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诉讼地是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6:51:50 332 人看过

一、加工承揽合同诉讼地是哪里?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其它管辖情况

①特别地域管辖。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以及代表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专属管辖。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时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外国法院无权管辖。

③协议管辖。涉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里"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是指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被告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所在地等。

④应诉管辖。也叫推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即无独立的管辖权协议,合同中无选择法院的条款,也无任何口头承诺,只是当一方当事人在一国法院起诉时,另一方对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不提出异议,或者无条件应诉,或者在该法院提出反诉,这都表示当事人已接受该国法院的管辖。第245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上是地域管辖的内容。应当注意: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一个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受理。

对于加工承揽合同存在矛盾和纠纷的,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当事人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应当向司法机关咨询是否具备管辖权,以避免在后期发生诉讼管辖错误的情况出现,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诉讼相关文章
  •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吗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
    2023-02-23
    480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的起诉期限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对于其起诉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一、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承揽合同案例评析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
    2023-06-26
    454人看过
  • 方承揽如何解除加工承揽合同
    一、方承揽如何解除加工承合同承揽合同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一规定赋予了定作人单方解除承揽合同的权利,因为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特定需要而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定作人认为特定承揽工作已经成为“不必要”时,只要赔偿承揽人实际损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作人赔偿义务不包括定作人不可预见和承揽人可减少的实际损失。二、加工承揽合同解除条件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条是关于定作人解除权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根据本法总则第六章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只
    2023-05-03
    165人看过
  • 承揽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在承揽人所在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一、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
    2023-03-15
    192人看过
  • 运输合同是不是加工承揽
    运输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一、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谁合同当事人是指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件下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行使约定的权利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社会团体。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二、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2)托运人的主要
    2023-03-02
    83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起诉时效问题
    加工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约定了履行期限的承揽合同,其履行、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期限届满时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履行期限的,自债权人要求履行或债务人提出履行时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
    2023-08-12
    258人看过
  •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区别有什么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2024-08-20
    253人看过
  • 承揽(加工)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案件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因签定或履行合同及其他经济往来发生纠纷而形成的案件。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由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应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应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承揽合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从经济建设到公民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这种法律形式。它的适用范围有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装配、出版、装潢、印染、复制物品、化验、翻译等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纠纷也比较多见。[案情]原告成都XX公司诉被告四川XX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经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被告四川XX公司依法提起反诉。本诉原告成都XX公司诉称,2007年3月30日,被告四川XX公司(甲方)与原告成都XX公司(乙方)签订《校园户外媒体委托制作协议书》。合同
    2023-06-09
    256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承揽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易货交易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货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
    2023-03-25
    33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起诉书务必包含以下内容:第一,涵盖纠纷管辖法院的信息。假如合同已详细规定了应诉法院,我们就应当向该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应诉法院的选定务必要有限制,例如不得超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原告所在地以及标的物所在等跟争议存在实质性关联之处的人民法院的范围,否则该管辖协议将可能视为无效)。然而若合同并未指明管辖法院,那么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理所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接案。其次,请您务必确认起诉所需满足的条件。首先,您需在诉状中明确列出各方当事人的基础情况。若被告为自然人身份,那么您需要尽可能详尽地填写他/她的姓名、祖籍、性别、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等个人资料;相反,若被告属于法人团体,那么您应该在诉状中将其全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法定代表人均一一清晰列举出来。其次,您所提交的诉状中必须明确提出您期望法院能够给予您的具体民事权益保护,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事实依据以
    2024-07-29
    19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1、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物不同3、合同订立方式不同4、合同解除条件不同5、违约救济方式不同六、定义不同。一、个独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个独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2、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
    2023-03-09
    464人看过
  • 是技术开发合同还是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纠纷】是技术开发合同还是加工承揽合同原告:某化工装备研究所被告:某机械厂1990年,某化工装备研究所接受国家下达的一项目研究。该项目的研究需要一台关键性设备——XB型砂磨机。由于当时国内市场没有定型产品,经过可行性分析和调查研究以后,同年7月,研究所与某机械厂签订了“XB型砂磨机研制合同”。合同规定,研究所负责提供研制砂磨机的设计参数,予以验收,如达到验收要求,机械厂继续改进,研究所不再另行支付研制费用。研制任务应于1991年1月完成,届时机械厂向研究所提供两台样机,样机保修一年;研究所向机械厂提供20万元作为设计、研制和产品试制费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先付14万元,余款6万元待样机调试后,半个月内付清。合同订立后,研究所将14万元予付款拨付机械厂,并提供了有关数据。机械厂于1991年1月交付第一台样机,研究所拒收,认为机械厂研制的样机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研
    2023-06-09
    146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是按收入报吗
    是,因为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依中国法律,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一、施工合同签订后如何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
    2023-02-19
    131人看过
  • 电机承揽合同在什么地方诉讼
    一、电机承揽合同在什么地方诉讼电机承揽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承诉讼,由电机合同履行地法承管辖,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
    2023-06-17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 更多>

    #合同诉讼
    相关咨询
    • 加工承揽纠纷要哪些证据(加工承揽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3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材料,定作方提供材料、物品的证据、耗料单、质量证书、承揽方的设备能力、条件、工艺水平,收(付)定金,预付款凭证,鉴定结论报告,交(付)定作物的凭证,价款或酬金依据和结算方法,带料加工的提供料样品,规格和数量证据,有关留置抵押协议。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
    • 民事诉讼法加工承揽合同是什么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9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户口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主管部门证明等。 4、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
    •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注意哪些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9
      (1989年8月8日(1989)法经(函)字第22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0
      一、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定作方是要求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并接受承揽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的一方。承揽方是按照定作人的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的一方。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