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侵权和无过错侵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2 03:35:00 354 人看过

一、过错侵权和无过错侵权的区别

过错侵权和无过错侵权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在过错侵权中,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是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而在无过错侵权中,行为人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只要其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无过错侵权责任如何赔偿

民法典规定,无过错造成侵权的,侵权赔偿的标准要依据侵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而定,人身损害的依据受伤的程度赔偿,财产损失的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值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无过错侵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过错侵权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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