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出具证据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09:55:49 293 人看过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因病办理病退鉴定3、委托鉴定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三、二、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三、三、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三、四、因公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三、五、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劳动能力鉴定;三、六、法院、劳动仲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处理。

劳动能力鉴定阶段

1、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有关医疗专家,负责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好本单位职工到场鉴定。

2、专家做现场鉴定时,要向职工询问有关病情并作必要的临床检查(有些检查由市劳鉴办提前安排进行),检查结束后,被鉴定人要离开现场。专家在认真核实职工的病历资料及相关检查结果后,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表四)》,形成鉴定意见。

3、市劳鉴办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填写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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