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08:30:53 331 人看过

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判决予以撤销。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不仅简化了离婚登记手续,且赋予了当事人广泛的自治权。为防止债务人通过协议离婚逃避债务,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提起的诉讼,法院应当增强对离婚协议有关财产分割内容的审查力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可不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债务等事项进行约定的文书。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在3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需要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反悔才能被法院支持。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对方是法定婚姻过错方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怀孕期间办理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怀孕期间如何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能否在撤销权诉讼前保全财产?
    可以。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撤销权诉讼前,只要是符合诉前保全的条件,是可以保全财产的。民事纠纷上诉可以诉前保全财产吗上诉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2023-07-18
    214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诉讼当事人与行使期间浅析
    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是为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而规定的对债务人相关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新破产法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破产撤销权制度,但在审判实践中,对破产撤销权行使期间以及破产撤销权诉讼的适格当事人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析。一、破产撤销权诉讼的适格当事人(一)破产撤销权诉讼的原告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破产撤销权原则上由管理人(包括旧破产法的清算组)行使,故破产撤销权诉讼的原告一般是管理人,对此没有争议。但有两种情况则认识不一致:第一种情况是,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在此种情况下,破产撤销权到底应有谁来行使?一种观点认为应由债务人自行行使;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由管理人行使。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可撤销行为系债务人自己作出,可能与债务人的利益发生冲突,并且我国目前债务人普遍诚信不足,借重整转移资
    2023-04-21
    257人看过
  •  撤销权债权人诉讼步骤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的被告对象以及撤销权的相关规定。根据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以不同的被告为对象,包括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此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有除斥期间,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根据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以不同的被告为对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对象探讨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的诉讼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务人的行
    2023-08-27
    246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
    2023-06-04
    275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期间怎么算?
    破产撤销权期间是从财产转让时开始计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发生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破产撤销权行使的限制破产撤销权的设置目的为了保护债权人行的利益,所以破产撤销权存在的依据就在于破产撤销权的对象侵犯了债权人行的利益。如果没有利益遭受侵犯,撤销权就没有合理的存在基础。仅就《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3款“(一年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条文而言,从文意上属“偏颇性清偿”,从而损害了部分债权人行利益。若仅从损害结果看,“偏颇性清偿”损害了债权人行的利益。但对于偏颇性行为的构成要件中,若只注重行为
    2023-07-25
    340人看过
  • 如何撤销离婚诉讼?预防措施是什么?
    如何撤销离婚诉讼判决前,原告申请撤销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或者口头撤销诉讼请求。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离婚案件,原告在法院立案后、判决宣告前撤回诉讼的,法院原则上同意起诉后撤销的条件:(1)申请撤销的人是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销是自愿的,而不是强迫的(3)申请撤销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法律的规定,即撤回诉讼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离婚撤回的注意事项:1。撤销申请必须在判决宣告前提出。人民法院决定批准撤诉后,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终止。原告撤回的离婚案件,如无新情况、新理由,且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上规定是基于维护家庭稳定、培育夫妻关系的需要。同时,它们也限制了那些将离婚视为儿戏的人。然而,这项规定并不适用于离婚撤销后的所有案件。离婚解除后如有新情况、新原因的,不受时间限制。这就要求双方提供
    2023-05-07
    246人看过
  •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
    一、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3、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4、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
    2023-02-03
    119人看过
  • 离婚诉讼可以撤销吗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撤销
    离婚诉讼的撤销其实应该是指原告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后悔了又想要撤诉的情况。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离婚案件是允许当事人撤诉的,而此时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一方,通常要在法院判决之前提出撤诉的申请。不过要是在开庭的过程中原告一方没有出庭的话,则此时可能会按照原告撤诉来处理。一、离婚诉讼可以撤销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
    2023-08-16
    465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期间可以支付价款吗
    撤销权诉讼期间是可以支付价款的。在撤销权诉讼期间对于债务人的经济能力是有规定的,可以支付相应的价款,这是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有债务纠纷的时候债权人都会有这个权利。一、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应该怎么办遇到对方借假离婚来逃避债务执行的话,债权人可以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保证对方所处理的财产与债权债务有关。同时,相应的处分行为已经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如果离婚在先,借款在后,这时候对方的配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因此,对方就算是假离婚,也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果是借款在先,离婚在后。这时候债权人可以举证证明对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危害债权的可能性。例如,可以证明对方净身出户是为了规避债务。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二、关于撤销权诉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撤销权诉讼是民法中明确规定的
    2023-03-09
    474人看过
  • 申请撤销离婚诉讼需要带什么
    一、申请撤销离婚诉讼需要带什么1、具备撤销离婚诉讼条件的,可以起诉解决,与正常的诉讼程序一致。起诉、法院送达传票、提交证据、开庭等等具体程序。2、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3、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有哪些1、离婚诉讼必须进行调解在普通诉讼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在离
    2023-05-06
    193人看过
  • 撤销诉讼与撤回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一、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甲签欠乙的钱,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则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如果是房产继承纠纷,则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立案。仝国权的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个县的,不存在管辖争议,直接到所在县法院起诉即可。二、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仝国权就属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原告。而如果是仝国权的父亲向法院起诉那就不可以了,因为张某并没有借其父亲的钱。如果仝国权有事确实不能亲自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父亲或其他亲属到法院起诉,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三、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在仝国权案件中,被告应当是张某
    2024-04-16
    306人看过
  • 离婚冷静期与诉讼离婚是否一样?离婚诉讼需要撤诉权吗?
    一、离婚冷静期与诉讼离婚是否一样?离婚冷静期与诉讼离婚是不一样的。《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说法的。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二、协议离婚的管辖是哪里?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
    2024-03-21
    462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是否还有财产份额返还要求
    撤销权诉讼能同时要求返还财产。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2、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4、相对人知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2023-08-04
    82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久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则该撤销权消灭。一、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什么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除斥期间一年和五年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此一年的除斥期间没有主张的,则其撤销权消灭。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
    2023-06-24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离婚财产撤销权有期限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
      如果债权人确实不知道,撤销权并没有消灭火。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什么是离婚诉讼撤销案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3
      离婚诉讼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需要注意的是,撤诉需要向法院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诉讼中能否撤销财产转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与一方是否转移财产一般是没有关系的。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
    • 离婚诉讼中债权人的撤销依据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7
      债权人撤销离婚判决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在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的离婚协议财产转移这样的一种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这样的一种撤销的法律效力,根据判决的撤销而发生一定的法律效力。
    • 撤销离婚诉讼需多长时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有部分人因为一时冲动而和妻子或丈夫闹离婚,甚至提起离婚诉讼,等头脑清醒的时候又后悔了,那么这个时候该怎么挽救婚姻,撤销诉讼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