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含义与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6:00:47 237 人看过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

一、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吗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二、强行拆门头怎么举报

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行政案件申诉与诉讼的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案件申诉与诉讼主要的区别包括: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
    2023-04-27
    17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申请人:维权路径的区别
    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机关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
    2023-07-03
    27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关法律知识
    1、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不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行政复议的概念是什么?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5、不
    2023-06-06
    2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与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是指执行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原因,暂中断执行,待法定原因消除后再继续执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指执行开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执行已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在于: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在法定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应恢复执行,也可以由申请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中止以前所实施的执行行为,仍然有效;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终止执行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对于终止执行的裁定不得上诉。
    2023-06-06
    224人看过
  • 小议行政复议前置案件与行政复议选择案件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笔者会经常碰到一些行政复议案件的救济途径具体适用问题,这就需要对行政复议前置案件与行政复议选择案件的区别作出明确的分析。首先,我们来对行政复议作个基础性认识: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提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是既行政诉讼、信访这两种法律救济途径之后,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又一种行政救济方式,其便民、高效的特点是其他两种方式所不具备的,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来实现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行政复议前置案件与行政复议选择案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概念不同。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
    2023-04-24
    453人看过
  • 陈述和申辩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陈述和申辩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行政复议是处罚后的救济措施,自述申辩是处罚前的自辩方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呢行政复议期限是30日。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
    2023-02-16
    21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比较(行政诉讼之十六)
    1989年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是:(一)对拘留、罚款、吊用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1999年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是:(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
    2023-06-06
    309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要心中有数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二者在为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救济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考查也是历年来常识部分的重中之重。为此,考生除了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外,还需要理清制度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更应熟练掌握。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都是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都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复议或诉讼均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都不适用调解。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我国法律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复议选择型即由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之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考生需要注意复议结
    2023-06-13
    2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比较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历年司法考试的核心考点,因为这二者在很多方面有很多的相似性,在这里,我们以两者的受案范围为例加以比较,以方便大家记忆。首先,从受案标准上来看,我们从职权标准、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职权标准与结果标准,两者都是一样的,即都是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以及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的行政相对人或者是行政复议的复议申请人做出的行政行为,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和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行为标准不同,行政诉讼的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他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行政复议既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此外,行政复议还可以审查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他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附带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其次,从受理的范围上来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的第十一条具体有以下几种:1、行政处罚案件,2、强制
    2023-06-10
    19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范围有什么不同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范围的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一、国家赔偿法的时效规定是什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二、行政申诉的范围具体如下: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
    2023-02-26
    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重复诉讼和简易诉讼的区别
    1、重复起诉指的是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2、重新起诉符合起诉要求的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则不会被受理。3、当事人不得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当驳回起诉。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二审中撤回起诉还能再起诉吗二审撤回起诉后,不能再次起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案件驳回意味着什么法院驳回的意思是,要求不合理,所以不受理诉讼要求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
    2023-04-01
    132人看过
  • 申请行政诉讼与提起诉讼区别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行政司法是由行政机关充当争议的裁决人,依照行政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和其他特定纠纷的一种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特定的具体案件、裁决特定行政争议的活动。一、行政仲裁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仲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2023-03-07
    86人看过
  •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在于:性质、受理机关、受理范围、审查力度、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审理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它们在性质、受理机关、受理范围、审查力度、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审理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其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比行政诉讼广泛,行政复议可以处理行政违法案件,也可以处理行政不当案件。而行政诉讼只处理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 第三,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比行政诉讼宽松,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024-01-05
    430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复议前置问题有哪些
    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2023-06-13
    18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什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虽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救济手段,但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①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②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 怎么区分行政诉讼与复议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5
      (一)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二)受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三)受案范围不同 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
    • 什么是行政诉讼, 什么是行政复议? 如何区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决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的含义与作用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
    • 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0
      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是:重新起诉符合起诉要求的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则不会被受理。重复起诉指的是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关于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