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反悔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2 07:12:37 446 人看过

若以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对方反悔,导致该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名义使用者,即所谓借用方;

然而,真正的出资者作为借出方,无法在物权层面取得相应的所有权权益。

然而,鉴于他们实际为之付出的出资费用,将致使他们和名义使用者之间产生了源自于债权的债权债务关系。

换言之,虽然名义使用者持有的是实际房屋,但出资者仍拥有已支付资金所对应的资金权利(有出资却无实质房屋)。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后反悔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借名买房中出名人违反约定不配合借名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借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借名人直接起诉请求法院判定案涉房屋归借名人所有,法院将不予支持。借名买房,是指某一民事主体是购买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实际登记在另一个民事主体下。换句话说:就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不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人,而是其他人。借名买房,主要涉及的是借名登记问题。目前在实务诉讼之中,对于借名买房问题,主要两种观念:1、诉讼,对房产登记机构提起更正登记,要求法院判决房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更改不当的行政行为;2、诉讼,对被借名人提起给付之诉,要求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人为借名人,且被借名人协助借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民法典》对此有了规定,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发生。也就是在借名买房之中。被借名人和借名人即便是存在一个借
    2023-03-28
    320人看过
  • 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有效吗
    为了能快点儿申购上经适房,有人则会借有资格申房者的名义出资购房,在申购经适房时,国家有严格的审核标准,同时鉴于经适房的特殊属性,明令禁止经适房借名买房,且对于其上市交易也有明确的限制。2006年她欲购买一套经适房,当时已办理了购房指标审批的初步手续,但因王老太单位管理公章的人出差,还差一个章没有盖。当时王老太的大儿子三十多岁,未婚,已具备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加上他没有工作,申请手续相对简化。经家人协商一致后,就用大儿子的名字申购了,想等房子满五年后再过户给王老太。于是,大儿子与开发商签订了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王老太则用自己的全部积蓄,支付了购房款及相关契税。房屋交付后,王老太便装修房屋,一直入住至今。王老太和老伴共有三子,全家人都知道这房子是王老太出资购买的,为了快点儿办手续,才用了大儿子的名字。起初,大儿子也承认是借名购房。但随着过户日期临近,北京房价一路攀升,原来几十万元能购买的房屋现已
    2023-05-03
    167人看过
  • 父母借子名义购经适房儿子反悔拒过户
    出资委托儿子在天通苑购买经济适用房,父母要求依约定将该房过户至自己名下,遭到儿子的拒绝,父母诉至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了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刘某、李某诉称,2001年二原告欲购置λ于昌平区天通苑小区的房屋。但由于年事已高,行动多有不便,为了方便办理购房时所需的手续,遂决定由二原告出资,委托被告代为办理购房事宜。二原告一次性支付了全额购房款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后搬入诉争房屋内居住至今。2007年原被告签订了备忘¼,说明了二原告委托被告购房一事的详细经过,并在该内容中明确了该房屋产权归二原告所有。2009年二原告想将该房屋过户至自己的名下,但被告却反悔,拒不予以配合。故请求确认诉争房屋归二原告所有,并责令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被告刘某辩称,钱是我父母出的,但是产权证是我的名字,父母是用的我的经济适用房资格,故此房归我。法院认为,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
    2023-06-10
    157人看过
  • 借继母之名私买经济适用房女子输官司被判腾房
    继母的一间平房拆迁后拥有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但继女儿为其代办相关拆迁手续后又代替继母签名,并隐瞒继母以二人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装修入住。继母得知此事后,将继女儿告上法庭,日前,法院依照天津市经济适用房销售的相关规定,确认了继母对房屋的所有权。法院经审查明,原告胡某,现年82岁,被告许某,现年52岁。1990年,原告胡某与被告的父亲(已去世)结婚。原被告系无抚养关系的继母女关系。2005年,原告名下的一套平房拆迁,原告取得拆迁款27万余元,相关拆迁手续均由被告许某代理。因该拆迁房屋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相关单位为原告出具了定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2005年9月30日,被告通过有关部门办理了公证书一份,用以证明被告系原告的女儿。同年10月5日,由被告经手并代替原告与案外人某建设发展公司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为原被告,其中原告胡某的签字由被告代笔。该经济适用房坐落在南开区
    2023-04-22
    39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购买纠纷的处理
    本文介绍经济适用房纠纷,因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无法交付,将房屋中介机构和卖方告上法庭。从他人手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按照当初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后,却由于对方原因房子无法交付,于是将房屋中介机构和卖方告上法庭,要求交付房屋。近日,昌平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宣判。原告武先生诉称,自己与游先生于2006年6月24日签署预售房出售合同,约定被告将回迁购买回龙观社区房屋的房号转让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向被告支付了房号费用两万元。现被告拒绝履行合同,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游先生继续履行预售房出售合同,交付原告武先生位于昌平区的房屋。被告游先生辩称,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案件所涉及的房屋出售合同,名字虽然是预售,实际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起诉的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所以肯定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排队权。购买经济适用房是要有资质的,原告仅仅
    2023-04-22
    25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二、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房产证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确权”开发商办理“初始
    2023-06-21
    131人看过
  • 什么叫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什么叫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要是本地城市的户口,同时在本地城市居住满了3年或5年,另外,人均住房面积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有个人收入必须是中低收入水平,最关键的是要没有其他房产。满足以上条件,带上有关的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经济适用房,并办理登记手续,全部材料房管局要实行复审和评分,并公示15天。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
