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伤如何应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03:57 410 人看过

1、如果该兼职行为不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在兼职过程中受伤就不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义务。2、如果该兼职行为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伤害事故或者身亡,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按法律规定执行工伤处理。

一、上海工伤事故赔偿是什么

上海工伤事故赔偿的申请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后的30天时间之内提出工伤的认定申请,然后获得赔偿。

第一,劳动者工作时,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是劳动者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主要社会关系之一,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实际劳动中不一定只产生劳动关系,除了劳动关系外还会产生其他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即雇佣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这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会产生相应的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与责任。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其保护具有倾向性,只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才受劳动法保护。而对于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保护则不具有这种立法价值倾向。所以,为了实现法律对劳动者权利的特殊维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享受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从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角度来讲,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才能使伤者切实根据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事故索赔的基本法律规范,而《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条例在对工伤的认定情形作出规定时也是应用了“职工”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样来讲,要想得到法律的倾向性保护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二,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

为切实实现劳动者的工伤救济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险赔偿必经之路,只有对职工伤害性质予以依法认定之后,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对工伤性质予以确认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才具有工伤性质的决定权,没有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其他机关无权依工伤待遇予以处理。所以,劳动者在遭遇事故伤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会给自己的索赔带来障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认定期限将丧失依法予以认定的机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索赔,特别注意程序中的时限性规定,这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所必须的。

二、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职工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兼职工作者通常每天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2、兼职工作者的工作可以达成口头协议。全日制就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和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3、非全日制就业可以随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就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除有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就业没有明确规定。4、兼职工人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专职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但是,作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伤保险费,除了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外,用人单位不必为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5、非全日制工人按小时计酬,最长结算和支付期限不超过15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工人按月定期领取货币形式的工资。就兼职而言,雇主亦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人的正常工资,但支付期较全职工作短,即最少每半个月支付一次。

三、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双重劳动关系争议主要存在下列情况当中:

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

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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