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劳动仲裁庭设置规范》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16:35 112 人看过

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实施仲裁庭达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仲[2002]4号)规定,在2004年底以前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必须实现仲裁庭达标。为维护劳动仲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制订了《劳动仲裁庭设置规范》,

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实施仲裁庭达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仲[2002]4号)规定,在2004年底以前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必须实现仲裁庭达标。为维护劳动仲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制订了《劳动仲裁庭设置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劳动仲裁庭设置规范

一、仲裁庭。劳动仲裁庭是劳动仲裁机构依照规定的仲裁程序开庭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场所。劳动仲裁机构专门用于开庭审理案件的建筑称"仲裁庭".有多个仲裁庭的应冠以序数,如第一仲裁庭、第二仲裁庭等。

仲裁庭应体现严肃、庄重气氛,以深色系为主体色调,整体布局应统一、协调、和谐。

二、仲裁庭面积。地级以上市的仲裁庭面积50至80平方米以上;县级市(县、区)的面积30至60平方米以上;乡镇派出庭、中心庭面积30至40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100-200平方米的大型仲裁庭。

三、仲裁庭设置。仲裁庭由仲裁席、旁听席组成,以仲裁席为主。仲裁庭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仲裁席正中前方设置仲裁台,仲裁台的面积应满足仲裁活动的需要,高度为20至30厘米。仲裁台上设置仲裁桌、仲裁椅,为仲裁员席位。首席仲裁员的座位在仲裁徽下正中处,仲裁员分坐两边。

(二)书记员座位可设置在仲裁台前正中处,背靠仲裁台,面向仲裁旁听区(见附图一);也可设置在仲裁台右方,同仲裁员席并列(见附图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双书记员座位,将书记员的座位设置在仲裁台前面正中处,同仲裁台成90°角,紧靠仲裁台,双书记员相对而坐(见附图三)。书记员座位设置在仲裁台前的应比仲裁员座位低20至30厘米。

(三)证人、鉴定人位置可设在仲裁台正前方(见附图一);也可设在仲裁台左前方,同仲裁台成45°-90°角(见附图二)。

(四)申、被诉人及代理人座位设在仲裁台前方,可分两侧相对而坐,右边为申诉及代理人座位,左边为被诉及代理人座位,两者之间相隔不少于100厘米(见附图一);也可双方当事人平行而坐,面向仲裁台,右边为申诉及代理人座位,左边为被诉及代理人座位,两者之间相隔不少于50厘米(见附图二)。

(五)旁听席座位设在仲裁庭后部,与仲裁台相对。

四、仲裁桌椅。仲裁桌、椅的造型应庄重、大方,颜色用深色系,仲裁台及仲裁庭内的总体色调要力求严肃、庄重、和谐。

(一)仲裁桌视仲裁庭的大小和具体情况而定。参考数据为长300至500厘米,高60至80厘米,宽70厘米,面向当事人桌沿有遮板,遮板高15厘米。仲裁椅高38至42厘米,首席仲裁员椅背高65至75厘米,并应略高于其他仲裁员椅背。