    2023-06-04
    108人看过
  • 何为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如何选购?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市民可到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办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购买步骤:第1步:办理申购登记。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带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第2步: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市住宅发展中心将依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第3步: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资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动工的经济适用
    2023-06-10
    469人看过
  •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约束该房产的所有权
    案情简介:李某的弟弟有一经济适用房指标,今年摇上号可以购买,但是他没有能力购买,于是李某就用弟弟的号以弟弟的名义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李某问他怎么写协议可以约束弟弟,可以保证这套房子归自己所有。案例分析:李某无法约束该房产的所有权,该房产应当归其弟弟所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作为政策性住房,有其特殊的管理办法,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
    2023-12-01
    43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
    2023-08-17
    351人看过
  •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归属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婚后买的经济适用房,男方的名字离婚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分割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已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
    2023-07-06
    18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对于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经济适用房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买受人所有。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适当的会参考
    2023-07-04
    212人看过
  • 借名买卖经济适用房纠纷能获得赔偿吗
    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判决方式,主要从买受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出发,在确认转购协议无效同时,也会判决卖方对买房经济赔偿。判决出卖方赔偿买受方信赖利益损失则基于《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方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赔偿责任,需具备构成一般民事责任的四个基本要件,即缔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另一方违反契约义务;违反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主观过错;违反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的主观过错与信赖利益的损害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由于赔偿方承担的责任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观念所规定的特别责任,因此赔偿权利人必须具备“合理条件”和“正当理由”才可以请求。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除了直接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外,还应赔偿信赖利益损
    2023-03-10
    245人看过
  •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属怎么判定呢?
    近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原、被告双方签署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确定经适房产权归属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属于无效行为,依法驳回了借名买房的原告谭某的诉讼请求。产权归属如何判定?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双方签订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的行为系谭某借用经适房购买资格进行的房屋买卖。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本案中,双方协议确定经适房产权归属,并由原告实际占有并使用经适房的行为,违反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违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因此签订的协议书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经济适用房怎样申请?首先,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
    2023-05-06
    4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3
      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而有的法院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吗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最好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4
      是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造的普通住房。这种住房也被称为经济适用房,因为它降低了项目建设的部分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年收入小于或等于6万的家庭才能购买当地户口。
    • 经济适用住房为什么要借名买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此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工作,建议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河南XXA为您解答。
    • 个人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可以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7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产权以产权证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被借名买的经济适用房怎样才能避免被告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
      如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争议房屋所有权归借方所有,实际出资人借方不享有基于房地产所有权的权利; 但是,由于实际出资,与被借方之间发生了基于债权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房间,但还是有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