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件胜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4:05:39 82 人看过

2008年05月16日

我所经手的一件国家赔偿案件

2007年7月3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旧州镇的何某某与往常一样开着他的柳微面包车来到田林县旧州镇八渡屯渡口载客,中午一点多钟,因没有人乘车,何某某与同样在渡口等客的两个面包车司机斗地主玩,这两个司机一个叫杨某,另一个为车号为桂L61823车的车主,他们没有赌钱(此事实对方公安局亦承认),而此时在同一个休息棚里有别的人在赌钱。

旧州派出所以及县110的警察在当天共同对八渡屯渡口的赌博行为进行突击查处,也就在中午一点多钟时,公安人员开始了行动,向在八渡屯渡口的休息棚里的参赌人员冲去,并命令所有人都不许动,在休息棚里的人都炸了锅一样四处乱窜,何某某同样惊慌失措,因其也在打牌,怕被抓住后误为赌博,其也与参赌人员四处寻路逃跑,因各处均被公安人员封住,只有江边没有公安人员守住,已有三个人跳到了江中向对岸游去,何某某没经过思考即跳入了江中,因其水性不好,又穿着衣服,游了出去不远即往回游,想要靠岸,而此时,岸上的公安人员守在岸上,有一个公安人员用石头向其扔去,并扬声说:“上来。”石头砸在何某某的身边,击得水声咚咚直响,何某某见状只有拼死向对岸游去,以免被石头砸中,当其游至河中间时,因体力不支,不久便沉入了水中。岸边的人见状,向公安人员反映,有人沉下去了,快去救人,公安人员称反映人是捣乱,威胁要把反映人也抓起来。此时有人解开一条小渡船的绳子想要开出去救人,公安人员阻止了开船。何某某最终没有能够获救。

