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谁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21:20:35 86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用工单位,也就是实际工作的,发工资的单位,并没有和本人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是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场所工作,受到用工单位的安排和指示,那么,用工单位就应当负有责任去提高安全的劳动条件。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实际上用工单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一起,做为共同被告,两个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无论哪一方,都有责任支付全部赔偿,一方全额支付后,自己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可以找派遣单位索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违反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员工实际上与两家公司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的法律劳动关系,另一种是与实际用工单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该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那么第一要找的就是劳务派遣公司。

二、劳务派遣拖欠工资应当起诉谁

根据规定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派遣公司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派遣工工资应该由劳务公司发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派遣员工的工资发放流程是用工企业按月派遣员工出勤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把钱打到派遣公司财务帐上,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虽然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都相互推脱,拖欠被派遣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时可以找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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