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断集体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有效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0:10:18 202 人看过

一、集体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

二、如何认定集体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的效力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国有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判断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

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公司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走《公司法》程序过半数同意,如果是第三方个人,还要确认他是否有自己的公司,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并进行书面签字。

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词,因程序上的瑕疵应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而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错误也可导致转让合同无效或被撤消。

2、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公司法》第四百九十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有人认为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原则上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3、以转让股权中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以转让股权中剩余财产分配权、表决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东权益包括盈余分配请求权,利息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自益权。是一种金钱债权,属于私权,可以转让。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是因股东地位而享有的社会社员权,即包括盈余分配等自益权也包含表决权和提起诉讼等公益权。因此,股权是由多种权利组成,但不能分离其中一部分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文章
  • 国企股权转让能协议转让吗
    一、什么是国企股权转让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按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产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其本质是国有股权与所有权、债权、股权的置换。目的是改进现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造其经营机制,增强其活力;同时将退出的国有资本投入到真正能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的关键领域和命脉行业,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二、国企股权转让能协议转让吗股权转让只要是符合法律认可且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一般不需要公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
    2023-02-16
    34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条款如何影响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如下;1、知情条款,主要用于保护转让方的权益;2、优先条款,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3、转让标的条款,转让的目标应当明确为目标公司的股权;4、确定价格的方法;5、股权内部登记,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6、风险转移与追偿,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风险转让条款;7、违约责任。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1、因缺乏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2、因股权性质为国有产权,转让不符合相应“应当”规定被认定为无效;3、因股权转让违反公司法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时应在依据该规定进行转让,尤其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5
    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和股权转让生效是相同的吗?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
    2023-06-01
    469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策略:如何进行股份的有效转让?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企业转让股份流程:1、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2、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3、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4、由新的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等。5、由新的股东会做出章程修正案。6、去工商领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送工商做变更即可。股东转让股份怎么处理第一,转让方要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的转让申请书。第二,公司在接到申请后组织召开股东会,协商一致形成同意转让的决议。第三,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公司需要注销转让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同时给新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和公司的章程。第四,公司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手续。《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2023-07-08
    54人看过
  • 集体企业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
    事项名称:集体企业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办事依据:《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集体合同条例》、《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办理流程:(一)集体劳动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持所需材料报工资保险科审查;(二)审查:承办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如下内容:一是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是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程序是否合法;三是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三)审核:承办人将有关材料和审查意见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由承办人员填写《审查意见书》,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印章,并送达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代表。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四)重新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经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的,经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修改,重
    2023-06-08
    252人看过
  • 转让债权的通知的有效性判断
    镇江药业集团将其下属中药分公司对邗江某医药公司享有的69018.38元的债权转让给了镇江某物资供应公司后,物资供应公司将邗江医药公司起诉到镇江市润州区法院,要求判令邗江医药公司立即给付此笔欠款,邗江医药公司却称其根本没有收到所谓债权转让的通知,该债权转让对其不生效。法院审理后对此债权转让的效力予以了确认,支持了物资供应公司的诉讼请求。转让债权起纷争镇江药业集团中药分公司与镇江药业集团器化玻公司都是属于镇江药业集团下属单位,分别领取营业执照,各自有不同的经营范围,两分公司分别建帐,实行独立核算,并多年来均与邗江医药公司有业务往来。2002年6月26日,中药分公司财物人员与工作人员徐某、张某到邗江医药公司进行了对帐,邗江医药公司确认欠货款210848.58元,后邗江医药公司付款20000元,又以货抵款121830.20元,尚欠69018.38元。2003年3月14日,镇江药业集团更名为镇江恩华
    2023-06-09
    199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协议有效,股权转让合同未明确约定对价并不绝对导致合同无效。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发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第61条之规定。当事人就价款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不是转让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双方利益都具有保障的作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一、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2023-06-20
    203人看过
  • 求购挂牌转让的企业股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企业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有意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股权,该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____________元。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求购信息,向转让方转达。向转让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转让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求购该股权事宜,已经乙方有权机构作出决定,求购意图明确、合法、有效。第四条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第五条乙方承诺遵守《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第六条乙方知悉从甲方获得的有关本协议项下
    2023-06-09
    118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股权是否具有转让性质?
    合伙企业可以转让股份。合伙人股份转让分两种情况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企业股权转让的程序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
    2023-07-07
    16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是代表股份转让达成协议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等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尚未转让,只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当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023-08-18
    279人看过
  • 如果股权转让签字不实,法院会判决协议无效吗
    2004年4月19日,王女士与张某投资20万元,在洛阳成立矿业公司。2008年11月27日,王女士发现自己的20万元股份已变更为李先生名下,但王女士并未签署任何股份变更手续。因此,王女士起诉矿业有限公司和李先生。但被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辩称,原告王女士只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未投入股本,故要求确认其在公司20万元股权不合理;2004年10月13日,张某向李某收取20万元现金,交到公司账户上。他注销了原告空股东的姓名,并招募江汉伟为新股东,制作了股东转让协议和收款证明经审理,法院认为,2004年8月26日,洛阳某矿业公司为王女士开具了公司公章,属实。同年10月13日,王女士与李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并非王女士与李先生亲自签署,故该协议无效。法院支持王女士的求证请求。被告矿业公司辩称,王女士为第一大股东,未投资入股,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上述判决是依法作出的
    2023-05-07
    491人看过
  •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一、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事项有哪些?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四、合伙企业应该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目标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
    2023-06-02
    384人看过
  •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文件资料有哪些
    一、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原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均可)及主管部门批复(私营有限公司无需批复);二、新股东关于申请材料的承诺书(工商局固定格式,新股东签字即可);三、股权转让合同书或股权转让协议书;(必须明确:如何转让、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的工商局不要求),有的工商局要求一对一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的则无此要求;四、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会决议(内资)或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私营有限公司的需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五、公司新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六、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交割单(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及交割合同,其
    2023-06-25
    226人看过
  • 如果有股权转让合同,退股是否合法
    有股权转让合同的,退股是否合法公司无权强迫股东退股,股东可以选择购买其股份,但须经股东同意。如果他们不同意收购,谁也不能强迫他们退股。但是,公司章程规定解散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在公司不存在的情况下,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可以达到退股的目的。公司章程有约定的,只有法律授权,否则即使约定也无效。至于强制退股,《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因此约定无效,阅读本条内容后,您应该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在实践中,我们应该知道这是非法和无效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知道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后,我们遇到它。我们都知道。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2
    14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一般具备的内容如下: 1、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股权的基本信息,包括股权转让份额,价格等;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 4、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5、违约责任。... 更多>

    #股权转让协议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有效吗,股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有效。股权转让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一方不付款的,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出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 怎么判断股份转让协议有效与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股份转让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转让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
    • 企业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2、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3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程序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 股权转让如果没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2
      1、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不是转让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双方利益都具有保障的作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