(二)仲裁员椅背应与当事人椅背有明显区别。

五、仲裁徽。劳动仲裁徽悬挂在仲裁台背后上方正中处,不设文字。

六、旁听席。旁听席坐椅可以摆放设置,也可以固定设置;大型仲裁庭和有条件的地方,仲裁席与旁听席应用木板隔开,隔板高60至80厘米。

旁听席墙壁上应悬挂仲裁庭审纪律牌。

七、专用通道。大型仲裁庭应设置仲裁员专用通道,为当事人设置专用进出门。

八、专用设备。仲裁庭应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和扩音设备;有条件的地区要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多媒体投影设备、电视电话互联网接口设备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6]1号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准确、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及时研究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于2005年11月在常州召开了全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六年一月十日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实施以来,给劳动仲裁工作提供了许多法规依据,但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为此,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于2005年11月在常州市召开了全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省、各省辖市和部分县级市仲裁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也派员参加了会议,同时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
    2023-06-09
    225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属各单位:《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2005年5月8日第三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二○○五年五月十七日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实施“两提”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把我厅“两提一规范”工作引向深入,特制定如下规定:一、积极推进省建设厅重点工作开展。对省建设厅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事项一事一报。对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暨责任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年中报告进展情况,年末报告完成情况。二、抓好省建设厅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厅党组会、厅常务会、厅长办公会、厅季度工作调度会议定事项,都要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省建设厅《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规定》(冀建办[2003]94号)的要求,严
    2023-06-10
    38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适用简易程序办法》的通知
    为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率,避免劳动争议,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适用简易程序办法》,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为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率,妥善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简易程序是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审理简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在庭审程序、仲裁文书送达、案件调查、裁决方式等方面实行快捷处理的程序。第三条简易程序应遵循依法、简便、及时、灵活的原则。简易程序应注重全程调解与适时裁决之间的关系,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第四条简易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关系明晰,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事实清楚的下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在3人以下的;(二)申请人请求事项单一,案件标的额
    2023-06-09
    166人看过
  • 关于印发《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司法局:《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已经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镇江市司法局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镇江市司法局反映。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镇江市司法局二00四年四月九日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争议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仲裁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获得平等的法律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本人系残疾人或者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三)为追索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工资)和为工伤事故追索医疗费等工伤待遇,无
    2023-04-26
    8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建设事业IC卡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事业IC卡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设事业IC卡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事业IC卡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设事业IC卡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函[2003]24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推动建设事业IC卡的应用,提高建设事业信息化整体水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全国IC卡应用总体规划》和《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五”计划》,并结合建设事业IC卡发展的实际需要,我部制订了《建设事业IC卡五年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工作计划,适时推进建设事业IC卡应用的健康发展。附件:建设事业IC卡五年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2023-06-10
    148人看过
  • 关于印发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卫法监发[2003]1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食品超市、自选商场等成为各地重要的食品经营形式,在方便群众、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食品超市和自选商场在经营散装食品过程中存在许多二次污染的隐患,如销售过程缺乏应有防护措施、售出的散装食品缺乏可溯源性等。为加强散装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我部制定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以下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请各地做好如下工作: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将《规范》的各项要求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的工作中,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企业散装食品的监督管理。二、各地要大力开展《规范》的宣传
    2023-06-07
    467人看过
  •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争议案件公开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我委制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公开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二○○三年十月九日劳动争议案件公开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促进劳动争议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接受社会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监督,规范审理行为,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本委开展公开审理试点。为使试点工作有章有循,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委受理的案件实行公开审理。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均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新闻媒体可以对案件公开审理全过程跟踪采访和公开报道。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均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到仲裁委员会查阅公开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第四条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开庭审理前3日,将公开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仲裁庭成员等情况进行公告。第五条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持有
    2023-04-26
    385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通知(摘录)
    为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劳动仲裁工作的领导劳动仲裁制度的恢复,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中,客观规律要求劳动领域用劳动立法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逐步实现劳动管理从行政手段向法制手段的转移。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仲裁工作不仅是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处理,而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劳动争议提前预防的大量工作,积极参与协调和促进劳动关系维系的良好运行,并通过对各种劳动法规实施的监督,用反馈形式促进劳动立法的完善,以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因此,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劳动仲裁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二、适应劳动仲裁工作的需要,完善劳动仲裁机构随着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扩大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增多,各地应结合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1986)77号文件提出的“要加强劳