死者家属和旧州镇政府的人在河上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发现何某某的尸体,第四日,收鱼人翁某某在下游几公里远的一个回水湾处发现了何某某的尸体。此后,死者家属开始了艰难的国家赔偿之路。在场见证人众多,但真正敢站出来作证的只有少数几个人,而这几个人经历了检察院渎职科的问话之后,即对作证有了恐惧感。我在接受了死者家属的委托到旧州镇调查时,证人隐瞒了大部分实情,对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只敢说出一部分。只有两个证人敢把所有事实都说出来。而当我要求这些证人出庭作证时,所有的证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幸好我早有准备,将所有证人的证词以录音的形式录取下来。此后向公安局申请确认三个行为违法:一、怠于救助落水人员的不作为违法;二、向水中人投掷石头的行为违法;三、阻止他人开船救人的行为违法。公安局在一个月后书面回复:确认不违法,拒绝赔偿。于是,我代当事人向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同时请求确认以上三个行为违法。田林县人民法院认为案情复杂,涉及同级单位,应变更管辖,应田林县人民法院的请求,我又代当事人申请了变更管辖,案子最终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管辖。开庭之日,法院行政庭的三位法官一致要求田林县公安局能主动与当事人调解,而田林县公安局断然拒绝。庭审中,我方认为:现有的证据完全可以认定田林县公安局在执法的过程中有怠于救助落水群众的不作为以及投掷石头、阻止他人救人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应对死者何某某赔偿3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田林县公安局认为:所提供的证人证言不可信,田林110在接到彭某某的报案后当即组织人员施救,无证据证明具体是哪一个公安人员投掷了石头,也无证据证明哪一个公安人员阻止了救人。公安局对当事人自行跳入水中的行为不承担死亡赔偿责任。右江区法院的判决认为:怠于救助的不作为成立,应承担30%损失赔偿责任,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出来的赔偿为:197980元,加上抚养费、丧葬费共计22万多元,按三成支付为:7万余元。对投掷石头与阻止救人的行为不予认定违法。随后,我在征询了当事人的意见后,提出了上诉,上诉的理由有三个:一、阻止救人与投掷石头的行为也要认定为违法。现有证据已能证明确系公安人员阻止了救人,并有向水中人投掷石头,导致死者惊慌的行为。完全不需要确认具体是哪一个公安人员实施了阻止的行为,也不需要确认具体是哪一个公安人员实施了投掷石头的行为。上诉人追究的是公安机关的法人责任,不是哪个公安人员个人的责任,只要上诉人有证据证明确系该公安机关的人员实施了以上行为,就足以认定该公安机关应为该行为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胜诉技巧
    1、起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并兼顾各地法院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金额,来选择管辖法院,尽量选择发达地区法院关系。2、起诉时机的选择技巧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来说,同样一个案件在2010年6月份起诉和在2007年1月份起诉所得到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使用的统计数据不同,往往越往后越高。3、被告的选择技巧多列被告,追究侵权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错高,不可漏告这样会增加执行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保险系数;特别是那些有钱的被告,做到挑肥拣瘦。如果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等相关
    2023-06-03
    441人看过
  • 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国家赔偿申诉流程
    一、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刑事案国家赔偿申请书在书写时需要注明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具体的书写方式如下:《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国家赔偿申诉流程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
    2023-06-22
    143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处分赔偿款谁付
    有人认为,冤假错案由相关部门的错误执法造成,这个错误由纳税人全额买单并不合理。对错案中的相应责任人追究责任,让真正犯错误的人或单位来埋单似乎是一个更合乎正义的安排。“冤假错案一旦被认定,政府机关就应该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该罚钱的罚钱,该问责的问责。”应该对《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完善追偿的机制,细化追偿标准,建立追偿程序、结果公开等机制。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认为,应该建立一个罚金机制,以示对相关公务人员的惩戒和对受害人的额外补偿。“如果个人无力赔偿,再由地方财政出这笔钱。不管多少,对受害人都是一种安慰,对公务人员也是一种警戒。”如果赔偿意味着责任追究,会“导致人们不敢来承担赔偿义务,一旦承担就意味着责任追究”。刑事错案的出现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涉及到公检法三家的主事领导与办案人员,很难真正确定其中的责任。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也在其论文中指出,在相当一部分国家赔偿案件中,
    2023-03-26
    31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就是检察院,如果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在先行拘留的时候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此时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公安局。《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受理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
    2023-04-24
    498人看过
  • 离婚家暴案件如何获得胜诉?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
    2023-07-05
    196人看过
  • 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协调撤诉方式结案探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赔偿法修改稿》已经进行了两次审议,修改意见是将违法确认和国家赔偿放在一个程序中,防止赔偿前必须确认的前置程序给当事人增加求偿难度和诉累。笔者认为,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协调解决是对确赔合一的有益探索。对司法行为确实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形的,通过协调,使司法机关对申请确认人进行适当的补偿,使确认和赔偿在一个程序中完成,是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经济的角度出发,将单纯对原司法行为是否确认违法变为将确认申请人的请求和目的有机的结合起来考虑,彻底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一、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的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及有关赔偿确认的司法解释对赔偿确认案件没有明确规定能否适用调解,但从立法精神上看,并没有限制和禁止在人民法院的协调下确认申请人和司法机关达成和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
    2023-06-06
    124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国家赔偿案件?
    一、具体什么是国家赔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而引起的案件。以下都属于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2023-04-20
    5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申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哪些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范围1、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2、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作出的裁定、复议决定、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二、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1、申诉书;2、申诉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5、支持申诉请求的证据材料及材料清单。三、申诉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1、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2、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或被申请确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3、具体的申诉请求和所依
    2023-04-04
    174人看过
  • 需要申请赔偿,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抗诉怎么书写?
    1、抗诉案件的来源。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的。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2、抗诉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提出抗诉。3、检察院不接受抗诉申请的情形。按照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涉及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的案件。人民
    2023-02-14
    450人看过
  • 误判案件国家赔偿的方法
    判错案子国家的赔偿标准如下: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收入的日补偿按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费等因残疾增加的必要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确定,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去年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无劳动能力支持死者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判错案子死刑怎么赔偿被错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
    2023-07-07
    194人看过
  • 工伤案件胜诉后老板不赔钱
    工伤打官司赢了老板不赔钱处理方式如下: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7、应提交的文件或证件。工伤案件赔偿后单位还赔吗劳动者获得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伤赔偿后,符合条件的单位还会进行赔偿。以七级伤残为例,员工因工伤造成七级伤残的,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2023-08-02
    335人看过
  • 刑事拘留后未起诉的案件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拘留后未起诉的案件国家赔偿吗?1、刑事拘留后未起诉的案件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受害人未被起诉但是却被刑事拘留一年的,受害人可以在侵权结束的两年之内提出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二、刑事拘留不起诉的规定是什么?不起诉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4-20
    5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一、国家赔偿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
    2023-03-16
    38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胜诉的条件
    就赔偿的数额,一般都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来确定。但对某些赔偿数额的确定,我国法律却规定不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而可以是实际损失的两倍、多倍甚至十倍。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所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处理有关的问题。可以多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种:一是消费者遭遇欺诈,可获得双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里的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二是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后,消费者可获得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
    2023-02-04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专案是自诉案件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国家赔偿专案不是自诉案件,国家赔偿一般是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只有刑事案件才会区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国家赔偿并不属于刑事案件。对于自身合法权益被国家机关侵犯了,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行政讼。
    • 强拆案件胜诉后还能赔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国家赔偿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
    • 刑事自诉案件国家赔偿一般进行自诉案件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最高法院赔偿委员介绍,在调研和就该《解释》召开的多次座谈会上,全国各地与会代表和专家都反映,刑事诉讼过程中久拖未果的案件在各地普遍存在,亟须对“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明确,对公民申请刑事赔偿的程序性权利予以保障。据此,《解释》将七种特殊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 存疑案件不起诉,国家赔偿吗,有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4-23
      “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未经确认有违法侵权情形的赔偿申请不应进入赔偿程序。第7条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