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履行有什么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24 09:21:55 97 人看过

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当事人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不得擅自更换标的或变更合同内容;要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侵犯对方的知情权。实际履行有什么含义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有什么关联?
    合同一旦解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归于终止,则无法再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了。合同成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其含义是: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
    2023-03-02
    207人看过
  • 实际履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实际履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实际履行的适用条件是: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二、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1.实际履行,包括金钱债
    2023-05-06
    117人看过
  • 有借款合同 没实际履行
    写了借条,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贷关系,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对方手里的借条实际上是一张“白条”,是“空头支票”。既然对方未将资金交付,那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这样,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主张的。一、借款时个人写的借条效力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
    2023-03-11
    416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形有哪些
    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的,就构成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一、合同保全有哪些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
    2023-03-09
    388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的概念在法律上有何意义
    一、合同实际履行的概念在法律上有何意义1.从根本上说,实际履行原则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根本要求。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各经济组织之间的依赖关系越来越强,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有利于各经济组织生产的顺利进行。2.实际履行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需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必须生产出人们所需物品,所以,实际履行合同会达到企业顺利地生产出预计生产的产品,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要求。3.贯彻实际履行原则,能够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积极改善经营管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使双方当事人清楚地认识到如果自己生产经营管理不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并非只是偿付对方违约金、赔偿金就可了事,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也可以制止少数当事人故意违约而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如有些材料,产品紧缺,有的当事人为牟取私利,宁愿付违约金,赔偿金不交货,而去卖高价,因
    2023-09-14
    195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政策中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实际履行政策中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其含义是:首先是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约定的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其次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给付,即使向对方偿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轻易免除其交付标的的义务。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二、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怎么办?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
    2024-02-02
    337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一半算实际履行吗
    不算的。如果对方履行一半之后就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5、
    2023-03-03
    167人看过
  • 实际履行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实际履行实际履行就是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有含义不同,履行要求不同,后果不同。实际履行是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而适当履行是按照合同全面履行义务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不会存在违约责任,而实际履行时不适当的话会产生违约责任。三、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合同有效指的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实际履行对合同生效是有影响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了合同后,另一方接受的,合同就会成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
    2023-06-19
    302人看过
  • 实际的履行的内容
    一、实际的履行的内容所谓实际履行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承担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的那方既不想废除合同,也不想接受受违约一方给予的金钱赔偿,而是提出要求违约当事人的一方继续履行承担规定的责任的一种形式。他的有点事更符合人的意愿,有助于合同的实现,但也不是任何情况都需要实际履行。因此,民法典规定:为预防没有履行承担或履行承担了非物质的债务然而却不合约定时,受害方可以提出履行承担。非金钱物质债务的定义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不依据提供的金钱数量为内容,如在建设工程、租赁、承揽等合同中、均是由合同的一方承担特定行为,如提供用来建造道路、楼房或桥梁、租赁的土地及房屋,零件定做加工等工程的义务。只有在非金钱物质债务承担范围内,才能实际地履行。此外,我们要指出,根据《民法典》中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合约定时,在履行补救措施等相关义务后,受害方的其他损失,赢继续赔偿。”这表明,一
    2023-05-06
    119人看过
  • 实际履行劳动权利义务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赋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更多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04年7月底,经河北德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成公司)职工徐某的介绍,刘伟到该公司从事高空安装作业,刘伟与工地负责人任某就各种待遇进行商谈,并约定工资每日60元,双方之间只作了简单的口头约定,没有签订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刘伟被德成公司工地负责人安排正式施工作业。8月1日下午4时因施工的支架脱钩致使刘伟从三楼作业的梁上摔下,刘伟受伤后,德成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现因为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刘伟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与德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德成公司继续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劳动争议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一、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
    2023-02-17
    30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不得实际履行
    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不得擅自用其他的标的来代替,也不得用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履行,除非法律和同另有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的是不可理解的。在合同订立后,标的就己特定化、具体化。合同的履行即以此特定的标的为基础,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标的的,应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擅自改变标的均是违约行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一)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二)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
    2023-03-30
    217人看过
  • 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是实际施工人认定的重要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着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意见对实际施工人再次做出了条件限制,实际施工人应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充当了合法承包人的角色事实上履行了相应的承包义务。没有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只是在非法转包分包过程中充当了中介角色的不能认定为实际施工人。只有充分履行了合同义务,实际施工人才能向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但是应当注意请求的款项仅限定在发包人未付部分范围内。对于实践中对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更多的靠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不同理解,这种不明确化使实践中产生很多不同的判决。为了统一审判及认定标准还需要立法对实际施工人进行规范性的定义,建立系统性框架。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怎么救济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的救济途径,《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
    2023-03-28
    395人看过
  • 实际履行构成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实际履行要求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必须是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实际履行构成的条件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2-07-12
    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受贿行贿有什么实际含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4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行贿罪(crim eofoff ering bri b 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 实际履行合同的含义和法律法规怎么理解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2
      实际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的标的,也不能以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
    • 2022年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的概念定义是什么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合同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或者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来免除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原则。
    • 什么是实际合同履行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合同实际履行人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实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辟谣】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 真
    •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实际违约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