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执行异议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1 05:34:03 293 人看过

一、提出执行异议是什么意思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在执行程序中,当执行标的涉及案外人的权益时,案外人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执行异议的提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必须是案外人提出,即与执行标的无直接法律关系的第三方。

2.案外人需要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例如认为执行标的属于自己所有,或者执行行为涉及自己的合法权益。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前提出,一旦执行完毕,案外人应通过新的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二、执行异议的处理

执行异议的处理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程序的公正性。执行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1.执行法院会对执行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执行法院会通知案外人补正或重新提交。

2.执行法院会对执行异议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即审查案外人的权利主张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等。

(1)如果认为理由成立,执行法院会报请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或作出新的判决。

(2)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执行法院会驳回异议申请。

3.案外人异议被驳回后,不得无理阻碍执行。如果案外人无理阻碍执行,执行法院有权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以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4.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执行员发现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也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后函请上级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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