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超出30天由谁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03:44:25 120 人看过

一、工伤申请超出30天由谁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相关条款第十七条阐述,当劳动者意外遭受事故伤害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标准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他们所属的用人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负责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事务的相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予以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之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那些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在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浙江工伤申请表怎么填写

1.务必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进行填写,以确保字体端正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2.若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代表,请在填写表格时在“名称”处加盖公章,以便确认身份。

3.对于事业单位的员工,请填写您所在的职业类别;而对企业职工来说,需要填写您的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需详细填写受伤的确切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中,如涉及职业病,则需按照职业病确诊的时间进行填写;若为受伤或死亡情况,则需按照初次就诊的时间进行填写。

6.“职业病名称”部分,请严格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上的内容进行填写,同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时间也需按照实际接触的时间进行填写。

非职业病患者无需填写此项。

7.“受伤害经过简述”部分,请详尽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正在从事的工作,受到伤害的原因及伤害部位与程度等信息。

对于职业病患者,还需详细说明在哪个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以及确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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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1日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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