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9:42:26 334 人看过

一、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三个条件

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

地房屋租售市场平均相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

地房屋租售市场平均相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二、购买房产时要注意什么

第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

第二,质量不少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或偏听了地产商的一语承诺,没有对建房现场作实地考察,结果到入住时才发现与想象的不一样。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了解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对无质量鉴定验收合格证书的住宅,切勿轻意购买。

第三,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

第四,房屋自身的其他条件如楼房、朝向、布局、结构等等。这些对房屋价格均有重要影响。

第五,房内附属设施虽然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和地理位置而定,但房内附属设施的档次,也直接影响到房价。购房者应注意如下设施: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用天线、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

第六,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政府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

第七,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

第八,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

第九,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物业的“五证”、“两书”。“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要求发展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

要想顺利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购房时必须谨慎小心,考虑周密,以上九大因素缺一不可。

在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大家应该清楚买房注意事项及流程是怎样的吧。实践中,因为不同的购房者选择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自然不管是流程还是注意事项上面多少还是会存在一些差异,尤其是在注意事项上面,因为不同的房子情况不一样,那需要注意的地方也就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唯一住房如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住房超过生活所必需的认定(一)被执行人住房超过生活所必需的认定标准不能单纯以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数量为标准,应结合被执行人的居住情况、房屋面积、房屋价格等多种因素予以认定。1.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实践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同时因从事生产经营又从第三人处租赁房屋,并且长期固定在租赁房屋内从事日常生产生活;
    2023-06-28
    282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唯一的住房能否执行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即使房产系“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居住房屋,也应作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例如,被执行人有子女可以提供其他住房。(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这种情况下,“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刻意为之,该房屋仍应强制执行。(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唯一住房”并不是排除执行的“挡箭牌”,被执行人应承担责任还是要承担。律师补充:为均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与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执行“唯一住房”时应遵循
    2023-05-06
    250人看过
  •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一般只能查封,无法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
    2023-04-29
    341人看过
  • 债务人可否申请执行唯一住房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金钱债务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一套房子法院是否可以查封拍卖一套房子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2、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
    2023-04-11
    91人看过
  • 唯一住房被执行的安置规定
    一、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室主任范*阳审判长对规定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问: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
    2023-03-31
    361人看过
  • 已被执行的唯一住房如何退房
    你向执行法院提出是唯一生活住房,执行法院按理不能处置。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2、但是有几种例外情况,如,你的唯一住房非常奢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然后给你保留一定数额的房租,再如,你所谓唯一住房,是你转移完资产后仅剩唯一住房,原来的房子你为了躲避债务都或卖或送转移了,这是法院可以执行你的唯一住房,总体来说,唯一住房不执行是一般,执行是例外。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可以居住吗法院查封的房子可以住。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内不能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其目的在于防止产权人转移资产,逃避法律责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的。
    2023-03-22
    117人看过
  •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对欠债者唯一住房进行执行
    第一种情况,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第二种情况,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这不属于保护的对象,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履行。第三种情况,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第四种情况,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
    2023-08-17
    189人看过
  • 唯一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唯一住房是指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唯一”则是指业主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屋权属登记系统里的只有这一套房子,如业户为已婚人士,唯一住房则是指夫妻双方在该省内仅一套住房,名下无其他住房。(二)但如果房屋有多位共有产权人,那么这套房子也会算作共有产权人名下房产,不属于业主独有,但仍属于唯一住房。房屋违建是未获得国家土地局和规划部门的建房批准手续,本身就属于违法现象,相关部门查处后要求强行拆除是属于合法的,被强拆时违建者不应暴力回应,会导致其他违法现象,因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合理安排家人,保证自己及家人基本生活的正常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合法解决强拆问题,以最小的代价解决房屋强拆问题。法院拍卖唯一住房的条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
