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后如何变更强制措施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0:30:21 442 人看过

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开庭没判决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对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用以退赔被害人、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或者执行财产刑,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告人。但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应该尽早申请,实务中需要重点把握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一周之内,或取保候审条件成就之日起一周之内,虽然开庭后判决前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期间较短,意义不大。

二、同意取保候审几天通知家人

同意取保一般3天内通知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取保候审相关文章
  • 关于强制性教育措施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规定,对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这里的“强制性教育措施”目前是指劳动教养;“按照国家规定”是指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屡教不改”是指有上述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情节较重,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形。一、组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2023-04-12
    70人看过
  • 强制措施如何变更批捕后
    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2、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批捕阶段变更强制措施和监督措施有哪些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1、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
    2023-07-06
    423人看过
  • 刑事拘留变更取保候审,需要呈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一、刑事拘留变更取保候审,需要呈请变更强制措施吗在刑事拘留期间,被告人可以通过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方式,将自身的强制措施转变为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倘若被告人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这两种情形之一,并且他们被认为在取保候审状态下不会对社会造成显著风险时,便可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刑事拘留每天如何度过的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会开展法制教育、道德
    2024-07-24
    342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不予变更强制措施还能不能上诉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监视居住要逮捕)(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可以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算强制措施期吗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所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是属于强制措施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2023-08-16
    157人看过
  • 析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一)超越法定的条件随意变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逮捕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既然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阶段是符合逮捕条件的,那么,在执行逮捕后既没有患严重疾病,又没有怀孕或哺育婴儿,要变更强制措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超越法定的条件随意变更强制措施。(二)有权变更强制措施的部门多在基层政法机关,有权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部门多,环节多。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捕后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的捕后侦查阶段或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均可以自行决定将逮捕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2023-06-14
    364人看过
  • 取消强制措施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不可以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共五种。既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了,取保候审也包括在内,不能变更。而且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徒刑以上刑罚去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关于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还能不能取保候审的答疑网友提问:我办了一次取保候审但被驳回还签了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我还可以办取保吗?律师回复:可以结合新事实、新证据等再次申请。但是需要找律师办理比较可靠。另外为什么事由驳回商需研究讨论。取保候审的法律释义: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实行资本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在中
    2023-07-02
    204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吗,什么是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吗是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二、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
    2024-01-10
    13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1、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2、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一、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是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不加限制的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以下几点:(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也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当然,这是一种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措施。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拘留,可以委托律师帮忙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就可以被批准获得保释。三、案件移送法院后可以取保吗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
    2023-03-13
    107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需要讯问
    一、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需要讯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后要不要讯问嫌疑人,由侦查机关决定,要讯问的可以羁押场所或者传唤嫌疑人到指定地点讯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
    2023-06-01
    52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不予批捕和变更强制措施具体是什么
    因侦查部门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要么放人,要么变更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侦查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
    2023-04-28
    196人看过
  • 如何变更逮捕前的强制措施
    逮捕前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采取自行变更和申请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一、超期羁押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超期羁押相关法律规定如下:1、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3、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2023-03-10
    243人看过
  • 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何加强监督
    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何加强监督没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6-14
    402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能随意改变强制措施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随意变更刑事措施,如果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要依照法定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
    2023-03-03
    493人看过
  • 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会改变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会改变强制措施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3、案件不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4、第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应当立
    2023-06-16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 更多>

    #解除取保候审
    相关咨询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受案机关未办理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0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
    • 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哪些意思,哪些叫变更强制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取保候审处于保释期间,还会变更强制措施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5
      取保候审到期后,强制措施一般会发生变化。对于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 审查起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以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15
      审查起诉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一般是不可以的,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因疾病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处理。在提起公诉阶段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机关负责,由公安机关执行。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査、起诉、一审、二审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 通知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九九九年八月四日发布公通字〔1999〕59号)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