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5:02:28 161 人看过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单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除此以外,还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以上从用人单位角度谈竞业限制,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

首先,区分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采取保密措施和设定竞业限制义务,都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两者联系密切,但由于两者的性质不同,区别还是比较显著的。

(一)商业秘密是一种财产权利,竞业限制是一种限制权利。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无形的财产权,也即是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秘密的主体称为“权利人”,显然是将商业秘密当作一种权利对待,《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归入到“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范围中去,并将侵犯商业秘密同侵犯注册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并列,无疑是将商业秘密视为知识产权。而且《刑法》将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成为“所有人”,表明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可以享有所有权。

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由于离职员工不得从事与原企业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势必会导致员工无法利用这些谋生技能,限制了个人发展。但这并不表明竞业限制是违法的,因为通过协议约定限制了该员工的一部分就业权,即给员工设定了一项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约定的行业范围就业的义务,法律同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无期限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高两年。《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同一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是劳动者忠实义务的体现,即使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按照《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原职工有义务遵循信用诚实的原则保密。保密义务是一种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作为义务。即使保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只要他人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尚未丧失,并不影响保密义务的延续;那种将保密义务的期间与保密协议或者主合同的期限划等号的观点是错误的,不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竞业限制由于不允许员工离职后使用自己熟悉的经验、技能,会影响其生活的质量甚至生存。如果禁止期间规定的太长,超过了保护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必要限度,势必侵害劳动者的正当的劳动权。《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保护商业秘密可以是无条件的,竞业限制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保守秘密是《劳动法》、《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属于法定义务,这种法定的不作为义务目的是防止侵犯权利人的所有权,不需要支付保密费。即使约定保密费,一方未支付费用时,保密义务人也不能以欠费为由,违反保密协议而泄密。说到底,只要商业秘密处于秘密状态,义务人就永远遵守保密义务。保密协议的作用仅仅在于书面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同时可以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金,避免发生侵权行为后的损失数额的举证责任。但商业秘密的范围也不可过广,有些单位把凡是员工可能接触到的信息一概列入商业秘密,这也是不可取的。

由于竞业限制员工所掌握的赖以谋生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不能发挥,受到竞业限制的员工极有可能不从事自己擅长的专业或所熟悉的工作,收入或生活质量降低在所难免,因此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或者企业没有支付,劳动者可以催告用人单位协商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撤消该条款;其次,竞业限制必须慎重,约定的范围必须准确,如果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损害了员工的劳动权、择业权,法院就会以违法限制权利为由,确认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四)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产生条件和举证责任不同。

商业秘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或者基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而产生,不管当事人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员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的离职竞业限制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没有约定则没有义务。

违反保密的行为往往是以隐蔽方式进行的,企业不容易举证,诉讼的难度较大。而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因为就职于竞争企业或自营竞争性业务,则是外在易见的事实,举证较易。

综上,商业秘密权利的产生来自与法律的直接规定,其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性,一旦秘密公开即丧失。换言之,只要商业秘密处于秘密状态,义务人就要永远保密;而竞业限制的效力,取决于协议双方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以及支付对价款的情况而定,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两年。义务人违反竞业限制并不必然违反保密条款,而义务人竞业限制期满,也不影响继续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其次,在了解区别的基础上,企业可以设定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进行保护,这样就可以避免员工泄露并可以追究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的法律责任。

一、员工泄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一般来讲,企业会和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员工,便负有保密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会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但是员工如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2、侵犯商业秘密,可能构成犯罪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员工如果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企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要注意的是,员工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罚后果: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
    一、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
    2023-04-13
    487人看过
  •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怎么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对竞业限制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额的上下限法律都没有规定,所以谈不上合法与否的问题,只有是否合理的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是不合理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最低不会低于本人工资的20%,一般在30-50%之间。如果以后仲裁经济补偿可能会调高,违约金也会相应高低到合理的金额,由于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做一个靠近司法实践的回答。续聘一般情况下不能调岗、调职和调薪,如果要调整的话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当然企业单方提高待遇和职级肯定是可以。这只是一般做法,但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留下的遗憾之一。劳动仲裁实践中,对企业擅自单方变更合同或续订新合同时降薪降职和不合理调整岗位员工拒绝签订合同而提起仲裁的,企业一般会败诉。二、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
    2023-04-18
    247人看过
  • 员工竞业限制违约了如何追责
    1、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根据目前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允许员工离职后再同行业、同类型公司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包含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合同后,离职重新就业违反协议的,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同时,如果双方没有就违约金事宜进行约定的,公司可以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实际损失。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需要注意的是,在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2023-06-18
    368人看过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如何赔偿,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赔偿是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标准依照约定确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超过二年的部分是无效的。一、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如何赔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赔偿是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期限是多久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期限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
    2023-06-04
    177人看过
  • 违反约定限制规则的股权责任田
    股东之间的约定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协商制定,在公司成立后对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契约性质。这种约束力对持反对意见及后续加入的股东同样有效。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的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有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全体股东2/3同意,甚至规定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利害关系人若主张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当认定无效,这一主张不应获支持。公司章程有的对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低于公司法规定,如有的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需经全体股东1/3同意。公司法规定的过半数同意是最低要求,具有强制性,此种公司章程规定应属无效。有公司章程设置了公司法没有规定的限制条件,如有的要求股东转让股转,必须提前3个月向董事会书面提出。持无效观点者认为,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公司章程不能超越公司法的范围对股权转让设置限制条件。有效论者则认为:公司章程可以在不与公司
    2023-06-09
    294人看过
  • 判断竞业限制违约的准则
    竞业限制的认定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劳动者必须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而不是一般的劳动者;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条款,且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从事同类经营活动或者同类业务,或到与原单位从事同类经营活动的单位任职。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
    2023-07-01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责任限制的法律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4
      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委员会等调整。
    •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责任是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责任,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 (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
    • 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认定?竞业限制条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8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在此案中,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仅对你遵守竞业限制和违反约定支付违约金进行了约定,未对其在接受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进行约定,属于无效条款,对劳
    • 合伙人违反竞业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8
      合伙人违反竞业限制,给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利益造成损失的,违约人应当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或者与合伙企业交易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违反的后果?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11
      1、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3、根据《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承担责任和支付办法应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