    2023-08-12
    136人看过
  • 法院可以处理我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吗
    去年,我以我一家三口唯一的一套坐落在市区豪华地段的154平方米的三室两厅居住用房,向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由于经营亏损,一直未能偿还。后银行起诉要我还债并得到法院支持,随后又进行执行程序。几天前,法院执行人员查封了我的住房,并讲如果我不自觉履行,将对此房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我曾在报纸上看到,法院对这种住房不得作此处理,便与执行人员争论,没想到他们根本不予理睬。请问,法院这样做有依据吗?华某同志: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法院作这样的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的确,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1月4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设定了抵押的房屋就一定不能执行。我们知道,设定抵押的债权具有特殊性。有抵押担保的债权比普通债权的安全性更高,更应当加以周到保护。无论
    2023-06-10
    357人看过
  • 唯一可以实施的住房条件有哪些?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唯一房产的条件是什么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虽只有一套住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登记在其名下的唯一住房仍可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一审诉讼或仲裁立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被执行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或拟执行的唯一住房所在地农村享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或被执行人享有小产权房等权属上有瑕疵而无法自由流转的住房的;(四)被执行人将其唯一住房用于出租、出借或虽未出租、出借,但超过一年无人居住
    2023-08-16
    380人看过
  • 唯一住房该怎样豁免执行
    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2、但是有几种例外情况,如,你的唯一住房非常奢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然后给你保留一定数额的房租,再如,你所谓唯一住房,是你转移完资产后仅剩唯一住房,原来的房子你为了躲避债务都或卖或送转移了,这是法院可以执行你的唯一住房,总体来说,唯一住房不执行是一般,执行是例外。拓展资料: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1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可见,对已经设定抵押的“唯一住房”,只要与执行标的产生牵连关系,不论是否“必需”都不享有执行豁
    2023-04-15
    461人看过
  • 唯一住房多大面积不执行
    据悉,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一名老赖的唯一住房通过拍卖变现,债权人通过竞拍得到房屋挽回损失。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是债权人的一项制度红利。司法实践证明,以往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非常强烈。很多情况下,债权人往往因为债权不能及时收回,处于生活无着的状态,而一些老赖名下明明有房产、财产,但却不能执行。可如今,老赖们再也不能用“一套房”来做挡箭牌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新规,将有望打破一些老赖的幻想,有效破解执行难,增加债权人的胜算。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023-03-26
    309人看过
  • 家庭唯一住房可以被法院执行吗
    家庭唯一住房可以被法院执行。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也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5、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一、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1、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办理流程有以下:(1)持购房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窗口查询家庭成员之前是否有住房契税纳税记录,有记录的不享受契税优惠,有纳税记录且对房产权属有异议的或无纳税记录;(2)工作人员将会给一份《家庭唯一住房查
    2023-07-28
    348人看过
  • 唯一住房且抚养孩子可否被执行
    一、唯一住房且抚养孩子可否被执行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法院拍卖我们唯一住房,当中第六条明确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该司法解释第七条也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但是标准不清。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如果你的唯一住房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二、有小孩子要孩子的唯一住房能被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
    2023-03-06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执行中,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被执行人以其名下唯一住房为由提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
    • 坚决执行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可以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
      关于第二问,一般情况下,生存权大于债权,如果只有这一套住房,在没有妥善安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进行拍卖,鉴于你亲戚情况,加上两小孩,一般不会。第三问,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正常情况下,你亲戚只能找老婆维权,不能要求第三人还房子。
    • 国家有可能强制执行唯一一套住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6
      关于索赔的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
    • 抵押物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怎样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3
      根据《物权法》、修订后《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只要是债务人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有效资产,债权人均可要求实现抵押权,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非该抵押财产在权属上存在争议,或者有善意第三人主张权利。否则,债务人应当以抵押住房用于清偿债务。实践中,人民法院会变通执行,例如,给债务人一定的缓冲期,由其另行租赁一套住房,或由执行法院协助其租赁一套维持生活的住房。等抵押房屋腾空后,委托拍卖或按市价变价执行,用
    •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一套以上唯一住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7
      可以查封。现在法律强制执行的力度大了,不还钱很难过的。所以,你要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