    2023-04-22
    290人看过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精神,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征管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财政部有关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应征不漏。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减免港口建设费。二、各征管单位应加强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所收费款必须按规定及时存入专户,并于每月5日、15日和2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分三次全额解缴我部港口建设费收入专户(收款单位:交通部财务会计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帐号:044043-01),不得坐支、截留。对以前年度的欠款应抓紧清缴。三、港口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后,有关征收管理体制、征收办法、征收标准、范围及缴拨款关系等仍维持现行办法不变。收入由我部在北京集中缴入中央金库,支出由我
    2023-06-08
    83人看过
  •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劳社察[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自2003年10月1日起试行。《规定》对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进行了统一确定,共计10类28种,归纳了劳动保障监察各类案件的共性特点并加以合理区别,便于监察工作的实际开展、案卷归档和分类统计。各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做好监察新旧案由的过渡衔接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员要尽快熟悉、适用《规定》的案由分类名称,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三年八月十三日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劳社察[2003]7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鉴定行为,提高执行水平和办案质量,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0月1日起试行。本着
    2023-06-10
    217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规程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文件粤劳鉴委[2001]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规程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保护职工和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工伤保险和职工工伤病残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现将《广东省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二00一年八月九日广东省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规程一、为了保护职工和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适应社会工伤保险和职工伤病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二、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省、市、县分别成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劳动保障、卫生、人事、工会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市、县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应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备案。四
    2023-06-10
    436人看过
  • 劳动仲裁通知书的相关指南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员工要保留好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一般仲裁在2-3个月左右完成。公司收到劳动仲裁通知书怎处理公司收到劳动仲裁通知书,应先签收仲裁申请和相关证据。按照仲裁委规定的时间,公司方应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递交答辩书和证据之后,等待仲裁委排期开庭,按照规定时间应诉,如果不应诉,仲裁委可以缺席审判。公司应该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商量,尽量达到一致意见。商量不成时,能够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居间进行协商。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两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
    2023-07-10
    45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就业登记规定的通知
    关就印记业关《关于发登规的《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现将《就业登记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我部就业司。(附件本刊略)就业登记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就业登记行为,准确掌握劳动力供求状况,实现劳动力社会化管理,保证就业服务各项工作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就业登记包括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对用人单位用人需求的登记。第三条城镇劳动者失业、求职和城镇用人单位招聘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登记。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登记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协调、指导、规范就业登记工作;(二)指导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非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就业登记工作;(三)定期统计、上报本地区就业登记各项数据,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四)法
    2023-06-07
    392人看过
  •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55号)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规范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省厅制定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会同交通、建设、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浙江省公安厅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规定(试行)为统一和规范我省学校(指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少年宫等,下同)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学校主出入口两边各150米范围内,设置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其它出入口参照设置。二、学校出入口附近适当地
    2023-06-08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开庭通知后,劳动仲裁庭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仲裁时效是多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8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卡、胸卡、进厂证件。因已给你上部分险种,这已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有劳动关系。仲裁委应在45天内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是复杂的,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可超过15天,也就是说:自仲裁委受理你的仲裁申请后,最长在60天内应当作出最后裁决。 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
    • 劳动法关于年终奖在劳动仲裁范围内的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1、双薪制,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 2、绩效奖金,这是一种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 3、红包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 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
    • 如何收到劳动仲裁开庭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劳动仲裁在开庭前五日内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双方。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者视为缺席。可以缺席裁决。期间需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鉴定。也可以质疑对方证据的真实性。整个过程都会进行记录,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裁决。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
    • 劳动仲裁已经受理,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怎样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4
      仲裁开庭前没收到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仲裁庭也没有电话通知告之几号开庭,结果就被缺席裁定了,这个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 关于劳动仲裁开庭应如何准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仲裁开庭前,劳动者需要带上劳动仲裁申请书、所有的证据原件、身份证和开庭通知书。 如果劳动者未请律师的话,可以请相关专业人士,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案情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庭审前,依据劳动者一方的证据和用人单位可能提交的证据、用人单位的可能的答辩思路,以及劳动仲裁委审理该类型案件时的思路,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情况材料,包括所有的庭审程序,劳动者该做什么,劳动者应该说什么,如何回答仲裁员提问,如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