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没有收到需要履行借款合同吗
借款人没有收到借款的,出借人就构成合同违约,出借人不需要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并且要求出借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民间贷款纠纷的管辖
1、被告住所地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
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
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借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属于合同违约,如果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借款合同不成立,所以借款人不需要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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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4这一问题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为自然人,这份借款合同只有在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才发生法律效力。从实践中的情况看,这类合同的生效时点,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的,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生效;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合同生效;以票据方式支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合同生效;出借人通过授权借款人支配特定资金账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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