六)安置房楼层增减率为1层增5%,2层增12%,3层增15%,4层增10%,5层减2%,6层减40%。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7、安置地点:(1)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拆除时,由拆迁人就近安排安置楼或异地安置,并负责安置楼的建设及结算工作。(2)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除时,由拆迁人在规划的住宅小区内安置,并负责安置楼的建设及结算工作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面临拆迁,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创和标准是怎么的了?与城市的房屋拆迁有哪些不同之处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不同之处?

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一、法律依据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执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二、补偿标准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价,标准较低;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按市场评估价补偿。三、拆迁程序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但总的原则还是很低的。立法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有确立先补偿后拆迁原则,明确拆迁主体和拆迁程序、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以及评估方法,以及完善被拆迁人的权利保护程序。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由哪几部分构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有没有房产证,在拆迁补偿上是否有区别?

宅基地拆迁补偿一般分为地上物的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两部分。

对农村宅基地上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是否补偿各地政策略有不同,有的全额补偿有的折价补偿,有的甚至不予补偿。拆迁人应尊重历史,在拆迁中应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对于因为地方政府政策原则不能办理或补办产权证件的自建房应予完全补偿。

对于宅基地上未建房的空地,在拆迁时能否得到补偿?目前国家法律对这块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此点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征收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不属于被征收人原因造成没有建房,应对宅基地使用权做适当补偿。

在面临农村宅基地拆迁时,需重点注意哪些事项?

要及时维权,如果存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维权,行政复议时效是60天,行政诉讼时效是3个月,如果超过时效,主张权利一般不会被支持。维权时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征地拆迁维权专业性和实战性特别强,一个好的专业律师往往会最终帮助被拆迁人取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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