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5:51:45 54 人看过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征地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应该归谁所有

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以下人:

1、被拆迁房屋为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住房,其所有权在结婚登记后取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差额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房屋。婚后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产权交换的差额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拆迁安置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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