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客体与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4:15:55 469 人看过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制度作了完善:将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并强调了诉讼时效的法定性。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一、关于民法典上的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一、民事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三、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1.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规则根据《民法典》
    2023-06-25
    309人看过
  • 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2024
    一、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1.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
    2023-11-20
    140人看过
  • 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规定
    (一)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诉讼时效的起算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应当知道的理解: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对“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
    2023-08-17
    276人看过
  • 除斥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除斥的适用范围除斥的适用范围有:1.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2.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4.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5.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二、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
    2023-06-30
    7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时效和时效的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1、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后者如战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2)应注意的是,若虽有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但该事由并不因此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即未造成权利人不能起诉或请求的,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概言之,不可抗力为中止事由的构成要
    2023-08-15
    158人看过
  • 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的法律适用范围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易程序案件的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由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全面的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调解与诉讼的区别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2.参加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
    2023-07-18
    339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研究与探讨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履职期限的特殊性及其计算是什么“不依法履行职责”是不作为违法,是对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状况的一种拟制。因为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要遵守立案、调查取证、听取意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所以拟制的不作为违法应当充分考虑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要的时间,只有期限届满仍然未全面充分履行法定职责的,才构成“不依法履行职责”。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有两个因素可能影响被告行政机关的履职期限:一是“双阶构造”程序决定履职期限计算的时间起点;二是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调查取证的开放性与不确定性、调查对象的天然阻抗性以及“行刑衔接”的复杂性等因素,影响履职期
    2023-07-03
    27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与延长的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的适用条件: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中断的适用条件:起诉、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延长的适用条件:一是客观因素造成当事人无法及时申诉,二是当事人因客观因素无法委托他人,二者缺一不可。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
    2023-07-20
    385人看过
  • 法律诉讼时效制度:了解其规定及适用范围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五、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七、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一)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二)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
    2023-08-15
    360人看过
  • 法律援助诉讼适用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市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由于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向国家要求赔偿的;二、要求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要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的;五、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诉讼去哪本人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
    2023-08-16
    438人看过
  • 解除合同之诉与诉讼时效的适用
    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适用除斥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合同解除的效力(一)一般规定《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学者认为,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
    2023-03-16
    54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适用探讨
    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律事由的发生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进行的一种状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1)不可抗力。指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后者如战争、罢工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应注意的是,若虽有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但该事由并不因此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即未造成权利人不能起诉或请求的,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概言之,不可抗力为中止事由的构成
    2023-07-14
    279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诉讼时效的适用条件有: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
    2023-06-19
    250人看过
  • 2023行政赔偿诉讼适用的范围
    一、行政赔偿诉讼适用的范围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
    2023-10-23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主要有哪些方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不同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又称为诉讼时效,那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论,使一些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了诉讼时效,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了义务人的违法行为。最近几年,在理论界基本达成了共识,主张诉讼
    • 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和时效要求民事诉讼时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常有争议,使一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诉讼时效,剥夺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义务人违法行为。近年来,理论界基本达成共识,主张诉讼时效的对象应该是索赔权,但并非所有索赔权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制。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作为一定行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基于债产生的原因,债权请
    • 劳动仲裁与诉讼时效:探讨适用范围及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19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
    • 长期诉讼时效有哪些,适用的范围具体有哪些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具体包括: 1.债权请求权。 (1)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 (2)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 (3)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4)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5)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 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通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
    • 诉讼代理人适用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8
      (a)律师。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具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一定的诉讼经验。通过代理诉讼,他们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的近亲属;指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等。他们与代理人关系密切,相互信任,对案件有更好的了解。因此,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代为诉讼是很常见的。(三)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推荐的人是指该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